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 通知通告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2-20  来源:本站  点击量:4837  
分享: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共利州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20142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和中央、省委、市委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从严执行作风禁令为切入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检察队伍中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和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平安利州、法治利州、和谐利州建设。

二、目标要求

    坚持把中央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严格按照区委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活动实现“三争三让”目标,即:争当联系群众的好党员、争当群众信赖的好干部、争当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标兵;让组织放心、让社会满意、让群众得实惠。在“坚定理想信念、解决突出问题、做实群众工作、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制度机制、促进改革发展”六项具体目标上下真功夫,努力取得“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突出问题明显解决”、“执法管理明显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民生检察工作明显推进”五个“明显”实效,形成“践行检察特色群众路线,建设美丽和谐利州”的生动局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始终保持清廉本色,教育实践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践行为民宗旨。“为民”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切实增强“人民检察为人民”的认同。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树立执法为民宗旨意识,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真正做到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二)坚持务实作风。 “务实”是党的宝贵传统和优良作风,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之风,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反霸道作风,反特权思想,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为群众解忧难,办实事。

(三)保持清廉本色“清廉”是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人民检察官的基本操守,要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约束,勤勉务实,敬业奉献,清廉自律,公正执法,无私无畏,恪尽职守;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正确行使检察权,防止检察权的滥用,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

(四)更新思想观念。通过教育活动,使广大干警逐步适应从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从分散管理到集中管理的转变,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逐步消除队伍中存在奉献精神退化、法纪观念弱化、身份意识淡化等消极现象,努力做到心态平和、说话和气、办事公道、执法严格、维权理性。

(五)解决突出问题。围绕整顿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个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四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改进学风文风会风,破除以文转文、以会议落实会议的不良作风,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业绩观、执法观,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敢作为、勇担当,言必行、行必果,增强工作执行力,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意识,始终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目标,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评价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民主集中制,改进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坚持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培养苦干实干、攻坚克难的实践文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决反对奢靡之风,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狠刹铺张浪费、挥霍享乐、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做到勤俭办一切事情。结合本院检察工作实际,重点整治五个突出问题:一是整治执法办案不规范、不文明的问题;二是整治窗口部门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三是整治警车使用与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四是整治队伍管理不严偏软的问题;五是整治联系基层服务群众不够紧密的问题。

    (六)提升干警形象。通过活动使检察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对群众冷漠、生硬、推诿,以及侵占罪犯及其亲属利益等违纪违法现象得到完全杜绝,队伍精神面貌一新,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基本原则

围绕实现以上目标任务,要始终坚持五项基本原则,确保整个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

(一)正面教育为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引导党员、干部自我警醒、自我修正、自我完善。

(二)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讲党性、讲原则、讲真话、讲实话,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互相促进。

(三)开门评风评警。坚持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四)领导带头示范。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五)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务求实效,充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边学边改,立查立纠,做到活动、工作两促进。

四、范围对象

此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是全体党员,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五、方法步骤

按照区委的部署安排,全区的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2月中旬开始,20149月基本完成。本院要结合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教育实践并重,边学边查边改,发动全体干警全程参与,活动分为学习教育和实践践行两个层面。

(一)在学习教育层面上

要着力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1第一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月中旬—4月下旬)。重点是围绕强化思想认识,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搞好学习动员。

按照区委部署要求,召开本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院领导作动员报告,区委督导组组长提工作要求。动员大会后,由区委督导组牵头,组织参会人员开展现场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本院领导班子及成员作风方面情况的总体评价;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等。各科室、各支部要对动员报告进行学习讨论,切实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上来。

    2)开展四项教育。

    一是群众路线教育。要以《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一重要论述摘编》等为教材,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等方式,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切实改善党群干群关系。

