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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05  来源:办公室  点击量:1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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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3月21日

在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树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1年,全市检察机关在中共广元市委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政府的支持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服务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建设和“两化”互动发展,突出工作主题,落实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实现广元“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执法办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21人,起诉1666人。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对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批捕202人,起诉284人;对涉及毒品案件批捕133人,起诉122人。积极参加打黑除恶、“清网”等专项行动,成功办理了郝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加强对重大刑事案件批捕、起诉的业务指导,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检察机关对重大案件及时报告的规定》,统筹考虑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健全死刑案件侦诉协作工作机制,建立介入侦查和同级移送制度,保证了死刑案件的质量。

  积极服务灾后重建和经济文化生态强市建设。从严惩治影响灾区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批捕20人,起诉34人;严肃查办妨害灾区恢复重建的各类职务犯罪,批捕9人,起诉28人,保障了灾后重建的胜利完成。立足检察职能,制定了服务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22条措施。认真服务建设经济强市,批捕金融诈骗、非法传销、偷税骗税等经济犯罪案件44人,起诉56人。积极参与整治“高利贷”专项行动,批捕41人,起诉35人,相关情况反映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用。认真服务建设文化强市,积极参与“扫黄打非”、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14人,起诉31人。认真服务建设生态强市,深入开展预防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领域犯罪专项行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件8人。

  着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6件95人。其中,大案44件,要案3人。成功侦办省检察院交办案件4件,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证据规定”,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安全执法,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注重司法人文关怀,青川县院在办理何某某贪污案时,考虑其妻身患绝症需要照顾,对其暂缓执行逮捕,有效感化了犯罪嫌疑人。更加注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召开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服务民生元坝现场会,开展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预防职务犯罪进国企演讲等活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大建设投资项目的跟踪预防,开展重点工程专项预防12项,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6份,举办专题法制讲座52次。苍溪县院跟踪预防农村公路建设,保证了2亿余元亚行贷款的安全使用,其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切实保障民生和维护民利。依法监督危害民生民利的突出问题,积极参加打击制假售假、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批捕16人,起诉19人。认真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涉及征地拆迁、库区移民、扶贫开发、城区改造、社会保障等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立案侦查43人。加强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开辟农民工维权民行检察“绿色通道”,印发《农民工维权口袋书》,为306名农民工讨薪407万元,经验在省检察院会议上作了交流。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和案件评查工作,依法妥善办理控告申诉举报517件,评查案件57件,办理的罗某某申诉案被省检察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领导包案、首办责任、下访巡访等制度,加强接待窗口建设。苍溪县院、剑阁县院、朝天区院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二、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认真化解社会矛盾。健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矛盾纳入执法办案每个环节。认真贯彻对轻微犯罪“两减少、两扩大”的要求,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52人,不起诉74人。健全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刑事和解24件,对民事申诉案件促成民事谅解36件。建立涉检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推行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敏感案件的释法说理,主动做好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依法对10名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发放救助资金27万元。

  大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始终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各项诉讼监督。介入侦查引导取证163次,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件。纠正漏捕28人,漏诉8人。提出刑事抗诉3件,提出量刑建议486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41次,探索对刑事自诉案件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审判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15件,提出民事抗诉4件,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35件,督促和支持起诉36件。纠正监管活动违法10件,检察罪犯减刑、假释不当7件,对被羁押的140名犯罪嫌疑人可能超审理期限情况进行预警监督。严肃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坚决惩治利用执法权、司法权贪赃枉法的行为,查办行政执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2人。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制定《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结合执法办案,认真剖析类案和典型个案,对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发出检察建议75份,促进完善社会管理措施。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探索国有资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协作等机制,苍溪县院对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开展监督,协助收回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2100余万元。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市检察院与共青团市委联合下发《关于对失足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的意见》,利州区院成立青少年刑事检察科,旺苍县院试行未成年人污点限制公开,经验在省检察院会议上作了交流。加强对刑罚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监督,对1828名监外执行人员建立监督档案,纠正漏管、脱管等情形3人。开展派出检察室建设,促进检察工作触角融入基层社会管理网络,设立乡镇、社区、街道检察联络点29个。

