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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5年工作报告(2016-2021)

发布时间:2021-09-16  来源:本网  点击量: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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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97

在广元市朝天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委系列决策部署,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司法办案、检察改革、基础建设等工作均实现了新的发展与突破,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以强烈的检察担当助力全面小康

倾力决战脱贫攻坚。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帮扶的原中东村协调项目10余个,争取和投入资金470余万元,顺利帮助3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切实助力脱贫攻坚,真情关注刑事被害贫困人员的急难困苦,主动对3户19名贫困人员发放救助金3万元,有效帮其纾困解难。依法严惩扶贫领域刑事犯罪,办理该类刑事案件5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竭力融入疫情防控。切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养殖、交易等领域的专项检察监督,维护公共安全,守护人民健康。疫情防控期间妥善办理涉企案件5件,竭力帮助企业排困解难,努力降低疫情冲击带来的影响。开展远程提讯、视频庭审102次,努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积极投身区委统一安排部署的防疫排查、防控值守任务,干警参与累计达300余人次。结合检察职能,及时发布涉疫典型案例,合力推动联防联控机制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地见效。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从重从快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7件27人,起诉9件65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人员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政策,决定不起诉11件30人,确保企业正常生产,保障社会稳定就业。

用力守护绿水青山。依法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捕猎、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等环境领域刑事犯罪3件4人,起诉9件22人。办理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15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积极开展法治宣传7次,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件1人。办理的孙某某、胡某非法采矿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督促其修复治理毁损河道1.5公里。

协力推进反腐倡廉。坚持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0人,决定逮捕5人,提起公诉9人,微罪不起诉1人。强化与监委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9件,着重就案件定性、证据完善、强制措施适用等问题深入沟通,主动向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件。协助相关部门查询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干部刑事违法犯罪记录3000余人(次)。

二、关注民生,守护安宁,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回应群众期盼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协助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2条,移送案件线索3条,办理涉黑涉恶案件4件6人,依法批准逮捕3件5人,提起公诉3件5人,改变管辖1件1人。积极推进“行业清源”,针对相关部门监管漏洞发出堵漏建制规范治理检察建议3份。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机构人员配置,建立长效常抓机制,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犯罪。

严惩破坏安全稳定重大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73人,提起公诉154人,10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批准逮捕82件113人,提起公诉54件73人,42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3件18人,提起公诉6件45人。办理了阳某某等25人冒充国务院扶贫办工作人员骗取1900余万元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和黄某某等20人涉案金额达2.6亿元的重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有力震慑了犯罪,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

努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件254人(次),切实做到对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积极开展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专业人员共同参与,通过现场答疑解惑和释法说理,消除疑虑、平息诉争,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2件2人。立足“教育、挽救、感化”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起诉1件1人。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主动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进行心理辅导12人(次),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和认真落实帮教13人(次),封存犯罪记录3册。全面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针对全国部分地区性侵、猥亵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多发,督促开展教师入职查询254人(次)。配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专业团队,擦亮“护朝阳”品牌,选派8名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送法进校园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举办“防校园欺凌”“防校园毒品”等法治专题授课70余次。协助开展校园周边黄赌毒专项治理,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筑牢预防犯罪堤防,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氛围,辖区未成年人犯罪率多年居全市最低。

优化落实为民服务办实事。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切实推进便民利民措施,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以实体大厅和网络平台“一站式”窗口,向案件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信息公开、信访接待、控告申诉、律师阅卷等便民服务,累计为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375人(次),提供律师阅卷139人(次)。

三、深耕主业,弘扬法治,以严格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稳中求精。五年来,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50件397人,批准逮捕191件219人,不批准逮捕53件10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44件1083人,提起公诉434件648人,不起诉78件122人。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针对侦查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2份,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依法监督立案2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依法监督撤案15件;强化审查把关,依法纠正漏捕10人、漏诉13人,追漏罪2条,改变案件定性5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量刑畸轻的刑事判决依法提请抗诉2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中存在的脱管漏管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发出检察建议2份。对刑事判决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察监督3次。

做强民事检察,稳中提质。加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20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42件、民事执行监督26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52件,依法提请市检察院抗诉5件,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9件,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78件。强化诉讼矛盾纠纷化解,对不支持监督申请开展公开听证3件,通过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促成当事人息诉罢访7件,达成和解2件。

做实行政检察,稳中增效。坚持精准监督原则,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8件,对生效行政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分别提请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针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发出检察建议2份;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8份。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办理实质性行政争议化解案件1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11件,助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延伸检察监督职能,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全面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35件,公安机关立案12件,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护航国有资产”、“净水”、“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监督行动,共办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13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挽回国家矿产资源损失和野生动物资源损失2000余万元,督促追缴土地出让金410万元,追收易地建设防空费640万元,追缴违规领取社保基金5.9万元。监督行政机关督促企业整治清理河岸废弃矿渣500余吨,清理河道内淤泥300余立方米。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份,监督相关行政单位督促餐饮行业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确保群众安全用水,向相关行政单位和部分乡镇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3份,助推乡镇污水处理厂规范建设和运行。

四、扛责在肩,守正创新,以稳健的检察实践推进司法改革

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以检察官为主体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遴选检察官8人,确认检察辅助人员9人、司法行政人员4人,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达到85%。坚持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大案、办难案,五年累计达336件,占办案总量的28%。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科学界定办案职责权限,形成权责明晰统一的检察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内部办案监督,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检察活动全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办案质效得到有效提升,司法改革的成效逐步显现,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明显增强。

