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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检察工作报告(五年)

发布时间:2016-09-20  来源:本站  点击量: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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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697

在广元市朝天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坚持改革创新,为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和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提供了有力地司法保障。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发展和维护民生民利有新作为

全力保障经济发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促使生产经营、金融管理、市场交易法治化,共批捕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1人,起诉12人,依法查办涉及经济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11人。紧紧围绕优化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对七盘关国际石材城、中子工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同步预防16次,对双峡湖水库等重点工程招投标活动现场监督12次,同步介入5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查办涉及职务犯罪2人。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助力诚信的商业体系建设,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178次。加强对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的司法保护,批捕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3人,起诉39人。广泛开展法律进园区、进企业、进机关等法制宣传活动13次,帮助企业和机关提升经营管理法治水平。

全力维护民生民利。结合朝天区情和执法办案实际,2013年制定了《强化涉农检察工作实施意见》,连续四年开展“三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批捕涉农领域刑事犯罪180人,起诉337人。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查办力度,立案查办涉及“三农”职务犯罪17查办了区养路段原副段长在农村公路建设中收受贿赂、中子小学原校长在农村学校管理中贪污的职务犯罪。强化对农村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批捕非法采矿、盗伐林木、贩卖野生动物等犯罪8人、起诉13人。开展涉农检察专项宣传15次,为新任村官及村民小组长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5次。加强对涉农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监督移送涉农犯罪19人,发出检察建议7件。认真落实精准扶贫工作的各项要求,为柏杨乡三友村、中东村等争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困难补助金及社会援助资金300余万元。涉农检察工作相关做法被市院、省院《检察工作简报》转发并推荐学习,被《广元日报》、《检察日报》专版刊发。

二、坚持执法办案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新成效

依法履行惩治刑事犯罪职能。五年来,共依法批捕刑事犯罪340人,起诉519人,同比分别上升45.2%20.9%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持对严重暴力、两抢一盗、诈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批捕95人,起诉186人。坚持从严打击毒品犯罪,批捕172人,起诉80人,提高审级92人。二是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搭建并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平台,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认真办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信访案件138件(次),检察长参与接访194次,连续十七年保持涉检案件“零上访”,连续六年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积极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和民事和解工作,促成刑事和解2件、民事和解8件。发挥民事监督检察职责,促成当事人息诉罢访3件。着力维护弱势群体权益,认真开展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20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0.4万元,支持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起诉追索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案16件,追回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等110余万元,依法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被告人进行强制医疗2人。三是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及时分析社会治安状态,对突出问题专题调研并提出对策,关于过境毒品案件高发的情况反映,引起王东明书记等省委主要领导的重视,并批转相关部门办理,为打击和预防过境毒品犯罪及推进无毒县区建设起到积极作用。结合村“两委”班子换届期间举报高发的现象,撰写了2篇专题预防调研报告,提出了6条针对性建议,为净化基层政务环境出力划策。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解答法律疑惑,开展法制宣传29次,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547次,较好地引导了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四是依法保障当事人权利。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让罪轻的人只受轻微的刑事处分,能更快地回归社会,依法不批捕45人,决定不起诉53人,分别是前五年的6倍和9倍。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办理“轻刑快办”案件110件。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依法不起诉未成年人5人,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依法履行惩防职务犯罪职能。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惩防并举、有腐必肃,办案力度不断加大,办案效果不断增强。一是办案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明显提升。积极适应查办职务犯罪新形势新要求,五年来,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1827人,人数同比上升42.1%,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521人,渎职侵权犯罪3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从2012年查办2人到2015年查办10人,查办人数增长5倍,增幅居全市前列。立案后撤案率为零,报请市院决定逮捕案件批捕率100%,起诉率91.3%,有罪判决率100%二是查办大要案件成效显著。依法查办区农业局原局长余某和受贿40万元、大滩镇原党委书记王某邦受贿27万元等大案27人,同比上升2倍;依法查办省环保厅污防处原处长赵某岁(正处级)受贿301万元、市文物管理局原局长姜某(副处级)受贿23.5万元等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要案2人,同比上升200%三是查办案件重点突出。重点查办涉农惠民、项目建设、政府投资等领域职务犯罪7人,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6人,开展查处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行贿犯罪2人,同比上升2倍。四是突出预防职务犯罪的治本作用。及时出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意见,推进预防宣传、警示教育常态化。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1500余人(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集中宣讲、现场警示教育22场,深入行业开展预防咨询10次。积极为反腐败工作提供决策参考,撰写专题预防调研报告5篇,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2份。与国土、安监等4个行业建立预防联席会议制度。

