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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刚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

发布时间:2019-03-05  来源:本网  点击量: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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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2016年8月初被告人李国刚利用其所在的苍溪县川林板业有限公司大量招人的机会,与其情人金腊梅(缅甸人另案处理)商议,准备介绍几个缅甸人到该公司务工,以便从相关人员工资中抽成获利。商量好后,金腊梅便组织红金、红银平等5名缅甸人假借到云南“旅游观光”,办理了《缅甸联邦临时边界通行证》,并通过中国瑞丽边防检查站进入中国境内。之后李国刚又联系车辆、垫支路费将上述5人接到苍溪并安排在川林板业有限公司上班。2017年,被告人李国刚以同样方式再次将7名缅甸人接到该公司务工。

        【办案情况2018年1月16日,苍溪县检察院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对李国刚提起公诉。2018年3月13日,苍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因本案系苍溪县首例组织偷越国边境案件,苍溪县人大、政协组织了部分代表到场旁听,巴中市进出口管理局也组织人员旁听了案件庭审。经审理,苍溪县人民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当庭判处被告人李国刚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典型意义近年来,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外国公民来华旅游、留学、就业、定居的人员日益增多。与此同时,非法入境来华“打黑工”的群体也不断壮大,严重扰乱了我国出入境管理秩序,给地方的治安管理带来隐患。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内陆地区由于经济欠发达和地理条件等因素,外国公民到内陆地区“打黑工”的现象较少。本案是广元市近五年来办理的首例偷越国(边)境案件,与一般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不同,本案被告人李国刚的犯罪目的并非走私贩毒、拐卖人口等恶性犯罪,而仅是为12名缅甸籍务工人员介绍工作,从中牟利。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遣返了12名“打黑工”的缅甸籍务工人员。通过本案的办理,达到了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的目的。甚少接触外籍务工人员的当地相关部门受到警醒,管理意识加强,企业与居民对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法规有了明确深刻的认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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