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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信访“件件有回复”不打折!

发布时间:2020-02-21  来源:本网  点击量: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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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里是苍溪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请问你有什么需要帮助……”

“我在网络公告上看到了信访联系电话,想申请立案监督。”

“请问您是否有公安机关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呢?”

“没有的话不能申请吗?”

“是的,您如果不能提供相关文书,检察机关是不能受理的,建议您向公安机关反映,如有问题可继续电话咨询我院,感谢您的来电!”

“好的,我明白了,谢谢!"

这是疫情防控期间,苍溪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工作的一个缩影。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防止疫情传播,保护来访群众身体健康,苍溪县检察院立即响应高检院、省院、市院公告精神,启动战时防疫指施,自2月3日起,暂时关闭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关闭窗口期间,我院仍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多措并举保障检察服务中心工作照常进行,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工作不打折扣、不掉链子

       疫情无情法有情,苍溪县检察院尽最大努力保障信访群众的知情权。1月31日,苍溪县检察院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媒体,对外发布本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的通告》,告知群众通过来信、来电及网络方式反映诉求,并将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等一并公布,使信访群众了解这一情况,积极引导群众通过非走访的方式反映信访事项。

      信访工作专人办理,窗口关闭期间,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群众来信、网络信访、接听来电”等多种渠道接收受理信访案件,做到来电必接、来信必收、应回尽回并指派员额检察官负责处理。

      对于群众来电,做到仔细倾听、耐心细致解答,能够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告知群众邮寄相关信访材料,待收到材料后依法办理并及时告知进展。

      对于群众来信,在进行消毒后,第一时间进行审查处理,并按照“件件有回复”要求,第一时间告知信访人。

      对于网络来访,安排专人每天2次对网络信访进行巡查,确保群众反映事项均无遗漏,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及时答复。

      对于审查受理的信访案件,严格按照“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通过发送短信、电话答复等方式告知信访人案件受理流转情况,同时告知该院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处置工作规定,建议其可通过邮寄方式补充材料,信访人对此表示非常满意。

      疫情无情,司法有情,守望相助,共克时艰,这场疫情狙击战,我们势在必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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