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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10-28   来源:本网  点击量: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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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9月7日

在剑阁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剑阁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董伦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参与县域治理,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找准检察机关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剑阁、法治剑阁建设。

在疫情防控中积极作为。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积极推行非接触办案模式,利用远程提讯系统、微信视频等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352次,办理案件230件,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办理涉疫刑事犯罪案件2件2人,办理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件。检察长进企业调研、“送法”11次,检察官定向联系服务全县15个商协会,为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提供司法保障。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职尽责。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发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批捕涉黑涉恶案件7件45人,起诉5件37人,办理了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曹某某等19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向某等7人恶势力集团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案等广受社会关注的案件。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办案理念,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对公安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不认定6人。先后2次获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中驰而不息。服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严惩侵害“三农”的犯罪,批捕184人,起诉547人。与相关单位会签《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办法》,21名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10.8万元。先后抽调15人全脱产驻村帮扶,投入并协调资金830余万元,协助实施项目14个,确保帮扶对象稳定增收,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先后3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脱贫攻坚先进单位。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惩金融领域犯罪,批捕经济犯罪案件16件27人,起诉26件70人。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为马某某等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24名受害者追回损失198万余元。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2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规范汽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对21家维修业户作出行政处罚、对228家业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督促10家废弃砖厂复垦复绿耕地林地139亩;开展“净水”专项行动,共筑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

在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务实创新。奋力书写新时代“枫桥经验”剑阁篇章,持续推进“设点建站聘员联户”网格化民生检察工作。赴乡镇、学校开展民生检察工作460余次,获取公益诉讼线索78条,为2.7万余名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对受理的178件来信来访全部进行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选派20名干警担任村法治副主任,指导村级法治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6份,助推解决窨井盖安全隐患、买卖银行卡“四件套”为电信诈骗提供帮助等社会堵点、难点问题。民生检察工作被纳入依法治县的重要内容,控申接待室连续20年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二、充分发挥捕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年来,批捕291件460人,起诉832件1245人

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更加坚决有力。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212件336人,提前介入了“9.19”侯某某故意杀害辅警案等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持续深化人民禁毒战争,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起诉56件100人,办理了“6·8”盐店特大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案。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和利用网络赌博等犯罪力度,办理21件128人,不容犯罪藏身网络空间。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政策更加规范深入。树牢“办案就是办涉案人人生”的司法理念,做到少捕慎诉慎押。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捕105人,不诉258人后认罪认罚可不继续羁押的,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42人。适用认罪认罚583人,其中提出量刑建议393人,确定型量刑建议292人,法院采纳95.2%,一审服判率99.1%,最大限度地提升司法效率和效果。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更加用心用情。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性侵、猥亵未成年人等犯罪10件18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件24人,起诉8人,不起诉16人。3名涉罪未成年人不诉后考上大学,被“改写”人生。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与县监委等8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两项制度”专项督查,与团县委、县妇联等4单位共同制定《关于做好预防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工作 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推进反腐败斗争更加统筹协调。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2016至2017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5件37人。监察体制改革后,加强与监委的工作衔接,落实提前介入、线索移送等机制。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件12人,提起公诉12件12人,提前介入率达100%。依法追诉2人,均被县法院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赃挽损3800余万元。办理的蒲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获评全省优质职务犯罪案件,投资500万元建成广元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剑阁基地,警示教育作用辐射川内外。

三、全面推进“四大检察”,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把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价值追求,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实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稳步推进做优刑事检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守防范冤错案底线。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9件、撤案14件,追捕8人,追诉漏罪33人、漏犯30人。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请)抗诉7件,梁某某贩卖毒品案等案件被依法改判。开展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严防超期羁押。深化刑事执行检察,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21件,依法移送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件,向监管场所、社区矫正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纠违通知书84份,采纳率96.4%。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高质高效做强民事检察。大力学习宣传民法典。对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调解书、裁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4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8件,提出检察建议51件,县法院采纳46件。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45件,提出检察建议41件,县法院采纳40件。受理支持起诉案件77件,支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起诉31件,追索劳动报酬50余万元,让群众在权益保障、解决纠纷方面更有获得感。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办理的1件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案件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典型案例。

深耕细作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案件15件。办理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案件24件,回复采纳率100%。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4件,发挥了监督审判机关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助配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3件,督促相关单位撤销越权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以最小的司法成本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锐意进取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当好国家和公共利益代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6件,行政公益诉讼19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2份,年均增长190%。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3.4%,实现将大多数问题解决在诉前。护航国有资产,督促相关部门收回土地出让金、人防易地建设费、耕地占用税1520余万元。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47余万元,补植1.1万余株树苗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督促完成全县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和规范挂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火锅添加“地沟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脏乱差”、“美团外卖”包装不规范、无资质医生“坐堂行医”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办理的陈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评为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刊发。

四、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构建良好发展格局

直面挑战,在多重改革叠加的复杂形势下谋求新机遇,逐步构建改革“四梁八柱”,持续做好改革“精装修”。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对“三类人员”进行分类管理。严把检察官“进出关”, 遴选员额26人,退出员额11人。严格落实司法责任,检察官全部回归司法一线办案,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680件。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人证出庭作证、多媒体示证日趋常态化。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做好“两反”转隶及线索移交工作,划转编制15个,转隶干警13名。积极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的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实现扁平化管理;实行“捕诉合一”,提高诉讼效率。

