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旺苍县检察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动把生态文明建设检察实践理念融入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一大课堂”、“两大法宝”、“三大行动”,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等职能,保护、修复和改善生态环境资源,创新开展“绿色检察”工作。
一、开展绿色检察警示教育“一大课堂”, 促进全员参与和思想认识提升。一是成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绿色检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实现了党组和干警在课堂预防教育中的全参与、全覆盖。二是通过大课堂及时传达学习关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资料以及本院“绿色检察”工作相关文件,进行专题课堂讨论明晰方向,将年初工作计划与活动相结合,同思考、同安排、同部署。先后集中开展“群众路线怎么走、改进作风怎么办、五好干警怎么当”、“绿谷红城幸福旺苍怎么建”和“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等专题讨论,理清思路,统一认识。三是开展大课堂法制宣传。选择典型案例深入社区农村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讲,认真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今年4月,该院组织百余名机关、村镇干部到县法院旁听涉及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其生态保护意识。
二、运用检察建议和生态补偿“两大法宝”,回应群众对环境资源保护的关切。针对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不依法查处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或者履职不当的,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并建议责令行政相对人修复被其破坏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去年3月,针对谭某等13人先后在东河镇白马垭、黄洋镇湘板河等地非法开采地表腐植煤破坏生态的行为,该院向县林业部门发出10份《检察建议书》,责令行为人补植树木12000余株、恢复林地110余亩。今年1月,该院走基层调研时发现东河流域污染较为严重,遂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并将检察建议抄送县人大。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省、市、县三级代表视察东河流域,93位人大代表在今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联名提出了《关于加大东河饮用水源保护的议案》,大会唯一《议案》获一致通过。同时,旺苍县检察院建立了全国首个300余亩的“生态补偿”基地,助推涉林案件执行。今年3月,该院会同县法院、环保局等多家“绿色检察”协作单位干部职工,并邀请县人大、政协领导、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200多人在“绿色检察”生态补偿基地植树4000余株,绿化面积近40亩。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已赔偿补植树木费用1.2万元的刘某当天也一并参与基地义务植树,该基地目前已成为该县复林基地、警示教育基地、法制宣传基地。
三、综合运用“啄木鸟”、“绿剑”、“绿检”三大行动,维护群众生态宜居权益。一是开展“啄木鸟”专项行动,严惩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啄出隐藏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害虫”,维护群众权益。去年以来共立案查办涉嫌受贿、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等案件7件7人。今年1月,通过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林权流转线索,查办了县林业系统5人受贿、滥用职权案。二是开展“绿剑”专项行动,严打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刑事犯罪。充分发挥该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科作用,做到依法快速准确批捕和起诉,为老百姓营造天蓝地绿的生存空间。今年以来,该科已受理提请批捕案4件4人,经审查决定批捕4人;提前介入l件1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9件9人,经审查决定提起公诉3件3人。三是开展“绿检”专项行动,加强诉讼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重点推进涉及环境保护领域行政部门“两法”衔接力度,加强发案、立案、侦破、撤案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切实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发生,促进依法行政。去年对县森林公安进行立案监督3件,先后办理了涉及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民事案件11件14人。
旺苍县检察院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多措并举创新开展“绿色检察”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守护“绿谷红城、幸福旺苍”的做法,得到省、市委督导组和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市委政法委、县委、县政府等主要领导对此作出专门肯定批示,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新华网、正义网等多家媒体也对此作了如实宣传报道。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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