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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面试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0   来源:本网  点击量: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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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和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工作安排,现将考生体能测试、面试结果及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试结果、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面试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名单

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详见附件《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面试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标准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三)考生报到时间、地点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26123日上午7点50分准时到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报到。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报到地点,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照1张在指定地点集中等待工作人员组织统一体检。

三、注意事项

1. 体检费用自理(预计500元)。

2. 考生体检前注意调节好饮食与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验,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5.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集合。

四、其他

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统一集中保管。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冒名顶替的考生,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839-3240110

附件: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面试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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