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 本院动态

苍溪县检察院对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开展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0-03-05  来源:本网  点击量:3402  
分享:

苍溪县检察院对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开展专项检查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3月2日,苍溪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会同县林业局分为三个办案组,到县域内18个乡镇共31家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检查封控情况。

6259b54610cbc5bbdd0a66cac3a4825.jpg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繁育场所的养殖环境,对各饲养繁育场所的营业执照、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进行了核实,逐一询问管理人员的相关监管措施,并协同对已查封的野生动物及制品的数量等信息进行复查。办案组对部分环境瑕疵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保证场所的干燥通风,定期做好野生动物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病菌的滋生。

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是市场上野味的主要来源,做好源头的封控,切断野生动物的输出途径是防止野味进入市场交易的有效措施,办案人员在进行检查的同时,还耐心的为群众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及防疫政策,消除养殖户们的疑虑和抵触心理。


上一篇 下一篇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94号      电话:0839-5222361

COPYRIGHT 2019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技术支持:程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