有序推进配套机制改革。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听取辩护人意见195件(次),申请侦查人员、鉴定人员、证人出庭10次。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原内设14个部门按职能整合为5个部门,职能更加明晰。制定案件质量核心指标体系,全面推行检察官业绩考评。积极推进“案-件比”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5天,群众司法诉求得到快速实现。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自觉做好监察体制改革任务中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人员、编制的转隶以及案件线索的划转,做到平稳过渡。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工作要求,围绕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继续发挥好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五、党建引领,从严治检,以坚定的政治忠诚打造检察铁军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全方面。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和宣传矩阵,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用严实的作风和自我革命的精神,排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问题16个,修订完善制度10项,检察队伍的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

积极提升队伍综合素能。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利用“栈道讲堂”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用活用好“检答网”、“学习强国”,多渠道多路径参加各类培训和业务竞赛100余次,干警学思践悟能力进一步增强。提升信息和调研质量,检察信息和调研被各级刊发230余条,获各级奖项9次,干警分析和写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我院推送的《完善检察业务考评体系的实证分析与思考》在全市课题评比中获一等奖。7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业务人才库。

持续强基固本强化检务保障。择优配备中层干部3名,公开招录干警2名,招考聘任制书记员9名,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建成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如期投入使用统一业务系统2.0版和“一体化”网络。依托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大力弘扬检察文化建设,倾力打造以党建为引领,集法治、廉洁、栈道文化为一体的朝天检察文化,用文化力量引导干警开拓创新、务实进取。

加强从严治检筑牢清廉品格。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加强警示教育,全面系统整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坚决防止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积极开展“万案大评查”,主动接受执法监督,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落实司法责任追究。五年来,我院干警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六、强化自律,接受监督,以自觉的检察公开赢得社会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27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和调研检察工作7次,接受人大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题审议5次,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39条,切实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广泛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群众和律师参加公开庭审、公开宣告、公开听证41次,适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7次,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并检视检察工作。

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主动与各类媒体加强联系,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及时推送检察信息200余条。注重通过微博、微信和检察公众号发布、更新检察动态1600余条,快速回应社会关注执法办案热点、焦点问题,有力促进检察办案质量优、效率高、效果好。

深入开展检务公开。主动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374条,公开法律文书537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5条。完善检察门户网站功能,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和12309中国检察信息网内容,推动检察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公开透明。

五年来,我们的队伍凝心聚力、团结拼搏,我们的工作稳步提升、持续精进。2020年成功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被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市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学法用法示范单位、驻村帮扶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连续五年被区委表彰为好班子和目标绩效考评先进单位,涌现出全国反假币工作成绩突出先进个人蒲兴琼、全省政法先锋李勇、全市优秀政法干警刘淞等15名先进典型。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的工作蹄疾步稳,五年的改革锐意进取,五年的成效令人振奋,我们深深体会到:一是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只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才能把准航向、精准发力,盯准目标、全面履职。二是必须坚持服务中心大局这个主线。只有切实将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推地方各项事业发展,检察工作才能行稳致远。三是必须坚持司法为民这个宗旨。只有牢固树立为民执法的理念,遵循天理、国法、人情之义,举司法之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四是必须坚持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主题。只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反观过去,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还不够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平衡、不充分;三是队伍的综合素质素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奋力改进!在此,我们也真诚希望各位代表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助推朝天检察工作不断精进。

 

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及任务

 

今后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区第八次党代会为朝天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绘就了宏伟蓝图,在新的发展格局中,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未来五年,区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安排,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突出“夯基固本,创新精进”,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现代化新朝天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强化政治自觉,聚力落实检察发展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会在建党100周年党的历史上首次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意见精神,主动增强新时代履行检察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法治自觉,全力融入平安建设新格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更新司法理念,强化司法担当,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法治引领民众公平正义价值观。加强对社会治安新形势新特点的调研分析,定期发布检察监督大数据,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助推社会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积极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检察依据和参考。

三、强化检察自觉,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加强对公安侦查活动监督,从源头防范冤、假、错案发生。加强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确保公正定罪量刑。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防止脱管漏管。切实履行对民事、行政诉讼结果、程序、执行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办案新领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强化担当自觉,倾力谱写服务发展新篇章。围绕区委总体工作思路,紧扣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康养旅游、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检察职能。落实《长江保护法》,服务绿色发展,重点针对严重污染大气、土壤、水源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助力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阻碍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办理涉及创新创业类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五、强化行动自觉,奋力展现检察队伍新面貌。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健全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求极致”的标准,强化专业培训,注重人才储备,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征程激励我们砥砺奋进!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现代化新朝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与司法渎职侵权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十大业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一般应当签署具结书,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该制度重视发挥检察办案环节的作用,对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减少社会对立、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具有重要意义。

“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案-件比”:指发生的具体“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形成的对比关系,系体现办案质效的指标。案件退查、延期、上诉等情形多,“件”就越多,案件比越高,办案质效就差;反之,“件”数越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质效就高。

羁押必要性审查: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实施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利于打破“一捕了之”的实践困局,防止超期羁押和不正当关押。

“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保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公益诉讼:是指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或者有损害危险的违法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政法系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通过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使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严明、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2020年7月,中央政法委牵头部署开始试点,2021年起自下而上逐级铺开,2022年完成。

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可以进行调查核实,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将采纳检察建议的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主要包括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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