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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从秀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案

发布时间:2019-03-05  来源:本网  点击量:2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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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2011年下半年,被告人唐从秀因土地建房问题,与同村居民庞泽等人产生纠纷,经龙山镇人民政府多次调解,被告人始终不服处理决定,并长期到省进京上访。2013年7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先后到北京中南海、天安门等地非访24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4次,但被告人仍不改正,继续以同一终结事由不断进京上访,以此向龙山镇人民政府施加压力,并提出归还土地、解决生活费、调动子女工作、支付医疗费用等不合理要求。龙山镇人民政府为接返被告人和为其解决生活费、医疗费等,累计耗费财政资金29万余元。被告人长期非正常上访,不仅给龙山镇人民政府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扰乱了当地政府的工作秩序和北京相关地区的社会秩序。

        【办案情况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通过对被告人开展法制教育,解开了其多年上访的“心结”。同时,妥善接待其家属来访,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让其家属深刻认识到被告人长期非访严重扰乱了当地政府的工作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2018年8月27日,苍溪县检察院以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10月25日,苍溪县人民法院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处被告人唐从秀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典型意义我国《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信访秩序,合理理性客观表达自身诉求。然而,个别信访人员不按法定程序,不到相关部门正常反映诉求,而是到非信访工作单位提出无理要求,甚至到明令禁止上访的区域和敏感地区、重要场所聚集甚至滋事,蓄意采取过激的方式进行集访、闹访、缠访、越级上访,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工作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本案中,被告人唐从秀多次在北京中南海附近上访,公安机关、四川省驻京办等相关单位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处理相关事宜,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同时,根据我国信访属地解决的原则,在处理其非法上访的过程中,龙山镇人民政府投入了大量的公共资源,对当地政府正常办公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在案件庭审过程中,县维稳办邀请了部分干部群众及信访高危人员旁听了案件庭审,公诉人当庭以案释法,教育引导旁听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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