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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财建〔2014〕35号 苍溪县财政局 苍溪县农业局关于我县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25  来源:    点击量: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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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财建〔2014〕35号                      签发人:王仁祥

苍溪县财政局    苍溪县农业局

关于我县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情况的报    

四川省财政厅:

我县是山区农业大县,辖39个乡镇,778村,7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5万。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小麦为主,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产粮大县。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是继农村税费改革之后的又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改革,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业粮食生产的重大体现。在省委、省政府确定我县为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上升到讲政治、讲纪律、讲责任的战略高度,制定了苍溪县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对试点工作的推进纳入了当年目标考核。在试点工中,我县严格按照省政府:“有种有补,无种无补”、“多种多补、少种少补”、“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和“五到户”、“六不准”的要求,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一年来,通过全县上下整体联动,齐心协力,使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下面,就我县2014年开展的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粮食补贴政策执行情况

2014年,我县在去年试点的陵江、永宁、五龙、白鹤、雍河、三川等12个乡镇为国库直发试点乡镇的基础上,2014年在我县39个乡镇全面展开县财政国库直发到户。按照“五到户”、“六个不准 ”要求:乡镇上报农户补贴网补贴信息、县农业局核实补贴面积、财政局按农业局上报的种植面积计算补贴标准及补贴资金,县财政国库通过县财政“一折通”专户直接发放到各种粮农民账户。安全及时发放粮年食直补650万元、农资综合补贴6747万元。补贴播种面积90.74万亩,享受补贴农民65万人。当年5月、6月县上组织全县乡镇开展惠农补贴资金自查自纠和县农业、财政、审计联合开展对龙山、文昌、东溪、鸳溪、永宁、五龙、白鹤、东青、白桥等乡镇抽查结果,县拨付农户“一折通”领取数额完全相符。群众对我县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的及时兑付工作十分满意。

二、粮食直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高度重视试点,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川财建〔2014〕3号文件要求,县成立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和分管副县长副组长,农工委、农业、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各乡镇相应成立粮食直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镇财政、农业、综治和信用社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粮食直补试点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大小春粮食直补面积的申报、登记指导、直补面积复核、信息录入、公示、上报等工作,为群众答疑解惑,处理信访和维稳事件。县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做好有关工作,确保粮食直补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县农工委牵头做好政策调研和督促,确保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协调工作、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县农业局负责做好补贴面积的核定和监管;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减负办负责做好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农发行苍溪支行负责做好资金的划拨工作;县信用联合社负责做好补贴资金的直接发放工作。

强化业务培训、明确政策原则。在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政策培训工作中,我们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由县负责对乡镇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财政所长、信息录入员、农技站长、农经站长、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专门的粮食直补试点工作培训;由乡镇政府对住村干部 、村长、副村长,社长负责培训;由村、社干部负责召开群众大会或户长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县、乡、村三级培训工作结束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将成立的粮食直补试点领导小组、粮食直补宣传领导小组文件、培训情况、《苍溪县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试点工作手册》的发放清册,以书面形式于5月底前上报县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上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将收集乡镇的汇报情况和检查的情况形成报告,汇报给县粮食直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副组长,供领导决策参考。通过政策和技术培训,使基层干部熟悉了解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贴原则、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及补贴面积认定等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使群众知晓粮食直补试点的带来的好处,为粮食直补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广泛宣传发动、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加大粮食直补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把宣传工作放到粮食直补试点工作的首位。一是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财政、农委、农业、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县政府信息中心、县网络信息和新闻中心主任、广元日报驻苍记者站、县信用联社理事长、农发行苍溪支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直补宣传领导了小组。负责对粮食直补试点工作的政策宣传、新闻报导、政策调研、对群众咨询答疑解惑。二是县粮食直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乡镇政府下发认真做好粮食直补试点工作文件230份落实运行工作责任,制作粮食直补试点工作宣传标语163幅,向农民发放粮食直补宣传资料12万份、印制粮食直补试点宣传培训手册8500册发至乡镇、村、组干部手中为基层干部宣传粮食直补工作提供政策依据。三是今年2月27日县政府召开了乡镇一把手和县级有关部门一把手粮食直补试点工作会议,专题部署粮食直补试点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均成立了成立了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镇财政、农业、信用社、宣传为成员领导小组,有力推进粮食直补试点工作的进程。四是各乡镇在3月上、中旬召开了村、组干部动员宣传培训会议。五是村(组)召开了群众动员大会,宣传“有种有补,无种无补”、“多种多补、少种少补”、“谁种粮谁受益”的新型粮食直补试点政策原则,粮食直补改革的重大意义、粮食直补改革给种粮农民带来更多的实惠,使粮食直补政策入心入脑,各村组采用发短信、打电话、宣传车巡回宣传、委托亲戚转告等方式,做好“空挂户”政策告知工作。使粮食直补试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严格发放程序、分步申报审核。在粮食直补试点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户申报、组核实、村复核、乡审核、县确定的工作程序,把补贴品种播种面积认定作为重要环节。在具体实施中,我们采取分大、小春登记确认。