二是理想信念教育。要重点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等内容,开展一次党性教育专题讲座,全体党员人人佩戴党徽,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职业精神教育。要重点学习《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教育广大干警进一步强化“热爱祖国,对党忠诚,执法公正,管理文明,教育为本,安全为先,廉洁守纪,敬业奉献”的职业道德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每名干警爱岗敬业,忠诚履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职业安全教育。要重点教育我院干警清醒认识职业风险,牢固树立“严管是最大的厚爱”的理念,促进执法观念、执法行为与时俱进,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要以近期检察系统发生的一系列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身边的违法违纪事例为典型,举一反三,引导干警增强“底线”、“红线”、“高压线”意识,切实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麻痹大意、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

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互动讨论等具体方式,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要求,综合运用经典教育、传统教育、典型教育、实践教育、空中教育“五大学习课堂”组织集中学习,围绕“群众观点怎么看”、“群众路线怎么走”、“改进作风怎么办”、“五好干警怎么做”、“改革发展怎么干”等五个专题深入开展交流讨论;对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重点抓好中心组学习、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讨论交流。每名党员、干部要联系学习内容谈认识、联系思想实际谈体会、联系作风建设谈收获;党员班子成员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

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学习讨论活动,确保学习教育不少于40个学时,其中,组织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3天,开展集中讨论交流不少于3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撰写1篇以上学习心得体会,由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检察内网予以公开,供学习交流。严格实行学习笔记、学习体会抽查调阅和通报制度。

3深入调查研究。

明确调研目的。了解社情民意,掌握党员、干部特别是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在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群众反映较多的其他问题;注重调研要求。由本院领导班子带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各科室、各支部,深入服务对象开展调研。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分别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报区委督导组审阅。

2、第二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4月下旬—6月下旬)。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找准抓住突出问题,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梳理“四风”表现。采取专题座谈、个别走访、问卷调查、群众评议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本院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方面的问题,并梳理形成本单位的“四风”具体表现书面材料。本单位的“四风”具体表现材料将送区委督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对照“四风”检查。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剖析思想根源。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每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对号入座”,深刻剖析自身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主观原因和思想根源,并形成对照检查材料。检查材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班子或个人在“四风”方面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存在问题的主观原因和思想根源是什么;今后努力的主要方向。对照检查材料,要“逐层把关”。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员、干部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分层次进行审阅。党支部书记要审阅本支部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审阅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成员要审阅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区委督导组组长要审阅领导班子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并配合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做好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的审阅工作。对照检查材料联系实际不够、问题找得不准、剖析不深不透的,要在规定时限内认真修改或重新撰写。院领导班子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做好充分准备。区委督导组向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区委督导组会同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2)搞好交心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深入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换意见,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3)开好民主生活会。会议时间不少于2天。会上,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代表班子进行剖析。班子成员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区委督导组组长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要进行点评。

各党支部要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分析评议每名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4)、通报和评议“四风”。及时通报情况。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后,院党组将采取适当方式向机关党员、干部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将在通报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工作由区委督导组负责组织。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情况,也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和民主评议。对其他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情况,由所在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一般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对评议满意度较低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员、干部,要进行重点帮助,引导其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修改对照检查材料。

    3、第三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6月下旬—9月上旬)。重点是围绕正风肃纪,制定整改方案,开展集中整改,加强制度建设。

1)、制定整改方案和落实整改措施。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对应的整改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整改事项、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效果等。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既要有中长期整改安排意见,更要有近期整改任务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一一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每个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对照查摆出的问题以及民主评议意见,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按照查摆剖析环节的“逐层把关”原则进行审阅。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要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明确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后,要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创造条件积极解决。

2)、集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进行集中专项治理。

一是集中整治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集中治理文山会海,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认真清理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节庆、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各种节庆、论坛、会议泛滥等问题。

二是集中整治执法为民不力的问题。专项治理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办事拖拉、推诿,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吃拿卡要”、与群众联系不紧密等问题对广大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大力推进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

三是集中整治警车使用与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警车车号网上公示,严格落实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履行派车手续,按照公务用车范围使用警车,不得公车私用和警车他用;严格执行节假日车辆集中封存的规定,并随时进行抽查;严禁开警车出入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和旅游景区等;模范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不乱停乱放,不违规使用警灯、警笛。

