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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委〔2014〕62号 中共苍溪县委关于永宁镇兰池村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10-31  来源:    点击量: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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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溪县委

关于永宁镇兰池村财政支农资金股权

量化改革情况的报告

 

中共广元市委:

为着力破解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农村产业发展和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后,通过承包形式由业主、公司、大户生产经营,难以惠及广大群众的弊端,2012年以来,我县在兰池村创新推进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试点,将财政支农资金量化成股权并按一定比例分配给村社集体和农户,使村社集体和农户也能享受到财政支农资金带来的收益,取得了初步成效。2014911日,省委王东明书记到我县视察调研,对该做法给予了“这个创造很好”的高度评价。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共广元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要求部署,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致富、农村全面小康”奋斗目标,在总结提升兰池村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强化举措、积极推进,不断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力促我县在全省山区县中率先实现全面小康。

 

附件:深化改革出活力  助农增收奔小康

 

 

 

中共苍溪县委

 2014928

 

 

 

 

 

 

 

附件

 

深化改革出活力  助农增收奔小康

——关于永宁镇兰池村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探索与思考

 

中共苍溪县委

 

苍溪县永宁镇兰池村位于县城以北58公里,幅员9.3平方公里,辖9个村民小组426户1756人,耕地2800亩,林地5602亩,是我县金兰万亩现代农业综合园区核心村。自金兰现代农业园区启动建设以来,我们破解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难惠于民难题为突破口,选取永宁镇兰池村为试点,积极推进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助推精准扶贫,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一、产生背景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现代农业综合园区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特色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截至2013年底,全县共建成12个万亩现代农业综合园区,累计投入财政支农项目资金近6亿元,其中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和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农资金达2亿余元。这些支农资金的投入,有力地推进了项目区特色产业大发展、基础条件大改善,但在实践中一些问题也开始显现。一是未能最大限度惠及农民群众。大量的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园区建设,但受益最大的还是承包土地的农业企业、专合组织、业主大户等产业经者,农民群众从中受益较少,财政支农资金难以发挥惠群众、促进农民增收的最大效益。二是不利于发挥政府投资最大效益。支农资金投入形成的基础设施等由于产权不明晰,主体责任不清楚,从而使这些生产性基础设施存在失管失养的现象,无法发挥应有作用。三是不利于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由于支农资金没有与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直接挂钩,群众不仅置身事外,而且有抵触情绪,对园区建设、管理、监督的应有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为切实改变这一现状,我们选择永宁镇兰池村为试点,在推进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重点的农村产权七权同确基础上,探索实施了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等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创新,把群众和产业经营主体结成利益共同体,促进群众成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的参与主体和受益主体。

二、改革内容

(一)基本思路。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契机,按照支农资金普惠群众,扶贫资金精准扶贫的思路,将财政投入特色产业发展和生产性支农项目补助资金打包作股,以一定比例折算给村、社和农户进行分红。股权分配中对特殊困难群众给予重点倾斜照顾,让农民特别是困难群众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并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主体参与特色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配股方式。兰池村投入特色产业发展和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共计2669万,其中,财政投入支农资金1109万元(猕猴桃产业发展资金719万元、土鸡产业发展资金290万元、生猪产业发展资金100万元),引进7个产业业主大户投入产业发展资金1560万元。为确保分配合理,该村通过召开群众大会议定,分类成立兰池村产业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将全部资金投入按每股1000元量化成26690股,根据资金投入业主大户量化为15600股,财政支农资金量化的11090股按村、、村民1:2:7的比例折算成股权,其中,将产业扶贫资金中的20%计144万元按人口折股给127贫困,如此兰池村1756名村民每人可分得3847元计3.85股,贫困群众每人可分得9516元计9.52股。

(三)利益分配。在财政资金股权量化的基础上,兰池村创新两保,确保村民的股权收益。一是承包业主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每年每亩不低于450斤黄谷折价支付土地流转租金,确保群众基本收益。二是承包业主保证按不低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分配财政支农资金股权收益财政支农资金量化给村、组、村民的股权,除猕猴桃由于有三年生长期从第四年开始分配股权收益外,其余产业均当年分配股权收益,按此计算,到2016年,每个村民每年至少可得股权收益125元,贫困人口每年至少可得股权收益309元,数据仅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村民实际获得的收益将高于这个数值。如土鸡产业按股权分配运行机制,每个村民全年至少应得收益37.6元今年已出栏一批,每个村民已经实现收益22元,照此计算,年终村民收益将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7.6元

