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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26  来源:本站  点击量:25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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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3月23日

在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陈齐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人民政府的支持、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下,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实现了“保持一流,增强特色”的工作目标,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加快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提供了司法保障。

    一、加大司法办案力度,服务保障全市工作大局

    依法惩治经济犯罪,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增强服务发展主动性,制定服务发展12条措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项目投资,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10次,查办非法介入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商业贿赂犯罪57人。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犯罪,批捕38人,起诉27人。促进金融安全,积极参与处置非法集资和投融资领域专项整顿,批捕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4人,起诉35人,依法妥善办理了友利公司集资诈骗等一批典型案件。保护创新驱动,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批捕3人,起诉18人。

    推进社会依法治理,大力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刑事检察的惩治威慑功能,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63人,起诉1912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70人,起诉82人;从严惩处各类涉毒犯罪,批捕289人,起诉251人,分别上升40.3%和13.1%;依法惩治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等多发性犯罪,批捕396人,起诉873人。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对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捕9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诉109人,对久诉不息的刑事控告申诉案件促成当事人和解23件,对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涉法涉诉信访人开展司法救助55件。办理的王锡辉刑事申诉案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行网格化民生检察和派驻基层检察室“7+2+X”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61件,化解基层纠纷33件。网格化民生检察工作经验被依法治省办转发,入选四川法治蓝皮书。

    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民生民利。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继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批捕35人,起诉69人。维护群众医疗卫生权益,成功办理了疾控系统采购疫苗腐败窝串案等典型案件。严惩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开展“聚焦三农,司法为民”专项行动,立案侦查移民扶贫、棚户区改造、惠民资金和林权流转等领域的职务犯罪44人。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的犯罪,批捕29人,起诉31人;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关护帮教,附条件不起诉19人,对17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服务生态发展,助力建设宜居环境。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试行生态案件跨区域集中司法,深入开展“林地行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对5件严重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批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毁坏林地、非法捕猎贩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犯罪16人,起诉24人,立案侦查背后的职务犯罪14人。着眼增强群众环保意识,结合办案开展法治宣传,配合法院深入案发地开庭7次,运用新媒体对庭审进行微博直播4次。树立“大生态”理念,综合运用督促起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检察建议等手段,督促有关部门和当事人修复被破坏的森林、土地、水域等生态环境资源。旺苍县院绿色检察“4321”工作模式被环保部表彰,入选“法治中国·四川经典案例”。

    二、加大惩防腐败力度,营造廉洁高效政务环境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保持办案规模,查办职务犯罪93件10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70件81人,渎职侵权犯罪23件28人。大案88件,要案1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25万元。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1件31人,同比上升5.6% 和4.2%。强化反腐败协调工作实效,认真办理上级交办案件10件10人,办理纪委移送案件29件32人,与公安机关双向移送案件39件。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11件11人,同比上升37.5%。成功劝返潜逃美国的犯罪嫌疑人马亦军回国投案。

    推进反腐法治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升精细化取证能力和一体化侦查办案水平,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审判检验。从严执行办案规定,严格落实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审慎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所办案件全部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强化人民监督员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侦查、公诉等关键环节,搜查、扣押等重要活动监督135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尊重律师辩护意见,实行“特别重大贿赂案件”不许可会见上提市院决定。办案质效有了明显提升,职务犯罪大要案率94.6%,侦结率97.9%,起诉率94.7%,有罪判决率100%。

    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抓细抓实源头治理。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到发案单位开展廉政教育48次,针对发现的管理漏洞,发出预防检察建议43件。加强行业和系统预防,针对基层村社干部和棚户区改造领域职务犯罪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题预防调研,撰写的预防调研报告,分别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转有关部门办理。推进预防宣讲和警示教育常态化,到市级部门和县区开展预防巡回宣讲87次。协同市纪委打造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剑阁基地,将“3D”网络警示教育基地升级为APP手机客户端,实现基地内容和功能全数字化体验。

    三、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推动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致力于人权司法保障。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依法排除非法证据19份,对不构成犯罪的不捕49人,不诉22人,严肃查办司法人员刑讯逼供等违法犯罪3人。加强侦查和审判监督,监督立案21件、撤案26件,提出抗诉14件,同比上升27.7%,纠正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违法92次。加强刑事执行检察,认真做好财产刑执行监督试点、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强制医疗监督等工作,继续强化社区矫正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督促收监执行罪犯4人。督促收监执行了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而未交付执行的罪犯张建军,并依法查办了背后的渎职犯罪。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致力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裁判结果监督,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6件,提请、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0件。积极开展审判程序监督,将监督重心由事后监督向同步监督转变,办理违法情形监督案件27件,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积极开展执行活动监督,重点监督怠于执行、违法查封和保全等突出问题,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8件。维护正确裁判权威,对56件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开展释法说理,组织公开听证和答复3件(次)。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督促纠正虚假诉讼案件。

