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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七一 利州检察院联合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0-07-01  来源:本网  点击量: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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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为规范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6月以来,利州区检察院联合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督查检查、《社区矫正法》宣传等活动。

活动一:社区矫正检查行动

     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完善社区矫正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利州区社区矫正执法和检察监督工作水平,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近日,利州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联合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股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座谈和现场检查的形式,先后对大石、雪峰、河西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 

     联合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各司法所目前的建设情况,并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档案、集中点验、现场与社区服刑人员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各司法所的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教育学习、社区服务、考核奖惩、档案管理和手机定位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重点关注了人员在位和最近一段时间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情况,同时联合检查组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以来检察机关委托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会调查评估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收集意见,并对个案评估提出合理建议。 

     检查活动时间紧凑、内容充实、工作扎实,达到了交流经验、发现问题、进一步形成共识,合力将社区矫正工作推进到新阶段的目的,取得了预期成效。检查组对大石、雪峰、河西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社区矫正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当下仍要高度重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工作丝毫不能放松,确保社矫人员不出现任何问题。同时抓好问题整改,强化日常监管,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水平。对于违反社区监管规定的人员,严肃惩处,增强刑罚执行的震慑力和权威性。 

     此次联合执法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接下来,联合检查组将对辖区内其余10个司法所进行监督检查。

活动二:表扬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社区矫正对象

为进一步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大局,鼓励社区矫正对象以实际行动感党恩和回报社会,6月30日,利州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对李某某等20余名积极投身抗“疫”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表扬。

疫情发生以来,利州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在及时向社区矫正对象宣传卫生防控知识和特殊时期教育管理规定的基础上,鼓励引导他们通过自愿捐赠或志愿者活动等形式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获得社区矫正对象群体积极响应。1月,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外出,大石镇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向司法所报告想在老家荣山镇槐树村修建一座便桥回报乡亲,同时征得荣山镇政府及槐树村村委会的同意,其带着一家人,做好防疫,购买水泥、钢材,租用挖土机,投资共计5万元。月余后,一座长30米、宽2米的水泥便桥完工。便桥的修建,给槐树村村民出行带来极大的便利,也受到当地群众广泛好评。2月,社区矫正对象李某群和许某贤无偿捐赠的100只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和800只脱脂纱布口罩。另有2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志愿参与社区的防疫值班值守,默默为疫情防控奉献自己的力量。 

各司法所经核实社区矫正对象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真实情况后,提出了表扬申请,利州区检察院与司法局及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在线学习宣传,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受到了鼓舞,更是增强了社会责任感。 此次表扬,为社区矫正对象积极矫正,早日回归社会作出了标榜,激励了社区矫正对象重塑人生的信心和向善的动力,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实效,为共建和谐利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活动三:多措并举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

在《社区矫正法》即将正式实施之际,针对刑事执行检察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和人民群众利州区检察院有针对性地采取四项举措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针对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全员学习,学懂弄通。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履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职能,“打铁还需自身硬”,首先自己要掌握好相关规定。利用部门学习会、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方式,要求刑事执行检察干警,要逐条逐句学习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积极参加《社区矫正法》知识竞答,为下步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比分析,沟通联动。一方面新法旧法对比学。利州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将《社区矫正法》与原《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法条进行对比,通过新旧法对比,围绕变化之处、更新之处、新增之处,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介绍检察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适应社区矫正工作新形势的能力。另一方面难点重点扎实学。司法局依据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法》的讲解,成立片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新法学习小组,通过扎实开展读原文、悟原理、解原意,指导各司法所解决在社区矫正工作执行中遇到的各种复杂问题。

三是针对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上好法治课。社区矫正对象是《社区矫正法》矫正的对象,每名社区矫正人员必须掌握《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才能接受好社区矫正,更好融入社会。联合区司法局、各司法所,利用社区矫正对象每月集中教育学习的机会,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条,利用身边案例作警示教育,使社区矫正对象服从监督管理,同时维护好自身权益。截至目前,该已先后对社区矫正对象41人次进行集中宣传学习讲解。

四是针对人民群众,普法宣传,提高知晓度。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让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7月1日,利州区检察院与利州区司法局在利州区永隆商场广场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集中宣传《社区矫正法》。宣传人员向群众讲解《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核心内容等,使广大群众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此次活动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材料近300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余次。 

《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是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今后,利州区检察院还将继续联合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等社区矫正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社区矫正对象从一个“犯罪人”改到“社会人”,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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