依法履行诉讼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各环节和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一是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3件。对刑事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8件(次)。依法提出量刑建议116件,法院采纳率达到87%。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4次。排除非法证据52份。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法院改判1件。二是依法纠正执法不严的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5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捕7人、追诉5人。严格办案责任,着力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案件审查机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256件(次)。依法督促纠正脱管、漏管罪犯20人,监督撤销缓刑1人,对12名罪犯的特赦进行全程监督。三是依法纠正司法不公的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刑事抗诉3件,如对赵某华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1700余万元案,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提出抗诉后,二审法院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与人民法院会签《关于规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意见》,提请民事行政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33件,监督纠正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35件、执行活动违法16件,如对陈某弟等26人追索劳动报酬虚假诉讼系列案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办理的某典当公司与某信用社借款合同纠纷提请抗诉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四是依法纠正以罚代刑等问题。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权平台”与“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规范性文件会签、行业性专项治理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察12次,督促和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交刑事案件1925人,督促行政机关履职7件(次),有效监督和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问题。

三、坚持创新管理强化规范,检察改革和司法规范化有新进展

部门联动,探索出检察权运行新模式。为解决人少案多的困难,探索实行“部门联动工作法”,将14个内设部门进行联动,形成监督部、刑检部、自侦部、信访部、综合部,建立内外部联动、扁平化管理和台账式备案管理机制,实现办案流程、检察权运行和权力结构运行无缝对接,自该工作法实施以来,一线干警比例从43%上升到73%,案件办理周期缩短3天,专业属性更加集中,案件质量显著提升,内部管理进一步科学,协作配合更加顺畅。2012年以来实行的“部门联动工作法”,与正在推进的司法体制改革高度契合,被省检察院作为经验转发全省检察机关参考学习。

规范执法,探索出案件管理新方式。规范司法硬环境和软环境,成立专门的案件管理部门,建成并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立和完善网上办案、涉案财物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等机制,发出流程监控和预警提示41件(次),开展和接受涉案财物专项监督检查13次,评查案件98件。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不规范司法行为,对6个方面存在的42个问题,实行台账式销号管理,建立健全《律师接待工作实施办法》等8项制度。深入推行人民监督员监督司法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74人(次)监督职务犯罪侦查讯问、控申接访等重要办案活动826次。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实现案件信息及时查询、电子案卷免费查阅复制和异地阅卷等服务,为律师提供各类服务143人(次),提供案件卷宗查阅和免费复制131次。

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履行。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虚心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报告检察工作和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意见、批评和建议。五年来,共办结代表、委员议案提案3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基层调研、执法考核、重大活动20余次,观摩庭审1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8次,向政协主席会通报检察工作7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0余人(次),收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53件。深化检务公开,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上线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及时通过官方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发布重要动态、案件信息、诉讼进度、诉讼结果及法律文书等400余条(件);注重舆论宣传,300余篇稿件被各级媒体刊发,60余篇简报、调研被上级院转发。

四、坚持从严治检夯实基础,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有新提升

政治建检筑牢理想信念。始终牢记班子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是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基础,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开展“新常态新习惯新作为”等大讨论活动,接受市院巡视1次,向市院述职述廉1深入查摆和整改“四风”、不严不实等问题,进一步坚定了队伍的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纯洁了思想,树立了正确的法治观念。

纪律治检树立清廉形象。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地加强作风建设。把纪律作风建设和执法办案放在同等位置推动和落实,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开展检务督查16次,接受监督检查8次,接受警示教育4次。完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举报机制和查处机制,开通网络举报平台和12309举报电话。

