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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会签加强和规范引导侦查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29  来源:本网  点击量: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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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苍溪县检察院与苍溪县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办理刑事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旨在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范,也使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有了制度保障。

《实施意见》根据检察机关参与办理刑事案件的不同环节将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细分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捕后引导续侦、退查后引导补侦、其他需要引导取证四个部分。规范了需要引导侦查取证案件的范围、办理原则、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在引导侦查取证中的具体职责、操作规程等内容。

《实施意见》明确了引导侦查取证工作中检察官需发挥积极引领作用,对承办的各类案件应根据证据规则和证据体系,在充分考虑取证效率、成本、证据的完善程度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提纲,确保所有案件经过一次引导取证后就符合审判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退查数、降低案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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