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人口发〔2013〕27号
苍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苍溪县2013年计划生育民生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社管办、陵江镇人口计生办,各乡镇计生服务站、县计生站:
现将《苍溪县2013年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1、苍溪县2013年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2、苍溪县2013年计划生育民生工程任务分解表
2013年5月6日
附件1:
苍溪县2013年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实施的十项民生工程,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计划生育民生工程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1、为符合政策条件的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发放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扶助金(省定项目)。
2、为符合政策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发放每人每年1320元的特别扶助金(省定项目)。
3、为符合政策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发放每人每年1620元的特别扶助金(省定项目)。
4、为符合政策条件的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发放每人每年960元的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扶助金(市定项目)。
5、为符合政策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发放每户每年60元的奖励金(省定项目)。
(二)计划生育免费服务
1、向农村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夫妇(含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免费提供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省定项目)。
2、抓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已婚育龄群众实施生殖健康免费普查项目(市定项目)。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县人口计生局成立计划生育民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陶其泽任组长,副局长何素琴、纪检组长龙宝明任副组长,副局长吴波、喻枰方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对民生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由科技股负责民生工程动态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分管领导、计生负责人及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站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民生工程的具体工作。县人口计生局将把民生工作纳入局机关和各乡镇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实行月报告制度,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三)严格资金管理。一是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专项资金预算,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二是“两奖两扶”人员上报准确,严格审批,确保奖励扶助金兑现到人。三是民生资金实行专款储存、专帐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民生工程专项经费。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把生殖健康免费普查及环情孕情病情监测工作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技术服务人员深入乡村开展生殖健康知识讲座、义诊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落实避孕措施等送知识、送健康、送服务、送温暖活动。要充分利用有线广播、电视、在街道及集中地点张贴告示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奖励扶助政策和民生工程的实施项目、时间、地点、方法等,动员和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到计划生育民生工程上来,确保民生工程收到实效,群众得到实惠。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要建立免费技术服务花名册等计划生育民生工程专项档案,从5月份起,每月25日前向县人口计生局科技股报送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实施进度,并适时报送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信息。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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