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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16   来源:本网  点击量: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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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剑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剑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升礼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的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县委“四大战略目标”,坚持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检察院”为奋斗目标,以深入开展“民生检察推进年、能力素质提升年、纪律作风建设年、规范司法行为年”四大行动为抓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剑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我们始终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助力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建设。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5人,提起公诉259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批捕51人,起诉128人,如及时对“6·7”盐店特大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案1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依法办理非法持有、私藏、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案件,批捕2人,起诉16人;着力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捕31人,起诉138人。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对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如“9·19”杀害协警案发生后,我院及时介入,并在凶手拒捕被击毙后,立即派员调查枪支使用的合法性,作出民警依法使用枪支的结论,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服务清正廉洁政务环境建设。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4件1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件1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5人。继续推进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围猎干部的行贿犯罪嫌疑人2人。开展打击基层“微腐败”专项行动,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件6人。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关口前移构建多层次预防格局。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为2.7万余人提供警示教育。坚持侦防一体,开展预防调查2,发出预防检察建议6。与邮政公司协作配合,推动“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全面启动在下寺镇集中召开“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剖析会”。选派20名优秀干警担任村法制副主任,继续聘请163名驻村“第一书记”为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员,构建覆盖全县的网格化预防格局。成功举办第二届全县中小学生预防职务犯罪漫画大赛。为参与招投标企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64,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保障公平正义法治环境建设。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4件、撤案4,追捕2,追诉漏罪漏犯6,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认真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提出刑事抗诉2。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发出财产刑执行纠正违法通知书3;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5;纠正社区矫正违法情形11。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理不服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5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3监督纠正行政机关不当履职行为6。加强与环保、食药监等部门的协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

——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人权,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9人、不起诉3,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2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1人,建议办案部门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1名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人,对7名未成年人封存犯罪记录,对8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进校园16场次。为9名被害人提供国家司法救助金4.9万元。加强对不捕、不诉和涉诉来访群众的释法说理,促进社会和谐。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环保局等单位联合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制定《关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服务保障剑门关景区生态坏境建设的意见》,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积极培树检察工作特色品牌,推动剑阁检察上档升级

我们坚持把打造剑阁检察特色品牌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内生动力,立足职能抓创新,突出特色树品牌,增进活力促发展。

——继续做实做细网格化民生检察,着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检力下沉,重心下移,坚持把“设点建站聘员联户”网格化民生检察作为保障服务民生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工作措施,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通过“巡回检察”方式,重点关注农村“三留守”人员、失管未成年人等八类人群。改进“1+5”网格化模式,依托接访、维稳、监督和信息四个便民利民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展带案下访、法制宣讲、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等工作。探索建立民生类信访诉求事项转送处理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2017年,集中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民生检察工作月”专项行动,深入乡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2件次,开展法制宣传3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8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20余人次。

——持续推进“八个一”行动,全力服务再战再胜脱贫攻坚。制定并全面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脱贫攻坚的十条措施》,持续开展以“八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助力扶贫行动。向扶贫战线干部赠阅《涉农领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600余册,调整充实57个乡镇的预防联络员,组织扶贫干部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对扶贫领域重点岗位干部开展预防谈话,结合“三项教育”进村入户开展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宣讲19场次。我院服务脱贫攻坚的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肯定,向全省转发推广。

——坚持文化育检、文明铸检,“两个建设”成效显著。坚持把文化建设、文明建设作为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的有力举措和强大动力,走出了一条具有山区基层检察院特色的检察文化建设和文明建设新路子。持续打好精神文化、素质文化、和谐文化、廉洁文化四张“文化牌”,形成“雄关文化”检察品牌。用文化滋养“文明之花”,让文明理念融入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培育并践行“尚法、奉献、奋进、致远”的剑阁检察精神。2017年,我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并被推荐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候选单位。

三、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强化历史责任和使命担当

我们把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改革决策部署作为当前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重要使命,确保各项改革在我院落地见效。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三类人员”比例控制,完成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组建办案组织,整合人力资源,充实办案力量。实行员额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明确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权力清单和具体职责权限,严格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

——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把握证据标准,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规范落实“四类人员”出庭作证,通过庭前会议解决程序性争议,推动实现“事实调查在法庭、证据展示在法庭、控诉辩护在法庭、裁判说理在法庭”,有效提高庭审质效。

——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深入细致做好干警思想政治工作,严明组织纪律,配合做好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工作,按期完成案件线索清理与移交工作。

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我们把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新要求作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的固本之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为抓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将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首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开展“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检察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弘扬“爱检敬业”精神。坚持典型引路,选树“反贪尖兵”张国军等身边典型,充分发挥“陈传少工作室”的示范作用,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提升职业尊荣。

——以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为抓手突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两个责任”落实,建立“三同”机制,完善“三早”预警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执法办案责任追究、案件回访考察等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严格党内生活十条措施等制度,严格八小时外行为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地落实。发出《督察通报》15期,廉政谈话、履职谈话30余人次,机关作风明显好转。

——以持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入推进基层院“八化”建设并顺利通过省检察院的抽查验证评估。建立健全办案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等案件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专题汇报“两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机制,利用“两微一端”和手机短信平台不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构建“互联网+”的阳光检务平台,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法律文书169份,案件程序性信息268条。

——“能力素质提升年”为抓手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深入推进争先创优活动,激发队伍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我院连续四年保持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控申接待室连续18年保持“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团支部被团中央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院7个集体、7名个人受到省以上表彰。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够充分。二是检察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与检察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三是中间骨干力量不足、优秀拔尖人才稀缺等队伍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县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变化,不断更新司法办案理念,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服务剑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决胜全面小康,为建成川陕甘结合部县域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新高地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定维护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检察工作,筑牢“四个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狠抓意识形态责任落实。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院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加强机关党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

第二,以县委“五大发展战略”为统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来谋划和推进,履行好检察服务保障职责,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犯罪,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强与监察委的协作配合,严惩职务犯罪,尤其是脱贫攻坚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民生检察工作,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法治剑阁建设。

第三,以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统一实施为使命,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全面开展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严防冤错案件。深入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常态化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积极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深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等渠道,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第四,以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为抓手,大力实施人才兴检战略。持续深入开展基层院“八化”建设,着力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运用“大数据+检察工作”模式深化检务公开,最大程度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办案水平和效率。加强素能建设,实行分层分类分岗培训,全面提升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技能。继续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机关管理,促进廉洁从检和勤奋敬业。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各项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为实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开启现代化建设剑阁实践新征程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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