优化检务管理。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精细化、常态化分析研判业务数据,助推科学决策。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建成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为一体的业绩评价体系,向量化考评迈出坚实步伐。强化-件比”的核心指标作用,“案-件比”呈逐年下降态势,极大缩短了审查起诉期限。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案件流程监控,监控案件358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28份。开展专项、常规、重点案件评查160件,接受市县政法委案件质量评查30件,案件质量得到根本性提升。

强化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严格规范刑事案件移送流程和标准。努力推进检察监督关口前移,在全市率先成立了派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37件,监督立案撤案10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6件。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1次。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件;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主管部门行政处罚17人。

五、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切实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认真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落实“五个过硬”要求,自觉增强履职本领。

贯彻政治建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动摇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主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83件次。狠抓意识形态管理,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在全省政法系统党建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院党组被评为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典型示范单位

注重人才兴检,打造专业化职业化队伍。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持续推进“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涌现出“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民事检察业务能手”等一批业务骨干,18人次在市级以上练兵比武和各类竞赛中获奖。持续走“内涵式”文化发展道路,队伍职业认同感、集体归属感进一步增强,相关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建设》专刊转发推广。加快青年干警培养进程,团支部被团中央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坚持从严治检,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院党组扛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4321”精准监督模式成效凸显,接受了“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市院党组巡察、县委巡察“回头看”。持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经验材料获市教整办转发。狠抓“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持续做好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填报事项33人次。五年来,班子队伍中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1名干警家庭获评全省十大“清廉敬业最美家庭”。

勇于接受监督,持续提升执法公信。加强代表委员联络,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报告工作15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专题调研13次,促成临近市县共同推进西河水资源保护和古柏资源保护。拓展监督深度、广度,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公开听证、列席检委会等活动347人次。创新运行人民群众评价检察工作机制,全方位接受人民群众对执法办案和检察队伍的评价监督。

各位代表,五年来,县检察院乘势而上开新局,“四大检察”格局基本形成,各项工作稳中求进。五年的辛勤付出孕育了累累硕果,我们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连续五年获评全市基层院绩效管理考评一等奖。我们深切感受到: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才能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才能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期待中赢得公信;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建设,才能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市检察机关前列。这些成绩和进步,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县委的坚强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剑阁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鼓舞人心,未来任重道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检察理念需持续更新、转变,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完全充分,三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有一定差距,四是队伍专业素养不能很好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下大力气破难题、补短板。

 

今后五年工作打算

我们将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大局、聚焦主业、铸造品牌、勇争一流”总体思路,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以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路径,以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为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全面实施县委“1233”执政兴县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持续稳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勇争一流。我们将旗帜鲜明讲政治,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高标准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上做表率!抓实抓紧政治建设,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县委汇报工作。坚决服从县委领导,坚决执行县委决策,增强“按时交卷”能力,始终与县委保持“同一个目标、同一个声音、同一个步调”。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增强底线思维,将防范风险、化解矛盾贯彻执法办案始终。依托“一小时到达县城交通圈”,促进“网格化”民生检察提速增效,在深度参与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依法履行捕诉职能,加大对诬告陷害、缠访闹访赖访的打击力度,坚决为被诬告者“正名”,为实干者“撑腰”。突出绿色发展、追赶跨越“两大发展取向”,融入“工业富县、农业强县、文旅兴县”三大战略。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经营并重,严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积极参与攻克问题楼盘、问题项目等难题,努力当好县委法治参谋。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涉农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做“两山”理论的忠实实践者,在打好污染防治“八大战役”、全面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行动中积极履职,将绿色剑阁、生态剑阁品牌“擦”得更亮。

——狠抓落实,以高度的法治自觉在推进新时代法律监督上勇争一流。我们将寸劲不松抓履职,在回应人民群众新的更高司法需求,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中做表率!全力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的违法活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新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运用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治理。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加大职务犯罪惩治力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守民生法治底线,用法治方式促进解决与群众幸福安康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出行等问题。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构建“司法办案、权益维护、犯罪预防”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推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下大力气补齐短板,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完善类案监督机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综合运用多元化手段,督促审判机关公正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探索拓展监督范围,在“双赢多赢共赢”中更好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

——努力提升,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在推进自身建设上勇争一流。我们将久久为功抓发展,在提升履职能力,深化纪律作风上作表率! 突出“关键少数”,打造政治过硬、团结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勇争一流的班子。坚持“专业人干专业事”,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检察官更好履职办案;改进培训提能方法,搭建学习、实践、竞技“三大平台”,打造新时代检察人才高地。用好“风向标”“指挥棒”,运用好智慧化、信息化手段,逐步构建覆盖“三类人员”、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最大程度激发队伍活力。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重点岗位监督管理,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切实做到“三宁三勿”,思想上要宁严勿松,行动上要宁快勿慢,落实上要宁细勿粗;实现“三忙”向“三抓”转变,忙开会、忙陪客、忙日常事务向抓大事、抓项目、抓落实转变,实现干部纪律作风革命性转变。

各位代表,中流击水,奋楫者进!置身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剑阁这方热土正焕发出前所未有的蓬勃生机与活力。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大县挑大梁、大县争一流”的激昂斗志,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团结担当,努力推进剑阁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实现撤县设市,建成乡村振兴先进县、大蜀道大剑门国际旅游目的地,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剑阁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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