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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检察监督显正义,企业致谢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0-04-03  来源:本网  点击量: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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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元市昭化区某民企老板赵某某手捧一面写有“检察担道义,依法护民权”的锦旗来到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官连声道谢:“太感谢您们了,我必须给检察院送锦旗。”

事情还得从赵某某承接一土石方工程合同纠纷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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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底,赵某某在四川某建设有限公司、广元市某建渣处置有限公司承包某小区土石方工程。期间因业主单位未协调好与当地村民土地补偿事宜,导致在施工过程中村民多次阻拦,造成赵某某机械设备、人工等窝工损失高达数十万。赵某某多次找相关公司协调未果,遂起诉到人民法院。2016年底,经过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四川某建设有限公司和广元某建渣处置有限公司共同赔偿赵某某窝工损失共计67.41万元。2018年,赵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冻结四川某建设有限公司账户资金70余万,同年7月,四川某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以赵某某涉嫌诈骗罪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随即以赵某某涉嫌虚假诉讼罪立案侦查,并暂缓支付执行款。立案后,公安机关未对该案件进一步侦查取证,未移送审查起诉,也未对赵某某采取强制措施。

2020年1月2日,万般无奈之下赵某某带着长达5年的诉累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本院受理后,经审查核实发现,此案不属于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于7日内说明理由。利州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证据不足,立案理由不成立,公安机关主动撤案,赵某某收到窝工损失费67.41万元。

“疫情防控不打折,立案监督不能丢”,利州区检察院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护民营企业,依法履行立案监督职责,为民营企业复工温暖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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