三、成效分析

(一)增加了农民收入。通过股权量化改革,使财政支农资金变成群众的资本金,群众能够享受到资本金的红利,增加了群众财产性收入。此外,试点开展后,村民有了基本生活保障,还可以就近业主大户打工外出务工,还可以依托园区、新村发展乡村旅游,收入结构不断优化。以兰池村四组农户杨家清为例,全家3口人的5亩土地全部流转,每年土地流转资金收入3000元,待猕猴桃投产后,按每人3.85股共11.55股计算,每年还能领取股金利息375元,加之土地流转和产业收益二次返利以及为业主大户搞管护每天6080元的工资收益,家庭收入可实现一年一个台阶

(二)壮大了集体经济。根据调查,目前,全县90%以上的村集体组织没有经济收益,属于典型的空壳村,从而导致许多群众关心、最急需的公设施没有资金来源保障建设,村级公益事业发展非常困难。实施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为集体配置股权,将国家财政投入变成集体资产,可以逐步壮大集体经济,促进群众关心的公益事业发展,有效解决无钱办事的难题。在试点中,兰池村村集体分得96.5万元计965股,到2016年每年至少可获得股权收益3.13万元。组集体分得193万元计193股,到2016每年至少可获得股权收益6.27万元。

(三)发挥了主体作用。通过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每个村民都是特色产业的股民、集体设施的主人,产业发展、设施使用的好坏直接影响股权收益和分红,这样有利于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更好发挥群众参与建设、管理和监督的主体作用。同时,群众充分分享发展成果,有效规避了“兴建产业冷眼旁观,产业建成红眼争利”导致的矛盾纠纷和不和谐现象。

(四)提高了资金效益。实施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在确保群众根本利益的前提下,有利于更好整合资金、打捆使用,集聚“拳头”效应推进特色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同时,由于群众主动介入管护和监督,一些生产性基础设施的效益更能持久发挥。目前,整个金兰园区发展红心猕猴桃6040亩,建成年出栏森林土鸡35万只养殖场1个,20万只肉兔养殖场1个,发展波尔山羊3万只建成农家乐21家,培育星级农家乐5家,产业支撑进一步增强。

)助推了精准扶贫。在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过程中,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将产业扶贫资金折股给贫困户,有助于贫困群众更快脱贫致富。以兰池村四组贫困户姜仕茂为例5口人,按照贫困人口每人9.52股计算,股权量化后全家拥有47.6股,预计每年仅股权收益就达到1500以上。这种对贫困户的重点倾斜,助推了精准扶贫,促进了社会的公平和谐。

四、几点启示

(一)推行股权量化改革,必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股权量化的是财政投入产业发展和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农资金,财政投入数量直接影响股权收益,没有财政资金投入就没有股权量化。因此,此项改革适宜在财政支农资金集中投入的新村示范片和现代农业综合园区推广,要积极争取项目,加大本级财政投入,要将资金向产业发展和生产性基础设施项目倾斜,提高量化本金,让群众获得更多的量化股权。

(二)推行股权量化改革,必须选准优势主导产业。产业效益是股权量化改革的生命力,选择的产业生命力强、市场行情好,则经济效益就好,村民获得的股权收益就多;反之,村民的股权收益就少,甚至有的承包业主不能支付最基本的股权收益。因此,幸福美丽新村和现代农业综合园区规划建设之初,就应因地制宜,选择有前景的优势主导产业进行集中投入、打捆投入,提高产业生命力和效益。

(三)推行股权量化改革,必须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农民是股权量化改革的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要具体参与到建设和管理中,因此,必须不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要积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加大特色产业生产经营能力培训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增加产业收益,提高村民股权收益。要大力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高村民参与民主自治的能力,推进股权量化改革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四)推行股权量化改革,必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农业属于弱质产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差,特别是盆周山区,自然条件恶劣,遇到严重自然灾害,农作物会不同程度减产,最终必将影响收益分成。因此,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应注重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强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路、水、渠系配套,提高自然防控能力。同时,要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特别是特色产业保险来规避自然灾害风险,保障村民股权收益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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