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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6  来源:本站  点击量:3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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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3月25日

在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树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市部署,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扎实推近平安广元、法治广元、过硬队伍建设,提质增效、求进争先,为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司法办案,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批捕1041人,同比上升8.4%;起诉1990人,同比上升23.8%。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积极参加反恐防暴、打黑除恶、缉枪治爆等专项活动,批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02人,起诉148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457人,起诉744人。依法严惩我市突出的过境毒品犯罪,批捕贩卖、运输毒品等犯罪204人,起诉219人,相关情况反映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加强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积极参加“亮剑行动”,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10人,起诉54人。

    依法惩治经济犯罪,推动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制定实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2人,起诉139人。积极参与优化发展软环境治理,依法打击串通投标、虚假广告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办商业贿赂犯罪57人。加强金融安全风险防控,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18人,起诉12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批捕4人,起诉9人。

    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依法治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轻微犯罪快速办理机制,推行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对无羁押必要的不捕6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诉99人,刑事、民事和解42件,司法救助55人。保障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诉求,健全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受理机制,依法办理控告、申诉、举报499件,化解信访积案10件。加强重点人群治理,对涉嫌犯罪未成年人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29人,对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等问题书面纠正130件。我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三基地一课堂”做法,被最高检察院评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创新事例。积极参与整治侵害妇女儿童老人权益、扫黄打非、净化网络等活动,参加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坚决惩防腐败,推进依法廉洁行政

    从严查办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查办职务犯罪104件126人,同比分别上升42.5%和32.6%。其中,贪污贿赂犯罪83件97人,渎职侵权犯罪21件29人,大案92件,县(处)级以上要案7人,案件质效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着力保障全市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查办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土地林权流转等领域职务犯罪58人,占立案总数的46%。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办移民扶贫、支农惠民、社保医保等领域职务犯罪49人,占立案总数的38.9%。防止“重查处受贿、轻打击行贿”倾向,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行贿犯罪10人,同比上升42.8%。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以“经济加快发展、干部廉洁不倒”为目标,不断强化预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查办案件同步预防,开展预防调查22件,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9份。加强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在教育、卫生、交通等行业宣讲68次,对西成客专、亭子口库区道路复建等重点项目跟踪预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9次,防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进入国家投资重点项目。拓展预防的方式和途径,上线运行全省首个预防职务犯罪“3D”网络警示教育基地,推动纳入党校廉政教育课程,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并予以推广。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牵头召开联席会议21次,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着力破解执法、司法信息渠道不畅的难题。加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7件。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3份,督促履行职责3起。在省政府“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上,我市作为全省市州唯一发言单位介绍了经验。

    三、加强监督规范,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持不枉不纵、不错不漏,监督刑事立案39件,监督漏捕24人、漏诉43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监督38次,批捕、起诉环节排除非法证据25份;提出刑事抗诉13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25次。强化刑罚执行实效,对涉及职务、金融、涉黑犯罪刑罚执行中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开展专项检察,监督纠正有关违法和不当情形,督促收监执行3人,对监管活动违法情形监督115次,对患病罪犯收监问题进行了规范。强化民事行政诉讼定分止争作用,对裁判正确的案件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对裁判错误和程序违法情形加强监督,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97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25件,对执行案件提出监督意见35件。

    加强自身司法规范管理。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实现“全员、全面、全程”网上流转和网上监控。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制定18条措施,对线索管理、同步录音录像、涉案财物保管处理等事项作了从严要求。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以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为标准,抽查评议撤案、不批捕、不起诉等重点案件813件。规范律师接待工作,提供网上预约和免费电子卷宗拷贝服务,认真解决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问题。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强化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意识,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5次,向政协通报工作29次,保持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络。市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专题报告查办行贿犯罪情况,邀请省、市政协委员视察检务公开工作。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对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起诉等关键环节,以及搜查、讯问等重要活动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做法被省检察院评定为创新工作。认真接受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司法制约,积极回应媒体舆论关切,邀请社区群众参与执法检查、公开听证、庭审考评等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价居高满意度区间。

