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2月23日
在剑阁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剑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伦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全面贯彻县委“1233”执政兴县战略,为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剑阁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651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件387件,同比上升8.1%;民事检察案件46件,同比上升4.5%;行政检察案件15件,同比上升114.3%;公益诉讼检察案件67件,同比上升91.4%;其它案件136件,同比下降26.5%。“四大检察”业务工作位居全市第一方阵。
一、为大局服务,以能动履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把为党履职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在更好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推进经济行稳致远,高标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做表率。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办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3件4人。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办理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7件34人,提前介入故意杀人案等恶性刑事案件3件。持续深化人民禁毒战争,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起诉10件12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3件36人,办理了曹某某等19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广受社会关注的案件,移送违法违纪线索49条。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改变定性3人,依法不认定2人,追捕追诉7人。我院获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基层单位,1人获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奋力保障重大战略实施。严惩金融领域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批捕经济犯罪案件10件32人,起诉4件42人。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和利用网络赌博等案件6件83人,依法对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亿元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提起公诉。严惩危害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的犯罪行为,办理涉农案件115件。运用支持农民工起诉和诉前和解的方式,帮助31名农民工成功追薪24万余元。配合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做好涉众型农民工追薪维权纠纷化解工作,帮助100余名农民工追薪260万余元。抽调6人全脱产驻村帮扶,协助实施项目9个,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建设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县贡献检察力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非法采矿、非法处置汽修行业固体危废物等案件27件,督促修复和治理耕地、林地及水域3万余平方米,投放鱼苗1万余尾。首次适用民法典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制度,办理省院指定管辖的单独民事公益诉讼案,以补植树木“代替”惩罚性赔偿,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着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办理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持有伪造的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8件,依法对某房地产中介公司法人张某骗取70万余元土地出让金、契税案提起公诉。深化检察官联系商协会机制,检察官定向联系服务全县15个商协会,检察长进企业调研、“送法”19次,帮助解决生产经营问题3个,助力“工业富县”。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强与监委的工作衔接,落实提前介入、线索移送等机制。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件5人,提前介入率100%。办理了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总府支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曹某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追赃挽损1800万余元。推动行业规范管理,向苍溪县水利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份,相关单位均予以采纳并回复。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21件,向市检察院移送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条。抓好联合审查,协助对拟提拔干部、拟任“两代表一委员”、拟任村(社区)“两委”常职干部等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8800余人次。
二、为人民司法,以“止于至善”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回应人民群众新的更高司法需求,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做表率。
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守护“个人信息安全”,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件22人。聚焦“舌尖上安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助力解决网络餐饮安全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问题。守护“脚底下安全”,针对窨井盖缺失或损毁路段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36处。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引导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化解矛盾。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99人,占公诉案件的87.2%。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201人,一审服判率98.3%。依法不捕20人,不诉66人,变更强制措施14人,最大限度地保障司法效率和效果。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牢固树立“以未成年人为中心”的保护理念,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办理性侵、猥亵未成年人等犯罪3件7人,2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6人,起诉3人。同时,积极构建“司法办案、权益维护、犯罪预防”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办理支持未成年人民事起诉案件2件,帮助未成年人向其父追索抚养费的请求得到县法院支持。为5名被性侵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金3.5万元,开展心理疏导30余次。与县监委等部门开展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建议公安机关对一家未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宾馆顶格处罚。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校园欺凌、防范性侵等宣讲16场次。我院获评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大对诬告陷害、缠访闹访赖访的打击力度,与公安机关多次会商并提前介入一起缠访闹访案件,彰显了维护清朗信访空间的坚定决心。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以“如我在访”之心办好群众信访案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2件次,全部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对因案致贫返贫人员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深化“行刑衔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公安机关均予以立案。持续推进“设点建站聘员联户”网格化民生检察工作,深入乡镇、学校开展民生检察工作11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60余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0余次,排查公益诉讼线索17条,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参与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该项工作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三培育三引领”活动“检察产品特色品牌”。
三、为公正担当,以高质量监督践行职责使命
把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价值追求,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在推动新时代法律监督中做表率。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守防范冤错案件底线。与县公安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双方在执法办案中的衔接与配合。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撤案5件,追捕追诉27人。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书面纠违2件,均被采纳。对监管场所、社区矫正机关开展4轮巡回检察,发出检察建议、纠违通知书13份,采纳率100%。
民事检察稳中有进。保障民法典贯彻实施,对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提请抗诉1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6件,提出检察建议13件;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2件,提出检察建议12件,采纳率均为100%。深入推进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成功办理曹某某、梁某某与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案,使当事人避免承担110万余元不当利息,妥善化解长达6年的信访案件。3件民事检察案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1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在全省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专项评查中评为优秀案件。
行政检察持续向好。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审判机关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作用,做实行政检察。加强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提请抗诉1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3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采纳率均为100%。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做好监督纠正、释法说理等工作,促进3件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联合法院、民政等部门化解一起17年前因冒名登记结婚而引发的行政争议案,当事人长达7年的“离婚难”问题得以圆满解决。我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优秀组织单位。
