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26日
在剑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剑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升礼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目标、聚焦主业、打造特色”的工作思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协同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为剑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629件,同比下降12.15%,其中刑事检察案件358件,与去年持平;民事检察案件39件,同比上升12%;行政检察案件8件,同比上升30%;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9件,同比上升6%;其它检察案件185件。在全市检察机关年度绩效考评中名列第一。
一、主动融入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认真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投入全县疫情防控大局,参与社区值守、防疫宣传、物资管理400余人次。认真执行最高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指导意见,加大涉疫案件办理力度,办理破坏疫情防控犯罪案件2件2人,起诉1件1人。与县工商联共同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建立检察官联系商会、协会机制,检察官对接联系服务15家商协会。在经济开发区设立民生检察联络点,检察长担任联络点负责人,深入企业调研,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上法治课,提供检察服务。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坚决打击危害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的犯罪行为,批捕19人,起诉101人。对因案致贫返贫人员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选派20名干警兼职担任村法治副主任,指导村级法治建设。认真落实脱贫攻坚要求,8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员,49名干警帮扶384户贫困户,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1名干警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单位被县委评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先进单位。
打好扫黑除恶收官之战。坚决落实“打财断血”、“打伞破网”要求,实现涉黑恶案件清仓见底。建立健全涉黑恶犯罪案件办理机制,规范涉黑恶案件办理程序,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全面落实涉黑恶案件“每案必建议”要求,向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苍溪县公安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份,相关单位对检察建议内容均予以采纳并回复。
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做好检察为民实事
全力投身平安剑阁建设。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60人,起诉89人;持续深化人民禁毒战争,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批捕8人,起诉14人;依法办理非法持有、私藏、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案件,起诉11人;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加大对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非法泄露、出售个人信息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7人,起诉16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监委办案衔接,落实提前介入、线索移送等机制,受理监委移送案件6件6人,决定逮捕1件1人,起诉6件6人,为国家追赃挽损287万元。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持续深化“网格化”民生检察工作,积极争取县委支持,将该项工作纳入依法治县的重要内容,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争当“百姓身边的检察官”,实现乡镇·检察官“1+1”,检察服务“面对面”。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64件,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均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深入乡镇、学校开展民生检察工作4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10场次,排查公益诉讼线索54条,为80余名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化解矛盾纠纷15件。
倾情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1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6人,起诉2人,不起诉4人。认真开展亲职教育、罪错未成人年临界预防。建成“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有效减少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将执法办案、法治宣讲和关注心理健康有机结合,开展“禁毒防艾”“防性侵害”等法治宣讲活动5次,对未成年被害人及有心理健康隐患的学生开展心理辅导200余人次。联合县纪委监委、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制度在剑阁落地落实。
三、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办理审查逮捕案件62件131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19件382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85人,其中提出量刑建议182人,法院采纳175人。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撤案5件,追诉漏犯7人、漏罪3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提请(出)抗诉3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向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
坚持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抗诉1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6件,提出监督意见6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8件,提出监督意见8件,均得到法院采纳。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件,对当事人虚构借款事实、侵犯案外人合法权益的一起民事调解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县法院启动再审。支持弱势群体依法行使诉权,办理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起诉案件19件,努力让群众在权益保障、解决纠纷方面有更多获得感。
稳步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活动,受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法院均已采纳。积极落实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助配合工作的意见(试行)》,促进行政争议纠纷实质性化解1件,督促纠正了行政机关越权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受理案件线索39件,立案38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5件,提起公益诉讼8件,其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追回生态损害赔偿金47余万元。守护古树名木资源,建立古柏资源保护基地,督促相关部门完成古树名木普查建档、规范管理。牵头组织剑阁、昭化、梓潼、南江、阆中四市五地开展蜀道古柏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根据“四个最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美团”外卖包装不规范、药店无资质“医生”坐堂行医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刊发。
四、不断夯实队伍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接受了市检察院的政治巡察,较好把握了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党组经常性分析研判,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坚持重大敏感案件、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向市院、县委请示汇报,请示报告案(事)件17件(次)。全体检察干警进一步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
提升队伍素能,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把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检答网学习纳入检务督察范围。组织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各类培训223人次。鼓励持续提升,2名干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名干警攻读在职硕士研究生。深化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被中央文明委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激发队伍活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遴选员额检察官1名,招录转任聘用制书记员10名。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以独任或主办检察官身份办理案件139件。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定考评实施细则,全面改进检察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评价方式。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成立派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前移监督窗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
严肃纪律作风,坚持从严治党主基调。按照“4321”精准监督模式开展全覆盖监督,制定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开展检务督察14次。强力推进“三个规定”落实,反映过问办案活动7次。深入开展刘亚洲、向永东、何鹏德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全面清理向永东干预、插手的司法案件,先后开展专项整治6次。
聚焦公正司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健全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机制,走访代表委员72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各界群众参加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案发单位(村、社区)代表参与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重大检务活动11次,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定分止争,实现以公开促公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仍有一些需要正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还不充分,“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二是检察工作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还有不足,服务中心大局针对性措施还不够;三是检察队伍结构不优,“本领恐慌”依然存在,办案理念转变不充分,还存在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的现象,检察人才少、业务骨干缺乏的瓶颈问题依然突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2021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和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检察机关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的起步之年。县检察院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和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实现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县域经济强县、大蜀道国际旅游目的地、高品质宜居宜养宜业地、撤县设市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聚焦主责主业,更加坚定维护公平正义。做优刑事检察。转变司法理念,深入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降低“案-件比”,提升办案质效。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犯罪,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做强民事检察。大力学习宣传民法典,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监督,进一步提升裁判结果监督实效。做实行政检察。在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类案监督、提升监督品质上下功夫。
(二)服务中心大局,更加有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来谋划和推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强对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强与监委的协作配合,严惩职务犯罪,尤其是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
(三)树牢为民思想,更加深入维护民生福祉。落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要求,完善“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加快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做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进一步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制约。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对食品药品、环境资源、国土国资、英烈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当好公共利益代表。做细做深、做实做强“设点建站聘员联户”网格化民生检察工作,重点关注涉检信访人员、司法救助对象、被不起诉人员、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法治宣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扎实推进“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百姓身边的检察官”建设。
(四)加强自身建设,更加有效激发干事创业动能。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抓好意识形态教育。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改进培训提能方法,提升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的针对性、实效性;扎实开展优秀办案团队建设,以点带面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推进业绩考评,进一步完善业绩考评机制,加快构建覆盖三类人员的考核体系。全面从严治检,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市院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落实“三个规定”为抓手,持续抓好正反面典型教育,建设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进入新发展阶段,县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各项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创新实干、攻坚克难、奋勇争先,努力为保障人民幸福、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十四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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