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命名确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等144家单位为科技强检示范院的通报》(高检发技字〔2015〕20号),四川共7家单位入选。其中,我市剑阁、苍溪两院名列其中。
据悉,近年来,剑阁、苍溪两院按照科技强检战略思想,不断夯实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相继建成标准化办案工作区、专业技术工作区及控申接待、案件管理大厅,建有标准化屏蔽机房和完善的网络综合布线,建成智能化楼宇系统。此外,两院以统一业务应用暨电子卷宗系统、远程视频系统为基础,建成“六平台一屏障”,即统一业务应用平台、远程视频应用平台、侦查信息平台、“两法衔接”平台、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检务公开平台和安全保障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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