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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农业企业与农民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10-23  来源:    点击量: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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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完善农业企业与农民更紧密利益

  联结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企业与农民形成更紧密的“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利益共同体,助推产业转型升级、脱贫攻坚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促进农业企业与农民建立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府办发〔2016〕39号)精神,根据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定政策、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的总要求,以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任务,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根本动力,把依法规范作为基本要求,把加快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主攻方向,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创新农业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做大做强农业企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新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模式,切实保障农业企业与农民双方利益,促进农业企业提质升级,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平衡企业与农民的利益关系,以共同利益诉求推动双方建立有效的联结机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与农民建立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企业进行指导管理、扶持培育,促进农业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更趋紧密。

  (二)坚持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充分尊重各生产经营主体的自主权,按照“平等、自愿、有偿”原则,发展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模式,形成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业企业与农民双赢。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遵循农业产业发展和经济运行规律,根据我县农业产业发展阶段、区域布局和运行特点,坚持因业施策、分类指导,逐步建立完善适应本地区产业和发展阶段的农业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

  (四)坚持深化改革、务实创新。在总结现有利益联结模式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新机制,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三、发展目标

  到2017年,全县农业企业与农民建立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比例达到75%,2018年达到85%,2019年达到95%,农民来自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人均纯收入逐年增长。

  四、主要模式

  (一)流转聘用型。鼓励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农业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并在流转土地的同时与农业企业签订返聘务工合同,确保土地流转后成为农业企业产业工人,同龙头企业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从而获得稳定收入。合理确定土地流转租期,科学确定土地流转单位租金数额和实现形式,探索通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流转合同和组织用工服务,确保土地流转户利益。

  适用业态: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

  联结标准:一般农业企业本地用工量不低于60%,县级以上龙头企业本地用工量不低于70%。

  (二)服务协作型。鼓励农业企业为农户提供资金、物资、种子、种苗等生产资料以及种植、养殖防疫技术服务,采取托管、托养、代耕、代种等生产方式,开展“利益兜底+收益分成”等分配模式,切实降低农户生产经营的市场风险。农民发挥劳动力、种养技能优势,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农畜产品。农业企业可采取“企业+种养殖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发展,通过签订合同,指导农民建设标准化种养设施,同时向农民提供贴息贷款等无偿服务,最终以保护价格收购农户生产的农畜产品。

  适用业态:重点在肉羊肉牛、生猪家禽、水产及特色种植业上打造。

  联结标准:养殖业方面,从事养殖业的农业企业,当地农民托养一般不低于其养殖规模的20%;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当地农民托养一般不低于其养殖规模的30%。

  (三)订单合同型。在农业生产之前,由农民与农业企业或中介组织订立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双方约定交售产品的品质、数量、时限、收购价格以及农业企业承诺的服务内容等事项,农民根据合同组织生产,企业或中介组织按合同要求收购农畜产品,通过产销有效对接,促进农民与企业和中介组织互利共赢。大力推行“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生产方式,鼓励农业企业采取“最低保护价+二次返利”等方式确保农户收益,支持农业企业建立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和资助订单农户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

  适用业态:重点在肉牛羊、土鸡养殖,优质粮食、特色种植业上打造。

  联结标准:特色种植业方面,农业企业通过订单合同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应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县级龙头企业自建基地100亩以上、带动农户300户以上;市级龙头企业自建基地300亩以上、带动农户1000户以上;省级龙头企业、国家级龙头企业自建基地500亩以上、带动农户1500户以上(休闲观光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数达到500户以上)。

  (四)股份合作型。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和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等农村产权入股农业企业,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

  适用业态:重点在种植业上打造。

  联结标准:从事种植业的农业企业,当地农民以土地(林地)入股形式参与经营的,一般不低于其种植基地面积的30%;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当地农民以土地(林地)入股形式参与经营的,一般不低于其种植基地面积的40%。

  五、重点工作

  (一)大力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夯实更紧密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的基础。围绕我县“1+3”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坚持引进与培育相结合,支持有实力的农业企业快速成长和扩张,加快培育一批有品牌、有特色、有市场竞争力的骨干龙头企业。到2020年,全县组建1家猕猴桃产业集团,引进培育2家国家级、4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建立更紧密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夯实发展基础。

