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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委办〔2013〕139号中共苍溪县委办公室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整合救助资源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31  来源:    点击量: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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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溪县委办公室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整合救助资源完善

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提高社会救助资金

使用效益,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根据《中共广元市委办

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完善社会救

助体系的意见》(广委办发〔2013114号)相关要求,经县委、

县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整合救助资源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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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美丽苍溪,幸福家园的目标,不断适应社会

救助工作新形势,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着力整合救助资源,完

善救助制度,创新救助机制,推行分类差异化救助模式,切实推

动救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不断提升救助工作的针对

性和实效性。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民政主管、社会参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政策保障、资源整合、优化配置,分类救助、依法救助、注重实

效,规范管理、公开公平的基本原则。

三、目标任务

用三个月时间,在全县建立覆盖城乡、科学规范、运转协调、

保障有效的十大专项救助制度,在 2013年  12月底前完成全县社

会救助机构、阵地、网络等方面的建设任务,确保正常运行。实

现由分散、单一模式向统一、综合模式转变,构建 党委政府领

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职能责任明确、机制

运转顺畅、专项救助经费落实的社会救助格局,努力建设城乡

一体化、组织网络化、实施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的

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四、主要措施

(一)统筹整合救助资源,建立十大专项救助制度。进一步

加大专项救助政策的实施力度,将各个部门分散实施的救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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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统一整合到县惠民帮扶中心,建立苍溪县十大救助制度,实

行资金打捆使用。针对各类困难群众的困难程度和救助需求,实

施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差异化救助,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制度、教育(贫困学生)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法律暨司法

救助制度、老党员和贫困党员以及特困干部救助制度、灾害救助

制度、贫困残疾人救助制度、困难职工和贫困母亲救助制度、殡

葬救助制度、临时生活救助制度。着力构建政策统一、标准一致、

职责明确、运作规范、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二)建立综合救助机构,不断完善管理服务网络。按照精

简、统一、高效和综合设置的原则,成立县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

心(以下简称县救助中心),挂靠县民政局,与县惠民帮扶中心

合署办公,负责县城区的社会救助和对乡镇的业务指导。各乡镇

要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各村(社区)要设

立社会救助服务点,切实形成上下贯通、横向交流、信息共享、

整体联动的县、乡、村(社区)三级救助服务网络。县、乡镇救

助中心(服务站)相关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工作人员要在  2013

年 11月  20日前全面落实。县救助中心服务大厅要分设十大救助

业务受理窗口,窗口所需工作人员由主办窗口单位挑选本单位思

想政治好、业务素质高、能熟练使用电脑、年龄原则不超过  40

岁的人员派驻,并保持相对稳定;各乡镇要依托乡镇便民服务大

厅设置救助窗口,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村(社区)要落实救

助协理员(原则上由副主任兼任),负责协调、调查、申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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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等社会救助工作,方便群众办理救助手续。县救助中心派驻窗

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除组织关系转入县救助中心外,其人

事、工资关系和福利待遇由原单位管理和落实,在派驻窗口工作

期间,不承担原单位的其他工作;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由县救助

中心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由县惠民帮扶中

心统一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给派出单位,作为派出单位对其

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乡镇救助窗口人员及村(社区)协理员接

受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县救助中心负责业务培训指导。

(三)完善救助运行机制,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按照部

门责任不变、职能不变、资金渠道不变、审批权限不变、考核奖

惩不变的原则,采取将救助部门、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统一纳入

县救助中心的资源整合模式,实行集中受理,分类救助。建立

个口子进出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以乡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

为枢纽,所有救助项目通过社会救助平台一个口子向上申请,

所有救助资源通过县救助中心一个口子向下发放,杜绝多头申

报、多头审查、救助重复和遗漏的现象,方便救助对象,降低

运行成本,提高工作实效。县红十字会、县关工委、县人口和

计划生育局等部门有关救助发放,原则上应通过县救助中心统

一发放,不能统一发放的必须将救助结果报送县救助中心存档

备案。

(四)建立救助信息平台,不断强化救助工作手段。按照便

民化、规范化、集约化的要求,在苍溪党政内网建立统一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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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之间信息共享,逐

