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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委办〔2014〕85号 中共苍溪县委办公室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2014年防汛抗旱减灾确保农民增收十二天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31  来源:    点击量: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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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溪县委办公室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 2014 年防汛抗旱减灾确保

农民增收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苍溪县 2014 年防汛抗旱减灾确保农民增收十二条措施》

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苍溪县委办公室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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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 2014 年防汛抗旱减灾确保农民增收十二条措施 

为切实做好当前抗大旱、防大汛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旱灾损

失,确保全年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民增收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订

本措施。

一、构建抗旱减灾责任体系。全县抗旱减灾工作由县委书记、

县长挂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实行县级领导、县级部

门联挂乡镇制度。农口部门干部职工要打桩定位到受灾严重乡镇

指导开展工作。乡镇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建立落实人畜

饮水、农业生产、水利工程、灾害预防、晚秋增收、社会稳定“

包”责任制,谁出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广大群众要发挥抗旱减

灾主体作用,积极抗灾自救。

二、竭尽全力保人畜饮水。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原则,

积极组织发动群众打深水井和背、挑、担等方式保生活用水,对

饮水特别困难、水源枯竭严重的地方,县水务局要组织抗旱服务

队采取拉、送、提、引等方式,保障人畜饮水,同时加强水质监

测,确保不渴死一人、不发生一起饮水不安全事故、不发生一起

群体性争水打架斗殴事件。

三、千方百计保生产用水。县农机局要组织技术人员全面检

修维护机电提灌站,及时修复损毁机电提灌站。县水务局、各乡

镇要采取蓄、引、堵、拦、提等措施,保苗护苗,严格中小型水

库和山坪塘堰用水审批制度,让有限水资源效益最大化。县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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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要加强气象监测预报,科学适时多次多点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着力缓解旱情。

四、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坚定“旱口夺粮信心,水稻采

取节水灌溉保持田间湿润,施好穗肥、粒肥增加粒重,统防统治

病虫保护产量。利用红苕后期生长期还长、增产潜力还较大的特

点,推广以磷酸二氢钾为主的叶面喷施技术增加产量。花生突出

根外追肥增果增重。县农业局要会同保险公司及时做好受灾农作

物保险理赔工作,确保把旱灾损失降到最低。

五、加强特色经济作物管理及营销。以红心猕猴桃和苍溪梨

为重点,采取树盘覆盖谷(麦)壳或干草的办法减少水份蒸发,

采取穴灌或沟灌方式科学适当浇水,覆盖遮阳网防日灼果,同时,

要禁止红心猕猴桃早采,保护品牌,加强营销,充分发挥优势特

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作用。

六、主攻晚秋生产。坚持把晚秋生产作为大旱之年农业生产

的最后一道防线,把秋洋芋作为晚秋生产的主攻方向,及时调运

种子,绝收田块和早玉米空地全部按双六尺带状种植模式种植晚

秋作物,确保不出现一块空田空地。种植洋芋5万亩以上,种植

秋、冬菜 20 万亩以上,实现人均 100 公斤洋芋、300 公斤菜,

人均增收500元目标。

七、大力发展畜禽养殖。县畜牧食品局要对养殖园区、小区、

规模养殖场落实专人联挂,分片包干落实抗旱措施和指导养殖技

术。发动群众利用当前畜禽价格偏低的机会,积极填槽补栏,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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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不出现空栏空圈,同时,大力发展鸡兔等“短平快节粮节水

型养殖项目和行情较好的牛、羊等养殖项目,推广林下养殖,搞

好夏季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实现户均增养

1头猪(牛羊),人均增养10只鸡(兔),人均增收200元。

八、精心组织开展夏修。转变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冬修轻夏

修观念,夏季组织发动群众对病险塘库堰进行除险加固和清淤、

治漏、标改及渠系疏通,确保丰水期塘库堰蓄上水,2014 年每

个村要整治山坪塘、堰2口以上。抓好公路水沟、涵洞疏通,公

路两旁滑坡、杂物清理,确保公路畅通。

九、积极做好防汛准备。立足“抗大旱、防大汛两手

抓、两不误”的原则,在做好抗旱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防汛准

备工作,完善防汛预案,强化值班值守,重点部位实行 24 小时

预警监测,特别要加强干涸塘库堰、田块和山洪地质灾害点的监

控,确保汛期安全。

十、着力增加农民收入。严格落实农民增收乡镇党政“一把

手”负责制和涉农部门责任制,抓住国家产业西移,西北多省城

市上半年冰冻、下半年建设项目开工多的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引

导农民县外转移务工、就近务工,新增农民转移就业1万人,实

现人均增收 300 元。开展好全省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试点县工

作,加快农村产权多权同确,拓宽农民租金、股息、红利等收入,

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严格惠农资金监管,及时拨付,增加农民

转移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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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预算200万元专项用于抗旱减

灾工作。县级涉农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县涉农资金统

筹办牵头,会同相关涉农部门,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用于抗旱基础

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加快涉农项目实施,着力发挥项目拉

动作用。

十二、严格督查问责。县监察局、县效能办、县委目标管

理督查室、县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包片深入

旱灾乡镇对当前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对擅离职守、措施不力、无所作为的,按规定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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