  三、加强自身监督制约,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做到逐件督办、认真回复。坚持经常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2次。主动邀请市人大、政协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视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扎实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订阅《检察日报》,寄送《联络专刊》,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司法制约。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协助省检察院选任人民监督员42人,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工作会议、参加重大活动和旁听庭审,对27件应当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案件全部提交监督。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律师的联系,聘任特约检察员20人。严格执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原则,自觉接受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司法制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建立舆情引导及应急处置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邀请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各类检察工作宣传,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树立检察机关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认真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决定、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查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等侦查措施,加强对办案工作区看管、审讯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切实防止违法违规办案和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组织执法规范化专项培训和考试考核,推进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侦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回访考察64件(次)。加强对基层检察院执法办案的领导和指导,开展个案督办和类案监督,派员列席基层院检察委员会。扎实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四、狠抓队伍和基层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配齐了市院领导班子和基层院检察长,顺利实现了两级院班子的平稳过渡,一批政治坚定、年富力强的同志走上领导岗位。积极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和人民检察创建80周年系列活动,市检察院获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奖。认真开展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警民亲”等活动,涌现出受中央政法委表彰的优秀党员干警陈传少等一批先进典型,85名干警和41个集体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着力铸造忠诚事业、感恩奋进,具有广元特色的地方检察文化品牌。青川县院倡导“感恩检察”、剑阁县院推行“快乐检察”,得到省检察院的肯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三早”预警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机关工作效能,严肃检风检纪。开展检务督察57次,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1人。

  突出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落实人才强检战略,建立两级四类检察人才库,初步形成188人的检察人才队伍。推进全员培训练兵,举办专项业务技能培训班9个,参训干警达900余人(次)。积极参加全省检察业务竞赛和理论研讨,派员到省检察院跟案学习,选派8名同志挂职(顶岗)锻炼。加强对青年检察干警的培养,召开全市青年检察干警座谈会,举办“检察事业兴、青年走在前”论坛,搭建青年检察官快速成长平台。

  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召开基层检察院建设推进会,部署了加强检察事务、检察业务、工作创新、队伍建设、执法保障等方面的具体措施。改进检察人员招录和司法考试培训工作,新录用检察人员15名,18名检察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一定程度缓解了基层后备检察官不足的问题。提高科技强检和信息化运用水平,开通了新的检察内网,推行网上办公办案,启用驻所检察室监控联网系统,畅通机要保密密码通道。推进检务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青川县院、荣山院顺利完成“两房”建设,市检察院、利州区院“两房”建设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1年,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检察干警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不强,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执法办案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还不够协调统一;三是自身监督存在不足,少数干警还存在特权思想、霸道作风,违纪违法苗头依然存在;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检务保障、信息化应用水平还不适应发展的需要,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2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奋力推进广元检察工作上台阶,为“稳定增势、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积极服务“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投资拉动、产业支撑,突出惩治和预防重点领域、重点投资建设项目中的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依法打击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犯罪。着力促进民生改善,加强对重大民生项目的检察,依法监督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着力服务文化强市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诈骗犯罪活动,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促进诚信建设、社会公共道德建设、廉政文化和法治文化建设。

    第二,更加有为地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牢固树立“大政法”理念,协同构建“大政法”格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加维稳防邪“两创”活动,继续深化打黑除恶、整治“高利贷”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预防和查处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力度,推动社会管理主体依法服务、依法管理。积极参与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服务管理,加强对刑罚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推进派出检察室建设。注重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落实稳定风险评估预警、释法说理、检调对接等工作机制。

  第三,更加充分地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加强和改进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专项检查,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和效果。加大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规范侦查办案活动,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各项诉讼监督,突出抓好立案监督、刑事抗诉、民行和监所检察,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全面出庭,试行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强化案件业务管理,推行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集中管理机制

  第四,更加扎实地推进队伍和基层建设。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保持检察机关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主动适应刑事诉讼法修改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强专项业务培训和实务技能练兵,着力提高队伍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抓好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和落实内部监督措施,强化对遵守办案纪律等规定的督查,塑造公正廉洁执法的职业形象。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大力提升基层检察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地接受监督,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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