(一)小春作物补贴品种播种面积认定

第一阶段:农户申报、组核实阶段。5月25日- 6月10日为农户申报、组核实阶段。由种粮农户户主、代耕代种农户(以双方协议为准)、土地流转种粮业主,对2013年小春作物种植面积小麦或成片种植的马铃薯向村民小组申报;农户申报结束后,村民小组召开户长或组代表会议,开始对种粮农户的土地承包面积、土地流转面积(转进或转出)、补贴品种的种植面积以及种粮农民个人信息,包括户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折(卡)通”账号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实登记,如实汇总填写《四川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登记表》,通过村民小组大会确定、村民小组代表签字认可并在村民小组最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于6月10日前上报村民委员会复核。

第二阶段:村委会复核阶段。6月11日-6月20日为村委会复核阶段。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党员、村民代表组成,其中:村民代表应占参会人数三分之二,村民代表会议对各村民小组上报的《四川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登记表》进行复核,主要复核村民小组“农户申报种粮面积是否属实,品种是否是应补品种,有无优亲厚友或虚报种粮面积,违反国家粮食直补政策。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参会代表签字,并在村委会公示栏张榜公示(到户),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于6月11日前上报所在乡镇。

第三阶段:乡镇审核阶段。6月21日-7月5日为乡镇审核阶段。由乡镇农技推广站、农经管理与信息录入员会同乡财政所对各村上报的种粮面积“登记表”进行认真审核,对跨村土地流转的进行核查归并,并组织在乡镇、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于当年7月15日前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后上报县农业局核定;

第四阶段:部门确定阶段。7月10日-25日部门确定阶段。由县农业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乡镇上报的明细资料,对农户户主姓名、补贴面积等指标进行复核汇总。

(二)大春作物补贴品种面积认定。

第一阶段:农户申报、组核实阶段。8月5日- 8月20日为农户申报、组核实阶段。由种粮农户户主、代耕代种农户(以双方协议为准)、土地流转种粮业主,对2013年大春作物种植面积水稻、玉米或成片种植的红苕、马铃薯向村民小组申报;农户申报结束后,村民小组召开户长或组代表会议,开始对种粮农户的土地承包面积、土地流转面积(转进或转出)、补贴品种的种植面积以及种粮农民个人信息,包括户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折(卡)通”账号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实登记,如实汇总填写《四川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登记表》,通过村民小组大会确定、村民小组代表签字认可并在村民小组最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于8月20日前上报村民委员会复核。

第二阶段:村委会复核阶段。8月21日-8月31日为村委会复核阶段。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党员、村民代表组成,其中:村民代表应占参会人数三分之二,村民代表会议对各村民小组上报的《四川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登记表》进行复核,主要复核村民小组“农户申报种粮面积是否属实,品种是否是应补品种,有无优亲厚友或虚报种粮面积,违反国家粮食直补政策。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参会代表签字,并在村委会公示栏张榜公示(到户),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于8月31日前上报所在乡镇。