四是集中整治队伍管理不严偏软的问题。严格落实作风效能督察制度,对队伍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整治软、懒、散、庸的问题;严格落实《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对督察中存在的问题决不手软;严格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五是集中整治窗口部门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严格按规定着装,做到挂牌上岗;严格落实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坚决纠正执法服务“冷、硬、横、推”等现象的发生;消除霸道特权思想,纠正工作中不注意方式方法,说大话、提虚劲,言行举止不符合规范的现象。

(3)、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检务深度公开机制。以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及时总结改革试点成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办案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案件登记、评查制度,对办案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是进一步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机制。按照案件集中管理要求,对案件全部上网运行,对受理、流程监控等程序进行系列规范,确保公开、公正。

四是进一步完善检风检纪督察机制。对制度规定落实情况,及人员、车辆的日常管理和节假日、八小时外的管理建立定期检查与不定期督察机制,确保制度落实,管理严格。

    五是进一步完善干警困难帮扶机制。由政治处牵头,修订和完善困难干警帮扶办法,及时跟踪帮扶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慰问困难干警制度,及时深入到困难干警中,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更加奋发有为地工作。

六是进一步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志愿服务到社区“双报到”制度,建立完善“双联”村民生诉求、困难群众和稳定工作“三本台帐”,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七是进一步完善规范化管理机制。规范目标绩效管理、干警日常考核,规范科室职责,明确干警岗位职责,使之更具操作性,以适应新时期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

4)、对整改情况进行测评。在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将在公示、征求意见范围内公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整改进展情况。同时,区委督导组将对所督导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的效果进行评议。整改落实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进行整改。

    (二)在实践践行层面

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立足职能,面向群众,打造活动平台,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实惠,让人民满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深入开展阳光执法活动。要对检察执法行为、刑罚执行的流程等应当公开的内容,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要坚持长期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搭建检察长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及时解决上访群众遇到的重大困难,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完善会见设施,规范会见程序,创建执法示范窗口,树立检察干警良好形象。

二是深入开展困难帮扶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员困难帮扶制度,抓好党务公开,深入开展“挂帮包”活动,做好困难帮扶、生病慰问、健康体检、生日祝福等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与干警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分析和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关心家在异地、年龄大、有疾病、有困难的干警。认真摸排困难干警,掌握干警工作生活情况,确定“送温暖”帮扶对象,开展“春送关爱,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活动,为困难干警送去组织的温暖。

三是深入开展检民共建活动。充分利用文明劝导活动平台,深入到街道宣传、示范文明行为举止,劝导不文明行为;宣传法律知识,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持续抓好党员干部志愿服务到社区“双报到”制度。

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效能建设要求,扎实开展学风文风会风、“三难”、请客送礼风、检查评比泛滥、“三公”经费支出、慵懒散软等问题的督促检查。

    按照上述总体安排,各科室、各支部认真、深入的开展活动,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认真搞好“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完善管理制度,狠抓整改措施落实,巩固活动成果,并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活动的基本做法、基本成效、基本经验、意见和建议等。

六、活动要求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我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院成立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绍连为组长,院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主题教育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院机关党委,院总支书记龚伟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统筹协调,务求实效。此次活动的时间短、任务重,各科室、各支部要着眼活动实效,切实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结合起来。既要坚持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又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既要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把“自选动作”做精彩,更要做到教育实践活动和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我院将组建由院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领导为成员的督导组,具体督导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全程参与各科室、各支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随时抽派督查人员,对每个阶段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和效果,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简报等传统媒体,不断拓展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我院活动的进程、特色、亮点和成效。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带动身边的人,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五)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做到与年度工作安排同部署,与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同实施,与绩效考核同责任,与检务督察结果同承担,与解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整改,与建立健全为民务实清廉长效机制同规范。

 

                                                                                                                                                                                   

 

上一篇 下一篇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电子路北沿线      

COPYRIGHT 2019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技术支持:程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