    强化行政检察工作,致力于促进依法行政。准确把握修改后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增职能,办理申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件。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建成“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督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9件42人。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重点监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致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不特定多数群众利益受损的违法行为,办理监督案件32件,发出检察建议25件,全部被采纳。苍溪县院创新运用“一函四书”监督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收回欠缴税费1.9亿余元。

    四、加大自身建设力度,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素能的重要手段,促进干警养成良好职业习惯。坚持开门搞整治,召开政法、群众、律师等代表人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试行人民群众列席旁听检委会,邀请各界人士参与公开听证、庭审考核、执法检查14次。突出立行立改,对履行侦查和审判监督职责不到位、违规提押出所讯问等15件不规范司法典型案件,以及随意退回补充侦查、拖延办案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安排律师会见等12个不规范顽疾进行全市集中通报,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注重建章立制,制定侦查阶段保障律师会见、渎侦案件质量评估、公诉案件质效提升等系列配套制度19项,促进形成规范司法新常态。

    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能。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落实8个方面作风不严不实突出问题。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实行“三早”预警、“三同”监督和廉政监督员制度,落实“两个责任”,逗硬督察问责,促进作风持续好转。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实施学习、交流、锻炼三大平台育才方案,开展刑事执行检察、侦查监督、未成年人检察等业务竞赛6次,组织干警到浙江大学法学院集中培训,4名干警获得全省业务标兵(能手)称号。

    加强科技强检,推动工作追赶跨越。开展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明确各院创建目标定位,细化落实步骤、措施和责任,剑阁、苍溪两院被最高检察院评定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三个院正在争创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推进信息技术与司法办案融合,运行远程接访、审讯、侦查指挥、电子卷宗及智能办案系统,实现了侦查办案、案件管理、出庭公诉一体化。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管理融合,运行绩效考评、远程教育、作风督察、机关管理等信息系统,实现效能业绩网上晒、事务会务网上挂、人员车辆网上管、作风纪律网上评。推进信息技术与检务公开融合,打造“一站式”检务便民服务大厅,集体入驻“今日头条”,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市检察院获光明网“法检系统新媒体应用奖”,“两微”被评为“广元十佳政务微博微信”。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诚恳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2次,向政协通报工作17次。配合人大常委会做好专题审议、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工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了全市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情况。完善交办督办反馈机制,及时办理并回复转办案件13件。加强常态化联络工作,拓展代表委员了解、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关心和支持下,工作取得新的发展,15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专题会议作经验交流,6件案(事)例被评为省级以上精品案件、典型事例,49名干警53个集体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继续获得全省绩效管理考评一等奖。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理念和行为还不完全适应推进“四个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新要求,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不规范、不高效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监督工作开展尚不平衡,服务保障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不够精准、不够到位。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部分检察人员面对办案压力、司法改革等挑战思想情绪不稳定,人才流失问题尚未完全破解。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推动解决。

    2016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全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实现我市“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黄赌毒、危害网络安全、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各类犯罪,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律七进”,运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案件信息公开网以案释法和加强检察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检调对接机制,稳步探索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强化社区矫正监督,推广网格化民生检察,积极参与对失足未成年人、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教育矫治,做好刑事和解、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工作。

    第二,坚决惩治经济犯罪,保障经济加快发展。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坚决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坚决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开展扶贫开发领域犯罪集中整治和预防专项工作,依法办理涉及精准扶贫各类案件。强化对涉及市场准入、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法律监督,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新兴生产力,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第三,深入推进惩防腐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社会反映强烈行业、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查办,服务保障项目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严肃查办基层政权组织的职务犯罪。加强对地方换届选举的法律监督,严肃查办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严肃查办行贿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推进追逃追赃工作。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运用预防调研、专题报告和预防建议等手段,拓展警示教育的途径和方式,开展同步预防。

    第四,不断深化检察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的监督,做好人权司法保障,完善错案发现、督察指导、监督纠正机制,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检察工作。统筹推进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审判权威。加强行政检察,探索构建行政诉讼多元化监督格局,积极审慎开展非诉行政检察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第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筑牢检察发展基础。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落实“两个责任”,发挥领导班子牵头抓总、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队伍形成向上向好的精神风貌。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做好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对接准备工作,强化电子检务工程和办案智能化系统的实际应用,推进检察人才重点工程,全面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传播检察“好声音”和法治“正能量”。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奋力开创广元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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