    四、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深度公开司法办案信息。把握群众对检务公开的核心需求,努力让群众对案件的诉讼程序、处理结果和依据看得见、信得过。运行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布案件诉讼进度2050件,起诉书708份,不批捕、不起诉决定书82份。及时发布重大典型案件信息,对社会关注的职务犯罪、重大刑事犯罪、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案件,在批准逮捕或提起公诉后发布动态消息103条。结合办案进行普法宣传,在网站、微博开设“以案说法”、“爸爸陪我学点法”等栏目,以真实生动的案例,加配检察官说法,引起广大网民关注。

    丰富拓展检务公开渠道。两级检察院全部开通门户网站和检察微博,4个院开通检察微信,形成“一网两微”检察信息发布群。市检察院被最高检察院推介为“指尖上的检察院”,检察微博获“2014年四川公检法政务微博十强”。结合“法律七进”,以宣传普及检察职能为重点,走进全市242个乡镇,同步开展“一次检务宣传、一堂犯罪预防、一场法制讲座”活动。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定点和巡回检察相结合,推进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试行“设点建站聘员联户”网格化民生检察,探索联系服务群众“五直通”。我市在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上作了检务公开的经验交流。

    五、打造过硬队伍,全面推进自身建设

狠抓思想政治和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从严要求,深入查摆“四风”和司法突出问题,梳理意见建议46条,全面落实问题整改。大力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庸懒散浮拖”,开展检务督察85次,查处违反党纪检纪检察人员3人。认真贯彻省委“两个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建立加强党内组织生活、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等8项长效机制,完善个人廉政档案和执法档案,开通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网上举报平台,推动作风持续好转。

    大力推进检察职业素能建设。强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思维,铸就司法为民的职业良知和秉公司法的法治精神,涌现出“中国好人”陈传少、敬业模范冯子荣等一批先进典型。深入推进“育才兴检”工程,新补充人员28人,选入省检察院人才库33人,开展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7期,教育培训1100余人(次)。注重检察文化建设,成立检察官文艺联合会,打造“栈道讲堂”、“梨韵检察”等文化品牌,广泛开展检察文艺活动,促进检察人员快乐工作、幸福生活。创作的《情满青川》获四川政法系统首届“平安与法治”微电影大赛一等奖。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司法保障工作。制定基层检察院建设五年规划,召开基层院建设推进会,落实市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院、基层院结对帮扶、基层院检察长述职述廉、巡视等制度。强化检务保障和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两房”建设,建成分支保密网络、电子卷宗系统等信息化工程,苍溪、剑阁被纳入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规划。推行“一院一品”发展战略,基层检察院抓特色、促亮点取得明显成效。剑阁县院被最高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利州区院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苍溪县院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旺苍县院“绿色检察”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各位代表,2014年,市检察院在省检察院绩效管理考评中位列全省第四名,连续三年获得一等奖。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检察工作与改革发展大局结合得还不够紧密,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利益还不够充分;二是检察队伍的履职能力还不完全适应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司法理念和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还相对薄弱,任务增加、人员难进和人才流失的困难叠加;四是有的检察人员对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两级检察院的准备工作也还不足。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推动解决。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实现全面小康、加快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认真贯彻市委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决定,切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黑拐枪、黄赌毒、盗抢骗、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惩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电信网络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办案的协作配合,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移民扶贫、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职务犯罪预防。扎实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全面运行信息共享平台,规范案件流转衔接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规范行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依法治理。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和规范监督。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严格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非法取证、错误裁判、违法减假暂、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办司法腐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强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障,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三是强化自身监督,保证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深入开展最高检察院统一部署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严格公正、文明规范行使检察权。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健全内部司法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好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各项任务。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抓好检察精神、职业道德培育。围绕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加大检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提高队伍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强化司法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重视基层基础建设,推动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基层检察院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担当,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广元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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