  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委、县农业局、县林业园林局、县水务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猕产局、苍溪经开区管委会、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企对等协商的能力。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加强政府公益性社会化服务建设,鼓励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加快建立规划引领、规范管理、教育培训、政策扶持、创新驱动“五位一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体系,构建以家庭农场为主体、农民合作社+产业发展领军人+农业产业化服务超市的“1+3”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全县形成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格局,带动农业特色产业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到2020年,全县新培育50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000家家庭农(林、牧)场、1万户业主大户、10万名新型职业农民。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委农工委、县供销社、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产权依法有序流转。以被列为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融资试点县、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契机,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快农村产权“七权同确”步伐,力争尽早全面、规范、彻底完成。健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完善县、乡镇、村三级服务体系,着力建立资产评估等服务组织和配套体系,推进农村产权规范有序流转,充分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委农工委、县农业局、县林业园林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政务中心、人行苍溪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政策扶持,助推农企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建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与农户建立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企业作为支持重点,不折不扣地落实市、县已经出台的涉农助农各项扶持政策,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中共苍溪县委、苍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引导支持工商资本参与产业扶贫的意见》(苍委发〔2016〕3号)中有关市场准入、财税、金融、用地、人才技术支持、项目支持、评价评优等七个方面的优惠政策,为农业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委农工委、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园林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扶贫移民局、县人社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以工代赈办、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司法局、人行苍溪支行、人保财险苍溪支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职能,营造建立完善更紧密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的良好环境。各涉农部门、乡镇要不断规范并完善农民与农业企业联结的方式,逐步建立维护农企双方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要适时组织召开联席座谈会,及时掌握并帮助协调解决农企利益联结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着力构建经营主体诚信体系,建立龙头企业诚信档案,对损害农民利益的龙头企业不予评定国家级、省、市级龙头企业或取消现有龙头企业资格;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等生产经营主体的诚信体系,对失信主体通过不再给予项目扶持、信贷担保等手段进行惩戒,着力提高订单农业的履约率和农企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持续性。

  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农工委、县农业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苍溪县建立完善农企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对全县建立完善更紧密型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工作的统筹规划、安排部署和协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工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企利益联结工作,认真组织对辖区所属农业企业建立台账,逐户研究、逐户落实建立完善更紧密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工作,确保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坚持农业企业、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整体联动,其中农业企业是实施主体,乡镇是责任主体,县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共同推进更紧密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的建立。县委农工委主要牵头负责利益联结机制的总体规划、基地建设、市场体系培育和龙头企业运作及与生产基地的衔接工作。县级相关涉农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对现有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依据产业特点分门别类作出规划,引导农民破除自我发展、封闭经营的小农经济思想,树立大农业、大产业观念,推动农业企业与农民进行深入对接,逐步提高组织化程度。

  县级各涉农部门要规范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行为准则,提供农业企业生产、加工、销售和出口创汇返利的参考标准,为农民和农业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纠纷调处等服务。各中介机构要按照规范准则与返利参考标准开展中介服务,帮助双方签订有关返利的协议。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要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确保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双方按约定执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各农业产业化领军龙头企业要按照相关产业发展的要求,因势利导牵头组建区域性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要积极引导同区域、同行业、同类型农民合作社以产品、产业为纽带,在劳动、技术、产品、资本、品牌等方面开展联合和合作,或通过兼并、合作等方式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增强产业协同发展功能。要鼓励尚不具备龙头企业条件的农业企业积极加入本地专业合作社,发挥引领示范效应。

  被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要向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提供年度带动农户发展总结报告,各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告各龙头企业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农民利益、开展社会化服务、依法诚信经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三)实行分类指导。要围绕建立完善农企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主要模式,结合产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现状等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断丰富利益联结模式。实行建立农企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1+3”推进制度,即:1个重点农业企业,由1名县级领导联系、1个或多个县级部门督导、1个或多个基地乡镇帮扶,协同解决农企利益联结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严格督查考核。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委农工委要将农业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工作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促进工作开展。县委农工委、县农业局要认真总结本地区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提炼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积极推广适应性强、多方受益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模式,推动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同时,将建立农企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工作纳入基地乡镇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苍溪县建立完善农企更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附件

  苍溪县建立完善农企更紧密利益联结

  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祖斌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谢龙飞 副县长

  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委农工委、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园林局、县扶贫移民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商务局、县投促局、苍溪经开区管委会、县环保局、县司法局、县猕产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政务中心、县以工代赈办、县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苍溪供电公司、苍溪港华燃气公司、人行苍溪支行、农行苍溪支行、苍溪农商银行、农发行苍溪支行、邮储银行苍溪支行、人保财险苍溪支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工委,由县委农工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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