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报送苍溪县2014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省财政厅: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下达2014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4〕46号)精神,我县结合扶贫攻坚规划和扶贫开发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促进减贫目标,采取竞争分配的办法,按照村规划、乡镇审核、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专家评审团评审、县人民政府审定的程序确定了《苍溪县2014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209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整村推进项目
在高坡镇松岭村、云峰镇界牌村、文昌镇孙家村、石马镇秧田村、彭店乡清泉村、歧坪镇秀峰村、漓江镇溪口村、元坝镇店子村、石灶乡石光村等9个村实施,每个项目村各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
二、连片扶贫开发项目
在元坝镇峨溪村、芦溪村,中土镇桥沟村、元宝村,岳东镇青龙村、云寨村、老树村、药柏村、三塘村,河地乡地干村等10个村实施,共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20万元。其中,元坝镇峨溪村、芦溪村,中土镇桥沟村、元宝村等4个村各补助100万元;岳东镇青龙村、云寨村、老树村、药柏村、三塘村,河地乡地干村等6个村各补助120万元。
三、产业扶贫项目
在东青镇东明村实施,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万元。
四、能力提升项目
在全县39个乡镇实施,对贫困对象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共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万元。
附件:苍溪县2014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14年5月31日
附件
苍溪县2014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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