步实现网上审批。县救助中心大厅和各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管理站

要逐步设置电子触摸屏信息查询系统,方便群众查询各类政策和

救助流程,着力构建办事高效、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

的社会救助管理信息平台,为做好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提供基础数

据和技术保障。

(五)规范社会服务流程。社会救助原则上实行属地负责,

乡镇受理。需救助的对象必须经过本人书面申请,村(社区)核

实,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救助中心审查,县级有关部门审批。

县救助中心汇总,备案后由乡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通过 一卡

发放救助资金,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乡镇所发放

的救助资金由乡镇按照救助渠道与相关部门定期结算。

五、主要部门职责

(一)县委组织部:负责制定老党员、贫困党员和特困干部

救助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建立服务窗口,县委组织部委托办理。

(二)县委政法委:负责牵头制定法律援助暨司法救助(含

刑释解教、社区矫正贫困人员救助)政策措施和司法救助组织实

施工作,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负责提供有关

政策并参与制定,由县委政法委建立服务窗口,县法院、县检察

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委托办理。

(三)县总工会:负责牵头制定困难职工和贫困母亲帮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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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工作,县妇联负责提供有关政策并参与制

定。由县总工会建立服务窗口,县妇联委托办理。

(四)县民政局:负责制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含县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务员及财政供养人员的大病救助)、自

然灾害救助、殡葬救助、临时生活求助政策和组织实施工作。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有关政策并参与制定,由县民政

局建立服务窗口。

(五)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牵头制定教育救助(即贫

困学生救助)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工作,县民政局、县总工会、

县妇联、团县委负责提供有关政策并参与制定。由县教育和科学

技术局建立服务窗口,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委托办理。

(六)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制定住房(经济

适用房、廉租房及住房租赁补贴等制度)救助政策措施和组织实

施工作,建立服务窗口。

(七)县残联:负责制定贫困残疾人救助政策措施和组织实

施工作,窗口工作委托县民政局办理。

(八)县财政局:根据社会救助工作需要,积极参与制定社

会救助政策,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负责社会救助资金预算安排和

监管,确保各项社会救助经费及时落实到位,保障城乡救助工作

必需的经费。

(九)县惠民帮扶中心(县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

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管理、业务指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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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能,研究制

定相应的救助措施,为困难群众提供必要而又切实可行的救助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政领导、民政主管、部

门尽责、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

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

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

办公室,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惠民帮扶中心主任

兼任常务副主任(具体名单附后),全面统筹全县社会救助工作,

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

决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县民政局、县救助

中心要会同县监察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

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乡镇便民服务站和村代办点的职能作用。

县级相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协调联动,紧密

配合,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加大资金保障。将社会救助工作所需资金足额纳入县

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不低于 30万元的救助资金,确保各项社会

救助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拓宽社会救助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

进入救助领域,充分发挥慈善机构在社会救助中的重要作用,广

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捐赠、资助等形式多样的救助活动,增加社

会救助资金,扩大救助受益面。

(三)强化制度建设。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市上的要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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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完善统一、便于操作的救助制度,明确救助范围、流程和标准。

且救助中心、乡镇救助站要将救助制度张贴上墙,向社会公开。

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和县财政局要加大对救助资金的监管力度,

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各项救助制度和资金阳光操作。要落实工作

人员责任,规范救助行为,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加

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透明度、知晓

度,提高公众的认同度、参与度。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

的良好风尚,广泛宣传社会各界积极开展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捐

赠、资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

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强化部门与新闻媒体间的联动配合,

适时选择一些特困对象在新闻媒体进行呼吁和推介,借助社会力

量提升综合救助影响力。

附件:苍溪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苍溪县委办公室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  11月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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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苍溪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海生  县委书记

杨祖斌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朱国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仕军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苏国成  副县长

成员由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

总工会常务负责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乡规划和住

房保障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人口

和计划生育局、县司法局、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县民政局、

县惠民帮扶中心主要负责人,县红十字会、县关工委常务负责人

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耿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庆武

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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