第三阶段:乡镇审核阶段。9月1日-9月20日为乡镇审核阶段。由乡镇农技推广站、农经管理与信息录入员会同乡财政所对各村上报的种粮面积“登记表”进行认真审核,对跨村土地流转的进行核查归并,并组织在乡镇、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于当年9月20日前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后上报县农业局核定;

第四阶段:部门确定阶段。9月21日-10月5日部门确定阶段。  由县农业局根据乡镇上报分户明细表(电子档)和经乡镇长签字、乡镇政府盖章的到村汇总表(纸质),对农户户主姓名、补贴面积等指标进行复核汇总确定并上报县政府分管领导签批,报县财政局作为下年直补兑现依据。

加大对试点工作的督导和监管。为了加强粮食直补的监管,我们把该项工作纳入对乡镇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围绕试点工作关键环节、时间节点,强化过程督查,5月中旬我们对永宁、元坝、中土、云峰等等12个乡镇的会议贯彻、组织领导、宣传培训和种粮农户户主的小春粮食作物面积申报和组核实公示情况进行了督查;六月下旬县财政、农工委、县农业局对乡镇、村复核和公示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10月上旬对雍河、三川、陵江、龙山、鸳溪、永宁、五龙、白鹤、东青、白桥等大春直补面积的申报、核实、审核情况进行了抽查和指导。在三次督导检查中,对粮食直补改革试点工作中群众和基层干部反映的一些问题作了解答和交换了意见,个别乡镇2013年小春申报面积不实、代耕代种户与承包户补贴异议等问题要求乡镇进行了整改。

三、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开展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实行对农民种粮面积一年核定两次,有种有补,无种不补,多种多补,少种少补,确保了政策执行力度,但依旧存在以下问题:

粮食直补公示不到位。粮食直补公示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直补数据准确无误,消除上访隐患的有效手段。个别乡、村在落实粮食直试点工作中公示制度未落实到位、弱化了群众监督,存在资金运行的安全隐患。

软件资料不规范。在检查中发现,农户申报、村民小组大会确定、村民代表签字等个别村、组没有资料;乡镇会议贯彻、培训、公示、审核资料不齐全或收集不规范。

部分农民不理解。由于过去基层政府为提高农户收入、避免农户矛盾、减少上访信访等情况,将一部分不应纳入补贴范围、补贴面积不实、土地已经流转的农户纳入了补贴范围,现在要取消他们一直享受的补贴部分群众不理解。

四、加强粮食直补工作的几点建议

逐步提高直补资金总额度。由于折成地、自留地、四荒地、边角地、复耕地、土地整理新增地等因素,全县实际种粮面积比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增长30%以上。如果土地确权颁证后,依据航测确定的耕地面积将成倍增加,省上配套的直补总额不提高,势必导致粮食直补亩标准大幅降低,可能只有原来的一半,政策激励作用将大打折扣。建议:省上规定亩粮食补贴标准下限,适度提高补贴标准,以县域航测种植粮食面积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准确定补贴总额。

实施级差补贴。今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流转,采取奖励补贴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逐步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建议:省上出台政策,对推行粮食耕种机械化,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业主大户、家庭农场主、专合组织与一般农户区别开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引导农民转变粮食经营方式,推动山区粮食生产适度规模化经营。

整合粮食补贴项目。种粮补贴包括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按政策规定都要分项分时计算发放到种粮户,工作量大,程序繁琐,耗时费工,成本大。建议: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统一整合为粮食直补,减少多次登记、审核、计算、多次发放的工作量和所花费的人力、财力及占用的公共资源。

 

 

 

苍溪县财政局           苍溪县农业局

2014年5月30日

 

 

 

 

 

                                                        

  苍溪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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