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务求实效。5月8日,市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内容。
会议要求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精神,为加强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纵深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扎实做好当前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院党组明确提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院党组是责任主体,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各党支部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责任单位,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实施本支部的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打牢反对“四风”思想基础。围绕“当前形势任务怎么看”、“对标先进怎么办”、“开展活动怎么干”大讨论,通过集中学习促认识提升,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的落实。组织干警集中观看专题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强化从严要求,全面完成第一环节各项任务,即深入开展“学先进、找差距”、“走基层、听意见”、“促整改、正风纪”、“大查访、大宣传”活动等。进一步强化实践实干,着力推进“五个结合”。即与学习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凝聚加快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共识相结合,与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与依法治市相结合,与走基层、惠民生相结合,与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基层基础相结合。学习了省委书记王东明在出席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开班式上作的辅助报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大决心和勇气把四川改革发展事业推向前进》,认真领会做好新时期四川工作“六个方面”的基本判断和考量。组织学习了《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重点学习指导思想和原则目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学法用法、监督问责、组织保障等九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明晰了依法治市的脉络任务。
市院党组通过“五个深入”为重点,进一步细化了五月份活动开展的方式、内容和要求。一是深化学习教育。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书记王东明在省检察院调研和在政法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两个专题,结合履行检察职能深入开展争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要求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至少参加一次所在支部或分管部门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组织支部书记、支委培训,学习支部机构设置、职责及议事规则、党的联系制度、服务制度、群众组织建设、党组织基本制度、党员基本制度等内容。组织干警参加学习毕世祥先进事迹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内容,做到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二是深入征求意见。开展一对一交心谈心活动,相互提出存在的问题,沟通联络感情,疏导情绪,解决思想问题,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做到党组书记、检察长分别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的部门中层以上干部、部门负责人与部门所有干警谈心交心、听取意见达100%。三是深入查找问题。以部门为单位,结合实际,真正聚焦“四风”,深入查找部门和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党组成员梳理问题并撰写剖析材料,紧扣“四风”,开展“六查”,查修身严不严、查用权严不严、查律己严不严,查谋事实不实、查创业实不实、查做人实不实,并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四是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对照“9+3+x”问题,重点围绕解决会议纪律作风没有明显好转的问题,部署的工作不落实的问题,执行命令打折扣、不服从工作安排等问题开展监察,确保检令畅通。四是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由检察长主动到双联村会商产业发展,服务党委中心工作。院领导班子成员至少到一次所联系的基层院作一次辅导讲课或上一次党课,促进两级检察机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共同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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