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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检察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4-05  来源:本站  点击量: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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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7225

在广元市朝天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区政府的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下,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实现我区“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朝天实际,及时制定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三农工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措施,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诉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1人,查办涉及经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4人。积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开展同步预防16次,同步介入3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查办涉及职务犯罪2人。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加强对涉及市场准入、不正当竞争等的法律监督,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6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检察行动,批捕3人,起诉8人。办理了市检察院挂牌督办的“11.04”非法猎捕、出售、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该案主犯秦某辉因非法猎捕、杀害小熊猫6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全力服务保障民生。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民主和财产权的犯罪,批捕33人,起诉53人。加强对农民工、刑事被害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2万元,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等支持起诉案件6件,为弱势群体追索劳动报酬及其它权益49.8万元,邀请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开展预防电信诈骗专题宣传7次,批捕电信诈骗犯罪9人,起诉10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

二、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服务平安朝天建设

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993人,提起公诉95138人,无错捕错诉案件。严厉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6人,起诉9人,构建安全的治安环境。从严打击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危险驾驶、涉枪涉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捕16人,起诉44人,提升群众安全感。始终保持对过境毒品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批捕38人,起诉27人,提高审级20人,减少毒品渗透,净化社会环境。

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10人,规范开展并促成刑事和解4件,减少社会对抗,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完善来信、来访、来电、新媒体“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体系,引导群众通过法治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办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40余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余起,做好举报答复,办理举报初核3件。2016年顺利通过最高检“全国文明接待室”复查验收,并连续17年保持涉检零上访。

三、坚持查办预防并举,推动廉洁朝天建设

保持高压反腐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7(含1个单位犯罪主体,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35人,渎职侵权案件12人,大要案比例100%,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突出查办涉农职务犯罪,结合本地涉农惠民政策实施,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办了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原局长谢某海等涉嫌单位受贿罪一案。坚决惩治腐败易发高发领域职务犯罪,参与查办广元电力系统特大受贿窝案,立案查处了广元电力开发总公司原总经理雷某森、原副总经理杨某宇涉嫌受贿、挪用公款960余万元一案。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探索建立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深入剖析个案,开展预防调查,向发案单位及相关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2件,提供预防咨询18次,形成《关于预防“小金库”引发职务犯罪专题调查报告》,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完善财务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结合近年来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为基层乡镇和涉农部门开展惠农扶贫专题预防宣讲12次。

四、强化诉讼活动监督,促进法治朝天建设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件、撤案3件。加强侦查监督,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罪、漏诉6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8件,发出《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8件,对无羁押必要的8件批准逮捕案件变更强制措施。加强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3件,提出量刑建议32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社区矫正“脱管漏管虚管”专项检察,对全区73名社区矫正对象建立检察监督台帐,同步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检察活动,13件财产刑执行案件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网上追逃1人。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对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7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27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4件,法院均采纳并纠正。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督促41个行政执法、司法单位进入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公安机关已立案6件。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认真履职。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载体,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领导和优秀干警讲党课5次,开展主题党日讨论3次,提升班子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加强自身反腐败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领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逗硬执行“一岗双责”,主动接受经济责任审查,组织干警到广元警示教育剑阁基地接受教育,开展经常性检务督查,推进自身廉洁建设。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根据人员分类改革的要求,按照“以案定额、以职定额”和倾斜办案一线的原则,遴选产生10名政治素质好、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制检察官。深入总结“部门联动工作法”经验,探索建立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设置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组织,合理设定人员定岗方案,推进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试行检察权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改革,听取辩护人意见89件(次),申请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4次,排除非法证据13份,办理轻刑快诉案件17件。协调推进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规范涉案财物保管场所,推进涉案财物保管分中心建设,上线运行涉案财物管理处置系统,清理涉案款517万元、涉案物品27件。

加强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岗位练兵,参加省院、市院各类专业培训53人(次),安排年轻干警顶岗锻炼、到联系村和检察室工作6人(次),参加法律理解与适用研讨、专项脱产业务学习4次。加强理论研究能力锻炼,申请市检察院立项课题3个,涉农检察、队伍建设等研究成果被《检察日报》等多家国家级刊物采用。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顺利立项并开工建设“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精细制定信息化改造升级方案,启动检察工作三级网建设。

六、主动接受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运行

强化自身监督。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通过专项检查、抽查考核等方式,组织开展“回头看”,杜绝不规范司法行为反弹。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强化流程监督和质量监督,发出办案流程监控通知书、案件预警、流程监督通报52期,评查案件180余件,进行不立案审查1次。

强化外部监督。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向人大、政协主动报告工作6次,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活动,收集并认真办理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意见建议9件。邀请人民监督员5人(次)监督案件2件。

深化检务公开。充分运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及时向社会推送检察工作动态,发布各类信息400余条,公布各类案件诉讼进度、诉讼结果及法律文书350余条。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入驻“今日头条”、“封面新闻”,主动与媒体加强沟通,在检察日报、广元日报等各类媒体刊发稿件47篇,在市、区电视台播放专题节目5开展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次。

各位代表,2016,区人民检察院有5项工作、7名个人、7个集体受到区以上表彰奖励,绩效考评进入全市检察机关前列,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检察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不够;二是检察人员同步增加缓慢,入额检察官比例偏低,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三是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与当前检察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推动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区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区委七届三次全会和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加快跨越发展、决胜脱贫奔康、建设美丽朝天”主题,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推动基层设施建设、加强规范化建设为动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忠实履行检察职能,为加快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惩防犯罪力度,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二,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从严从快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盗抢骗拐、黄赌毒、电信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拥护和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统一安排部署,配合做好各项工作。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集中力量查办危害经济发展、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重视分析办案中发现的违反党纪政纪情况,供党委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第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加强对立案侦查、刑事审判、民事行政诉讼、刑事执行的监督力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应用信息化办公办案系统平台,以案件管理信息化推动办案质量提升。

第五,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总要求,统筹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队伍建设,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推进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六,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系机制,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及时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意见建议。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部署,加大检务公开力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强化检察环节群众司法参与。

第七,扎实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深化检察改革的总体思路,明确检察工作与检察改革的任务和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争取党委、人大和各界的支持,有序推进改革的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监督,恪尽职守,拼搏进取,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为加快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作出应有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为预防和减少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检察机关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由行业主管(监控)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虚假诉讼:指当事人采取虚构诉讼主体、事实和法律关系,伪造变造关键证据等方式提起诉讼,致使法院错误判决、裁定或者调解,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非法诉讼行为。

“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保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指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研发的,融办案、管理、监督、统计于一体的执法办案信息平台。

涉案财物管理处置系统:指利用射频技术、网络摄像技术、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等研发的集涉案财物追踪、监控,案件和涉案财物信息录入、涉案财物照片采集保存、查询、自动盘点、统计分析等功能的综合涉案财物信息管理平台。

“五个过硬”:指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和纪律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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