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重大课题,需常抓不懈。考评机制的健全与否,将影响能否充分调动干警工作激情,增强发展动力。今年以来,昭化区检察院尝试推行“日记月评年考”机制,使队伍更加充满活力,较好地促进昭化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遵循务实、有效的原则,积极探索“日记月评年考”管理新模式
从制度入手,先后出台了《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检察院公务员日记月评年考工作实施方案》、《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检察院二O一五年目标量化考核方案》,同时专门成立了公务员日记月评年考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院纪检监察会同政治处监督落实,有力地确保了日常工作有序开展,形成加强干警日常管理的长效机制,为科学管理干警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坚持工作原则,确保考核科学性、合理性。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每名检察干警在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进行考核,全面掌握干警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培训教育、服务态度、出勤、廉洁自律及工作方面等情况。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平时考核主要以日记月评的方式进行,定期考核主要以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以干警的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确定了“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实行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重要基础,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重要依据。
(二)分解量化考核指标,责任细化到人。《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检察院二O一五年目标量化考核方案》共分为共同部分、院领导和专职委员部分、科室部分、奖励部分、考评部分五大板块。重点从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并明确了每项的评分标准。这样不仅使每一名干警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做到年度有目标、每月有计划、每天有任务,有效解决了部分干警等、拖、应付的不良作风,已形成了学先进、比先进,重质量、求效率的良好氛围。
(三)科学管理,落实“日记月评年考”制度。一是 “一日一记”。每名干警按照岗位职责,填写《考核记实手册》每日工作记录,对当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情况等进行记实,并由考核责任人签署意见。《考核记实手册》由本人保存,考核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抽查记载内容,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依据之一。二是“一月一评”。每人月末需填写《广元市昭化区公务员“月评”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科室一般干警于次月3日前将该表和《考核记实手册》提交科室主要负责人,由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评鉴打分;科室主要负责人于当月5日前将本部门公务员的《记录表》报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评鉴,并签署评鉴意见。各分管领导于当月8日前将《记录表》提交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组织人社部门确认,并对考核结果公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当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区组织人社部门备案。三是“一年一考”。年终考核考评时,根据干警岗位职责,以“日记”情况和“月评”结果,作为干警“年考”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年终评选先进的重要内容。
(四)改进强化监管方法,促进提升执行实效。为确保方案的落地生根,强化对干警日记月评年考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光志同志任主任的昭化区人民检察院考评委员会,委员会下设考评小组,组长由班子成员按照年度轮流担任,成员由政治处、纪检监察、办公室、案管办和其他内设机构随机选派的人员组成,负责各年度最终考评;平时考核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对考评委员会负责;印发了《日常考核督查领导值班表》,班子成员照此值班并填写《日常考核情况登记汇总表》,对平时考评工作情况组织督查。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平时考核督查力度,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实现过程控制,杜绝过去对干部是大错处理,小错不咎,致使许多本来可以及时察觉和纠正的问题发展蔓延,造成不良后果,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干部“带病作业”的现象,促使干部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真正满意。
二、强化管理,确保制度长效化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制度长期推行。院考评委员会恪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考核程序把好关,将监督贯穿整个考评过程;检察长严格对照责任分工,率先垂范做好表率抓好落实;分管检察长坚持秉公办理原则,克服好人主义,杜绝“轮流坐庄”、“评优就是评领导”等弊端再次出现,真正做到“穿新鞋、走新路”;中层干部充分发挥“中坚”作用,认真指导检查做好本部门的“日记”工作;每名干警高度重视,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好《考核记实手册》。
三、注重成果转化运用,管理新模式作用力彰显
该院“日记月评年考”方案的实施,不仅激发了干警想干事、干成事、干好事的动力和活力,而且还有力地推动了昭化检察工作的整体开展。一是提高干部实绩考核准确性,为科学、全面考评干部提供依据。本着对每名干警负责任的态度,杜绝好人主义,防止流于形式,实事求是地对个人进行考评。通过《考核记实手册》、《“月评”记录表》上面的记录,清楚地获悉每名检察干警在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的情况,及能准确地了解其政治、业绩方面的表现。从而摒弃了传统干部考核时忽略平时表现的常态,从根本上解决了年终考核时因时间紧、指标多、部分指标看不清、摸不清、考不细、考不实,而产生评价失真的问题。二是激发干部潜力,推动各项工作的高效落实。考核结果与干警的奖励分配、优进劣退相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表彰、选拔任用、岗位调整的依据。平时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干警年度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视情况,将作如下处理:凡平时考核不认真或走过场的科局室,当年不得评为先进科室,所在科室的正副科长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对记实不认真的,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连续两个月不记实的,年度考核结果不能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记实的,年度考核暂不定等次,延长三个月作为考察期,视考察期内表现再定等次。同时,若一年中有2次以上“一般”或“差”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有关评先表彰活动;每年平时考核综合成绩评鉴为差等次3次以上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连续两年度月评结果得“差”等次均超过3次的,或年度考核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报请区组织人社部门,予以辞退。这样一改过去“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的尴尬局面。通过“日记月评年考”工作机制的运行,真正把表现优秀、业绩突出、能干事、想干事的干部选拨出来,把他们放到重要的工作岗位上,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日记月评年考”制度的推行,是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细化“两个责任”落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的重大举措。不仅有效治理我院部分干警“庸懒散浮拖”工作作风,使全院工作面貌得到了改善,促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而且为实现“争创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和“争创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打下坚实基础,迈出铿锵有力的步伐。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COPYRIGHT 2026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 |
| 微信公众号(scgyjcy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