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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17   来源:本网  点击量: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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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检察办案,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参与入户摸排、社区值守、防疫宣传人员达350余人次。落实最高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指导意见,做好案件移送、流转和律师接待等工作,充分运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远程提讯(接访)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办案,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和检察工作正常开展。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 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聚焦主业、打造特色、争创一流总体思路,主动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县域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新高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推近平安剑阁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78件136人,移送审查起诉257件34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6人,提起公诉267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恶势力案件314人,“保护伞”案件1件1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办案理念,对涉黑恶案件的办理提出硬性规定,与县法院、县公安局等有关单位形成联席会议机制,切实把好案件关口,确保办案质量。以向智为首的7人恶势力集团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案得到有罪判决。结合办案,做到“一案一建议”,促进行业治理。

用心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决定逮捕1人,起诉2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5人,起诉3人,不起诉2,对涉罪未成年人均适用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开展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探索罪错未成年人临界教育。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县公安局等单位会签《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选派7名检察官担任部分偏远学校法治副校长,联合县教育局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暨创建平安校园推进会。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制度起诉149,占同期起诉刑事案件总55.8%提出量刑建议105在惩罚犯罪、加强司法人权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诉讼效率取得显著成效

二、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坚守公平正义防线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撤案11人,追捕2人,追诉漏犯9人。对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摒弃重打击、轻保护的旧观念,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决定不批捕1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8人,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27人,不起诉9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件,提请抗诉4,全部得到市检察院支持。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件,纠正监管活动违法4件,纠正社区矫正违法情形5件。

强民事检察工作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提再审检察建议1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6件、审判程序监督案件3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支持弱势群体依法行使诉权,办理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起诉案件6件,帮助6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10万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权益保障、解决纠纷方面有更多获得感

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办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结合办案,向行政机关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

履行公益保护职责,改善增进民生福祉

营造良好工作环境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主动交流、释法说理,宣传公益诉讼职能,赢得理解支持。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支持,出台《剑阁县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体系建设开启检察履职的“绿色通道”一年来,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提起诉讼4件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件。

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开展“护航国有资产”、“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督促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履职,追缴土地出让金600万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诉讼请求均得到县法院支持。

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制约。探索以公开宣告或公开送达的方式送达检察建议书,在去年5月21日召开的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工作专题会上,向10个乡镇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探索建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实督查机制,充分借助党委、人大、有关单位和社会力量,组织开展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回头看”工作,对发出的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领域的检察建议回访调查24次,提升检察建议刚性制约。

护航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落实依法平等保护要求,与工商联签订《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邀请5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研判,帮助分析法律风险点,防范和化解风险。开展涉民营经济案件大排查、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打击经济金融犯罪与防范化解风险并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批捕6人,起诉6人,协助追赃挽损14万元。全力服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严惩侵害农村、农民、农业的犯罪行为,批捕21人,起诉24人。将贫困户作为司法救助重点对象,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7人提供司法救助金3.3万元。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开展“净水”专项行动,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6件,推进场镇新增14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江油、南部、阆中检察机关共建协作机制,共筑西河流域、升钟湖水域保护屏障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捕 8人,提起公诉3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督促修复被破坏林地。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做细做深做实“设点建站聘员联户”网格化民生检察工作,深入乡镇、学校开展法治宣传20余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0余次。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按要求对37件群众来信进行回复。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认真办理申诉案件,促成刑事和解16件、息诉罢访4件。

五、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夯实事业发展根基

加强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等制度。

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成了“三类人员”的职务序列套改等工作。党组班子成员认真践行“五个表率”承诺,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参与全省“万案大评查”活动,开展案卡填录问题集中治理,发布流程监控通知书和案件质量评查通报21份。参加省市院开展的轮训和专题培训380余人次在川陕甘三省五市毗邻县区公诉论辩友谊赛中获得团体优胜奖,1名干警获得最佳辩手称号。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从严治党“三张清单”,持续推进作风纪律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严防干预司法活动。在重点岗位排查廉政风险点,实行月度绩效管理,完善重大事项督办制度,确保检令畅通。

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加强代表、委员联络,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报告工作3配合人大政协视察2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检务公开等“检察开放日”活动6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监督执法办案、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等活动21对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案件进行重点监督实现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在全市检察机关年度考评中,获得业务考评第一名综合考评第二名的优异成绩。

 

2020年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县人民检察院的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更高水平的检察服务

一是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以推进主责主业为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发展。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对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

三是以服务发展大局为中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积极参与重大社会风险防范化解,重点惩治涉众型犯罪。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企业提供更有效的法律服务。围绕服务脱贫攻坚,严惩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突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推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

四是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根本。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纵深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监督制约检察权规范运行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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