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本院决定对李禄泽故意伤害案,董万银非法狩猎案,叶晨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袁腾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听证时间
2025年3月27日下午15:00
二、公开听证地点
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附楼警示教育基地大门旁)
三、报名参加听证人员条件:
(一)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的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五、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
(一)是公开听证案件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其近亲属与公开听证案件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次听证案件的证人、鉴定人的;
(四)所在律师事务所曾代理该案件或正在代理该听证案件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情形。
六、报名方式
社会公众可在2025年3月26日15: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联系人:曹悦,联系电话:19981846351。
七、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24日
地址:四川省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园区武公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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