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苍府函〔2012〕5号
苍府办函〔2013〕116号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暴雨洪灾灾后农房重建和困难
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2013年6月30日至7月22日,我县遭受特大暴雨洪灾袭
击,部分农房倒塌、受损严重。目前,全县暴雨洪灾灾后农房重
建工作整体有序推进,但进展很不平衡,部分地方工作严重滞后。
寒冬将至,为切实抓紧抓好暴雨洪灾灾后农房重建和困难群众安
全温暖过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加快全县暴雨洪灾灾后农房重建步伐,帮助受灾群众早日重
建家园,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和
全县社会稳定大局。做好暴雨洪灾灾后农房重建和困难群众安全
温暖过冬工作,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纽带,是重要的民心
工程、德政工程。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
求,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暴雨洪灾灾后农房重
建和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层层落实责
任制,“一把手”要亲自抓、抓全面,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
实,确保受灾和困难群众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医就。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切实抓好过渡安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
乡镇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受灾群众居住情况进行再摸排再
明确,必须将受灾群众从危房中搬出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要组织受灾群众采取投亲靠友、租住房屋或临时借住村委
会、学校的空置房屋等措施,妥善、迅速安置到位,坚决不能出
现有受灾群众还居住在临时帐篷中过冬的情况。同时,要按照相
关政策规定落实好过渡安置补助。
(二)全面加快农房重建工作。按照“政府组织、农民自建”
的原则,各乡镇要积极引导重建农户不等不靠、自力更生、自主
建房。县国土、水务、建设、经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落实
好农房重建所需的宅基地、砂石、建材、用电、用水等要素保障。
要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首先满足最基本的住房需求,
确保必须重建的受灾户搬进新居过春节。
(三)认真搞好特困户帮扶工作。对于特别困难、确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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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农房的特困户,各乡镇要采取“一户一策”的办法落实好帮
扶方案。要通过适当提高补助标准、部门帮扶、邻里帮助、社会
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重建资金、建材,迅速确定房屋重建方案。
对于重度残疾人、五保户等特困户,可由乡镇安排、村组组织开
展农房重建工作。对于“五保”老人,要积极动员其到敬老院居
住,实行集中供养。
(四)扎实做好温暖过冬工作。各乡镇要迅速组织力量,对
本辖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过冬住
房、粮食、御寒物资、生活必需品等的储备及需求情况,逐户建
立台账,做到对象准确、不重不漏。县民政局要按照“安全、适
用”的原则,抓紧采购一批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并于 11
月底前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要对全县敬老院进行全面
大检查,确保安全温暖过冬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着重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
认真落实全县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管
理责任制度,制定和完善防范自然灾害、次生灾害安全事故工作
预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日常巡逻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
产安全。要加强技术指导,在农房重建过程中,落实好各项安全
措施,确保危房拆除、新房修建安全。要集中排查水、电、气、
路等各类生活配套设施和防火、防冰冻等安全配套设施中存在的
问题,加强日常维护,保障安全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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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
各乡镇“一把手”必须亲自安排,抓好落实,要安排1名分
管领导和具体的工作人员,对村、组开展暴雨洪灾灾后农房重建
和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做到情况清楚、措
施明确,并于11月29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农工委、县民政
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工委要会同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对
全县暴雨洪灾灾后农房重建和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进行
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并
于12月 5日前将全县工作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同时, 对领导不
重视、工作不得力、进展缓慢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
关责任人的责任。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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