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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府办函〔2013〕116号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暴雨洪灾灾后农房重建和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5  来源:    点击量: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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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苍府函〔20125

苍府办函〔2013116号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暴雨洪灾灾后农房重建和困难

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2013630日至722日,我县遭受特大暴雨洪灾袭

击,部分农房倒塌、受损严重。目前,全县暴雨洪灾灾后农房重

建工作整体有序推进,但进展很不平衡,部分地方工作严重滞后。

寒冬将至,为切实抓紧抓好暴雨洪灾灾后农房重建和困难群众安

全温暖过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加快全县暴雨洪灾灾后农房重建步伐,帮助受灾群众早日重

建家园,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和

全县社会稳定大局。做好暴雨洪灾灾后农房重建和困难群众安全

 


 

温暖过冬工作,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纽带,是重要的民心

工程、德政工程。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

求,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暴雨洪灾灾后农房重

建和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层层落实责

任制,“一把手要亲自抓、抓全面,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

实,确保受灾和困难群众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医就。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切实抓好过渡安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

乡镇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受灾群众居住情况进行再摸排再

明确,必须将受灾群众从危房中搬出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要组织受灾群众采取投亲靠友、租住房屋或临时借住村委

会、学校的空置房屋等措施,妥善、迅速安置到位,坚决不能出

现有受灾群众还居住在临时帐篷中过冬的情况。同时,要按照相

关政策规定落实好过渡安置补助。

(二)全面加快农房重建工作。按照“政府组织、农民自建

的原则,各乡镇要积极引导重建农户不等不靠、自力更生、自主

建房。县国土、水务、建设、经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落实

好农房重建所需的宅基地、砂石、建材、用电、用水等要素保障。

要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首先满足最基本的住房需求,

确保必须重建的受灾户搬进新居过春节。

(三)认真搞好特困户帮扶工作。对于特别困难、确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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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农房的特困户,各乡镇要采取“一户一策的办法落实好帮

扶方案。要通过适当提高补助标准、部门帮扶、邻里帮助、社会

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重建资金、建材,迅速确定房屋重建方案。

对于重度残疾人、五保户等特困户,可由乡镇安排、村组组织开

展农房重建工作。对于“五保老人,要积极动员其到敬老院居

住,实行集中供养。

(四)扎实做好温暖过冬工作。各乡镇要迅速组织力量,对

本辖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过冬住

房、粮食、御寒物资、生活必需品等的储备及需求情况,逐户建

立台账,做到对象准确、不重不漏。县民政局要按照“安全、适

用”的原则,抓紧采购一批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并于   11

月底前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要对全县敬老院进行全面

大检查,确保安全温暖过冬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着重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

认真落实全县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管

理责任制度,制定和完善防范自然灾害、次生灾害安全事故工作

预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日常巡逻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

产安全。要加强技术指导,在农房重建过程中,落实好各项安全

措施,确保危房拆除、新房修建安全。要集中排查水、电、气、

路等各类生活配套设施和防火、防冰冻等安全配套设施中存在的

问题,加强日常维护,保障安全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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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

各乡镇“一把手必须亲自安排,抓好落实,要安排1名分

管领导和具体的工作人员,对村、组开展暴雨洪灾灾后农房重建

和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做到情况清楚、措

施明确,并于1129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农工委、县民政

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工委要会同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对

全县暴雨洪灾灾后农房重建和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进行

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并

于12月  5日前将全县工作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同时,  对领导不

重视、工作不得力、进展缓慢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

关责任人的责任。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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