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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02   来源:本网  点击量: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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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5月9日

——在剑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剑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升礼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推动剑阁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县域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新高地贡献检察力量。

一、持续推近平安剑阁建设,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时代坐标,强化刑事检察职能,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社会安全新需求。

(一)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严惩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3人,提起公诉225人。从严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批捕26人、起诉18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37人,起诉53人。着力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捕28人,起诉135人。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与法院、公安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落实涉黑恶案件捕前诉前请示制度。通过新媒体、宣传手册、集中宣讲等形式,常态化宣传专项斗争精神和成效。坚持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惩黑恶犯罪,批捕涉恶案件4件18人,起诉4件17人,彰显了“扫黑除恶”的决心。

   (三)坚持打击犯罪与社会治理并重,推动矛盾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办案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坚持不懈纠防冤错案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24人、不起诉4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6人。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6名在押人员建议变更强制措施。认真办理申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促成刑事和解1件、息诉罢访5件,促成1件申诉长达8年的民事案件最终达成和解。为15名被害人提供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

   (四)创新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护佑祖国未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设立专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探索出台相关制度,构建集预防犯罪、亲职教育、心理疏导于一体的社会支持体系新格局。在15所中心校建立“青少年阳光工作站”,选派青年干警担任法制辅导员,配备检察数字终端机,常态化开展校园法治宣讲15场次。举办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检工作方针,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相关规定,对2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对1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

    二、扎实推进法治剑阁建设,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检察工作新时代理念,强化诉讼监督质效,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法治环境新需求。

   (一)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撤案4件,追捕1人,追诉漏罪6条、漏犯4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件。认真开展“行刑衔接”工作,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提请(出)刑事抗诉2件。

   (二)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发出财产刑执行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发出监管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检察建议2份。纠正社区矫正违法情形12件,监督减刑1件。

   (三)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理不服生效判决监督案件2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9件。监督纠正行政机关不当履职5件。关注弱势群体,通过维权宣传、专项行动,支持符合起诉条件并具有起诉意愿的弱势群体依法行使诉权27件。

    三、充分发挥职能服务民生,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深入聚焦检察工作新时代方向,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求。

   (一)深入推进“设点建站聘员联户”网格化民生检察工作。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坚持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在“1+4”网格化模式基础上,通过“巡回检察”方式,重点关注农村“三留守”人员“八类人群”。继续探索建立民生类信访诉求事项转送处理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深入乡镇开展法制宣传25场次,受众2万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0余人次,协助解决土地林权纠纷等民生问题21件次。

   (二)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牢牢把握“公共利益代表者”定位,围绕全县“推进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崛起”战略目标精准发力,继续深入实施《关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服务保障剑门关景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1件,其中,办理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恢复林地21亩、补植树木3500株,修复了受损的生态环境。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摸排食品药品违法经营类案件线索26件,立案2件。对“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近200家入网餐饮经营者线下实体店和线上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对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责,保障了全县网络餐饮服务领城的食品安全。

   (三)持续推进服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侵犯农民利益的刑事犯罪,批捕21人、起诉18人。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因案致贫等情况,为6名贫困户提供司法救助金2.9万元。积极参与乡村社会治理,选派20名干警挂职担任村法治副主任,入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指导村级法治建设。落实帮扶工作任务,选派9名干警担任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其中常驻5人),50名干警结对帮扶385户贫困户,被县委县政府评为“脱贫攻坚先进单位”。

    四、更加注重检察队伍建设,强力夯实事业发展根基

    充分激发干部队伍新时代活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新跨越。

   (一)以开展“三大活动”为载体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坚决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讲政治贯穿到具体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以加强“四项教育”为抓手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能。加强纪律规矩教育,以“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作风纪律建设,教育引导干警懂规矩、明纪律、知敬畏。加强感恩奋进教育,领导干部带头讲感恩奋进专题党课,选树陈传少、王锡海等身边先进典型,持续培树“雄关文化”检察品牌,引导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活力。加强能力素质教育,“大学法、大练兵”业务培训和在职学历教育多管齐下,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30余人次,发挥好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建立的“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平台作用,提升干警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爱岗敬业教育,树立“有为才有位”的选人用人导向,培养3名35岁以下青年干警担任中层干部、负责部门工作,1名干警获评全县敬业奉献道德模范,1名干警被市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三)以坚决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为使命凝聚发展内生动力。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以提高办案质效、践行专业精神为出发点,探索组建专业化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办案机构,实现机构整合、职能优化,确保按时同步完成改革任务。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做到“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切实执行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规定。全力支持配合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四)以司法规范化建设为导向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建立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机制,走访代表委员96人次,利用“两微一端”和手机短信平台不定期向代表委员通报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与重大检务活动3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人民群众评价检察工作机制,邀请人民群众对内设部门及全体干警开展日常评价、集中评价和专项评价;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法律文书229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31条;积极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投入运行,开展服务大厅线上线下接访活动;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4 场。持续强化内部监督,健全办案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等案件管理监督机制。

    2018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并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活动中被荣记集体一等功,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在全市检察机关绩效考评中继续保持一流方阵。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仍然有一些需要正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发挥检察职能,尤其是法律监督职能还不够充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水平有待提升。二是运用信息化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意识和能力还比较弱,智慧检察建设任重道远。三是部分检察人员存在单纯业务观念,主动将办案和监督融入发展大局、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和能力还需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县域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新高地提供更高水平的检察服务。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狠抓意识形态责任落实。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院重大决策部署,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确保政令、检令畅通。

   二是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着力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服务全县脱贫摘帽、强化生态环境资源检察。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积极化解检察环节矛盾纠纷。依法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黑恶案件办理质量,坚决落实“打财断血”、“打伞破网”要求,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制定并落实《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剑阁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为全力服务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坚持将各项检察工作放在依法治县大局中来谋划推进,促进法治剑阁建设。

    三是持续推进主责主业。树立新时代下“调整监督重点、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的转型发展理念,围绕提高监督质量主动作为,全面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主动向县委、人大报告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一步深化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借助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力量增强监督实效。

    四是夯实队伍发展根基。创新素能提升方式方法,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继续狠抓作风纪律建设和机关管理,营造“尚法、奉献、奋进、致远”良好氛围。巩固“雄关文化”检察品牌含金量,为推动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提供精神动力,促使干警凝心聚力干事创业,持续推动剑阁检察行稳致远,跨越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各项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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