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 通知公告

苍财建〔2014〕4号 苍溪县财政局 苍溪县农业局关于《苍溪县2014年种粮农民直补资金兑付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

发布时间:2014-11-25  来源:    点击量:1721  
分享:

苍财建〔2014〕4号                签发人:王仁祥  向剑

苍溪县财政局  苍溪县农业局

关于《苍溪县2014年种粮农民直补资金兑付
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国家惠农政策,确保我县粮食直补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抓紧做好2014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川财建〔2014〕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共同制定了《苍溪县2014年种粮农民直补资金兑付工作实施方案》,现予报送,请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

 

苍溪县财政局                      苍溪县农业局

2014年2月18日


苍溪县2014年种粮农民直补资金兑付工作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全县所有从事种植省确定的主要粮食作物:小麦、水稻、玉米或红苕、马铃薯(红苕、马铃薯成片种植20亩以上、套种主要作物50%以上)的农户。

二、补贴原则

坚持有种有补、无种无补,多种多补、少种少补,谁种粮、谁享受补贴”的原则。

三、补贴面积的确定

面积计算原则上以2013年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确定的主要粮食作物小麦、水稻、玉米或红苕、马铃薯(成片种植20亩以上、套种主要作物50%以上)种植面积为基数,加上土地整理等新增种粮面积,减去国土、天然气、中石油(化)、电站、铁路、高速公路征占地等减少的面积。补贴面积由农户申报,经组核实、村复核、乡镇审核汇总后报送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审核后报县政府审定。

四、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由县财政局按县政府审定的直补面积,将省下达给我县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或拨付到乡镇“一折通”专户,各乡镇必须按同口径将今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在3月15日前足额兑现到种粮农户手中。

五、认真做好公示

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村(组)对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关系到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国家保护种粮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政策。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工作,确保国家惠民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七、提高认识,强化宣传

对种粮农民直补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对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调动农民粮食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电话、短信、标语、板报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粮食直补政策和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八、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各乡镇财政所、信用社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五到户”和“六不准”工作纪律,凡发现截留、挪用、抵扣、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反补贴政策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苍溪县农业局举报电话号码为:0839-5227031

苍溪县财政局举报电话号码为:0839-5224230

 

 

 

 

 

 

 

 

 

 

 

 

 

 

                                                        

  苍溪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2月18日印发  

上一篇 下一篇

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94号      电话:0839-5222361

COPYRIGHT 2019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技术支持:程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