人才兴检提升专业素能。优化队伍结构,公招和考调年轻干警12人,平均年龄同比下降3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87%,司法考试通过率同比上升10%。招录网络管理、文秘写作等特殊人才3人,解决了队伍专业结构失衡的问题。以落实市院“三大平台”育才兴检方案为指导,以创新开展的“栈道讲堂”为教育培训平台,以全员全面接受省院轮训为契机,全体检察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120余人(次),“栈道讲堂”经验做法被省、市院推广。注重文化育检,以“栈道文化”为载体,通过解决干警五个保障方面的困难,打造温暖集体,营造“拴心留人”的干事氛围。五年来,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和优秀人才,69人(次)、5个集体和23项工作受到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表彰奖励,连续五年被区委表彰为“好班子”,第三方测评满意度居全市检察系统第一名

加强保障巩固发展根基。编制并实施基层院五年建设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八化”建设的目标和方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顺利启动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建成并运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远程提讯、电子卷宗、办公系统等信息化建设项目。

回顾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第一,要把好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确保检察权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第二,要抓好主业。始终坚持立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扎实做好司法办案这个主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规范执法办案,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第三,要筑牢根基。扎实做好司法办案、检察管理、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检务保障等基础性工作,打牢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根基。第四,要勇于创新。坚持树立“小院要有大作为”的思想,大力弘扬以“栈道检察”为核心的开拓进取精神,创新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努力解决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第五,要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将检察权置于阳光之下,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各位代表,五年来,区检察院各项工作实现了全面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体检察人员的奋力拼搏。五年来,各级领导和各位人大代表以听取汇报、视察调研、制作议案、提出意见建议等形式,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积极支持检察机关改革创新,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基础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朝天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通过司法办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提升。二是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与前五年相比,办案数量大幅增长,但检察人员同步增加缓慢,办案的压力日益增大。三是创新意识与当前检察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及任务

 

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着全面加强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区第七次党代会为朝天绘制了未来五年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在新的历史时期,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未来五年,区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六次检察工作会议和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三个强化”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为动力,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总体战,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奋力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提供有力地司法保障。

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坚持对党忠诚,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站稳忠诚干净担当党性立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区委和市院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实现“三大跨越、四个再上新台阶”和顺利推进“加快跨越发展、决胜脱贫奔康、建设美丽朝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二,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加强职务犯罪惩防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查办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职务犯罪,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腐败问题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对刑事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确保准确及时惩罚犯罪,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统筹推进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审判权威;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强化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违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第三,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全面启动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的检察改革,合理设置检察官入额的条件、标准和程序,科学配置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制定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争取党委政府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领导和支持,积极应对和正确处理改革举措落实过程中的政策性体制性障碍和结构性矛盾,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统管等各项改革措施。注重统筹协调,积极推进检察院内设机构、案件繁简分流、刑事庭审实质化和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等配套改革,提升检察监督整体效能。

第四,加强检察队伍基础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强化政治建检,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完善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和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坚持抓党建促队建,抓班子带队伍,净化检察机关政治生态。强化人才兴检,制定并实施岗位素能标准,加强科学化实战化教育培训,深化科技强检的实践应用,推进人才建设六项重点工程,全面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强化从严治检,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力正风肃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强化发展基础,完善落实基层院建设规划,着力解决基层深层次问题,大力加强检务保障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础。

第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制约,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系机制,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意见建议,及时办理,认真答复。继续落实人民监督员监督执法活动的相关要求,确保案件办理过程公开公正透明。进一步筑牢司法为民理念,顺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和期待,加大检务公开,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强化检察环节群众司法参与。

各位代表,本次会议后,我们将认真落实代表的审议意见,积极采纳列席人员的意见建议,运用法治思维,创新工作方法,全面履行职责,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跨越发展、决胜脱贫奔康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作出应有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为预防和减少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检察机关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由行业主管(监控)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虚假诉讼:指当事人采取虚构诉讼主体、事实和法律关系,伪造变造关键证据等方式提起诉讼,致使法院错误判决、裁定或者调解,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非法诉讼行为。

“行权平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

“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保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指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研发的,融办案、管理、监督、统计于一体的执法办案信息平台。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指按照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部署,从201412月开始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我市检察机关重点对公诉、自侦、涉案财物保管处理3个环节12个反映集中问题进行了整治。

涉农检察:区检察院根据区情,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通过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三农”的能力,发挥惩治、预防、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开展的服务“三农”专项工作。

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在制度与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与漏洞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建议,建议有关单位及时制定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排除滋生犯罪隐患,铲除犯罪土壤的行为。

栈道讲堂:区检察院为了加强干警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的教育学习课堂。

“八化”建设: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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