公益诉讼检察亮点纷呈。当好国家和公共利益代表。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7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0件,发布诉前公告7件,公告后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通过诉前程序办结案件占比92.5%,用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办案效果。深耕国有资产保护领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督促相关部门收回耕地占用税1700万余元。开展“守护红色根脉”红色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保护修缮红色文物、烈士陵园及纪念设施5处。围绕“文旅兴县”战略,推进“大蜀道大剑门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办理的古柏保护公益诉讼案于2021年11月25日被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专题报道,并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展示。
四、为发展聚能,以过硬队伍建设夯实检察根基
把政治建检放在首位,坚持不懈抓实检察队伍建设,在提升履职能力、深化纪律作风上做表率。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党绝对领导下的90年人民检察史,抓好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参观见学、以考促学,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入脑入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1次、汇报工作20余次。狠抓意识形态管理,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教育,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
持续狠抓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办案责任制,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113件。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从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三个维度对检察官业绩进行量化考评,促进检察官更好履职。创新提能方式,组织参加高检院、省院组织的正规化培训20人次、网络培训240余人次,开展“周三夜学”33次,“剑检微课堂”11次,干警履职能力大幅提升。积极开展岗位练兵,1人获评全省、全市民事检察业务能手,16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院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刀刃向内”,动真碰硬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16人给予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强力推进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开展各类廉政教育活动30余次,干警查找问题180余条并逐一销号整改。以问题导向为牵引,以“抓落实”为关键,加大检务督察频次、推进重点工作督办、实行绩效差异化管理,坚决整治做事慢吞吞等“五个看不惯”突出问题,“点线面”结合推动干部纪律作风取得根本性转变。狠抓“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持续做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填报事项23人次,同比增长180%。一年来,班子队伍中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全面提升检察公信力。加强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联络,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报告工作3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专题调研4次,参与监督办案、公开听证等活动29人次。运行人民群众评价检察工作机制,全方位接受人民群众对执法办案和检察队伍的评价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187份、案件信息139条,组织召开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团结一心、努力奋斗、勇于创造、敢于拼搏,把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的热情转化为担当尽责的强劲动力。全年受到市级以上表彰16次,5件案例入选全省、全国典型案例,获评全市基层院绩效管理考评一等奖。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向您们表示崇高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成绩属于过去,奋进正当其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新时代法律监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依然存在;大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剑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仍需深化细化;队伍专业素养不能很好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自身建设还需“久久为功”。我们将努力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书写好新时代检察答卷。
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我们将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市委八届历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以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为抓手,为全面实施县委“1233”执政兴县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聚焦发展新理念,以更高的站位服务发展大局。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始终围绕县委“1233”执政兴县战略想事、谋事、干事,始终与县委保持“同一个目标、同一个声音、同一个步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实现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严厉打击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加强与县监委的案件通报、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不断增强反腐败合力。加大对诬告陷害、缠访闹访赖访的打击力度,坚决为被诬告者“正名”,为实干者“撑腰”。积极融入“工业富县、农业强县、文旅兴县”三大战略,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做到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预防并举,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忠实践行“两山理论”,积极参与节能减排,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为发展“双碳经济”保驾护航。
回应人民新期盼,以更强的担当守护民生福祉。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体推进司法维权、综合施治,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推进更高层次的诉源治理。做深做实“设点建站聘员联户”网格化民生检察工作,持续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加大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办理力度,以更具温度的检察履职,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激发监督新动能,以更实的举措维护公平正义。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以全过程、全链条监督捍卫司法公正。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执行活动违法监督,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虚假诉讼。强化行政诉讼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一手托两家”。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拓展办案领域、提升办案质效,推动解决社会治理难点痛点问题。更加自觉接受监督,完善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机制,邀请社会各界深度参与检务活动,让检察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适应履职新要求,以更严的标准锻造检察铁军。坚持理论学习,持续抓好中心组学习、“周三夜学”,培养学习型干部、打造学习型组织。坚持学用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坚持提能培优,利用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双轮驱动”,培育业务骨干、打造优秀团队、促进整体提升。精进工作方法,用好专班工作法、五头工作法、“五抓”工作法,向“抓落实”要“生产力”,形成“说干就干、干就干成、越干越好”的良好风尚。深化巩固队伍教育整顿和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成果,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各位代表!春风浩荡千帆竞,百舸争流勇当先!新时代、新征程,惟奋斗者进,惟奋斗者强,惟奋斗者胜!我们将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大县挑大梁、大县争一流”的激昂斗志,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努力为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幸福、顺利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有关用语说明
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制度:民法典第1232条规定,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适用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和重特大渎职案件,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人员应当在侦查终结前询问犯罪嫌疑人,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并同步录音录像。防止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行为,及时排除非法证据。
行刑衔接:又叫“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简称,指的是检察机关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建立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现象发生,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指检察机关对法院受理、审查、裁定、实施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等情形的监督。具体包括:对法院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立案审查行政非诉执行申请的监督;对法院执行实施行政非诉法律文书过程中的违法情形的监督;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裁定由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而行政机关未及时执行的监督。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指通过各种司法手段促使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就检察机关而言,实体上主要体现为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以及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使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得到实质性处理;程序上主要体现为提出监督纠正意见、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或者终结审查后,当事人不再申请启动新的法律程序。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2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此《意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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