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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检察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0  来源:本网  点击量: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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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224

在苍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苍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贯彻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以贯之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检察业务工作位居全市第一。

    一、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更实服务保障苍溪“十四五”开局起步

全力护航平安苍溪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审查逮捕93152人、审查起诉232438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组建专案组全力投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0·31”徐雪等人涉黑案,历时半年审查起诉,先后出庭15天起诉54人。坚决惩治抢劫、盗窃等侵财犯罪,起诉62人。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成功办理全市首例运输新型毒品氟胺酮案件。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共受理县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011人,依法办理县乡镇供水总站原经理张友智受贿案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

持续革新苍溪社会生态。深化基层依法治理,严厉打击诬告陷害、非法上访、网络谣言等歪风邪气,对何国荣等人诬告陷害案进行细致审查,批捕1人,追捕2人,3人被提起公诉后均得到有罪判决。对虚假帮办社保和冒充法制网站工作人员、律师帮打官司而实施诈骗行为的赵某金批准逮捕,有力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防止“谁闹谁有理”“谁闹谁受益”,依法对在公共场合以极端方式表达诉求的犯罪嫌疑人寇某平批准逮捕,推动人民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法律监督,及时对3名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纳入选民问题进行纠正,护航村“两委”换届选举和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坚持“应救尽救”,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近亲属开展司法救助61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8万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等九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苍溪红心猕猴桃”综合保护的意见》。投身“八五”普法新征程,深入乡村和社区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宣传10次。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起诉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1414人,督促修复和治理被毁耕地、林地4.75万平方米。针对嘉陵江及东河沿岸砂石场占用河道及岸线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向主管行业部门和10个乡镇发出检察建议,促使违规砂石场被拆除,河道生态得到修复。助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410人,增殖放流鱼苗1300斤,追缴生态修复资金10.1万元。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严惩涉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416人,起诉3671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捕6人,不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联合县监委、县教科局等八部门出台《苍溪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办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活动10次,针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瓶颈短板,自主研发推广苍溪县“梨韵·青蓝”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基地,同步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转发推广。

积极回应群众重点关切。切实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推进“断卡行动”办理涉“两卡”案件628人,办理利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041人,通过办案积极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以检察力量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隐患,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首次要求两家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赔偿销售金额10倍的价款,并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实施从业禁止。依法为弱势群体“撑”,严厉惩治欺老、骗老等犯罪,起诉1016人;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通过支持起诉帮助25名农民工追讨欠薪11.2万元。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件,推动堵塞漏洞、建章立制。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发现问题窨井盖19处,检察建议发出后全部维修更换,切实保障了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针对农村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存在的隐患,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客车进校园”活动,促进“金通工程”提档升级。聚焦校园周边安全,依法对何某霖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有力保障了在校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86件次,院领导包案化解7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全面推开检察听证,举办听证会19场,有效促进案件公正办理,矛盾纠纷化解。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控申接待窗口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第十届文明接待室称号,并连续24年保持该荣誉。

三、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持续强化刑事检察。监督立案2件、撤案7件,追捕12人、追诉11人;对侦查、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0件次,提出抗诉2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各类违法情形5件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或释放6人。不批捕50人,不起诉5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43人。在县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共同健全完善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

全面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受理民事结果监督案件2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5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3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4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1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针对一未成年人监护人离异后拒绝支付抚养费,通过支持起诉,促使未成年人得到抚养费5万元。针对人民陪审员超任期参与案件审理等违法情形,依法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对办理的民事行政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向当事人耐心细致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9件,单独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7件。分别与县委政法委、县审计局出台《组织网格员协助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线索管理的通知》《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拓宽法律监督渠道。针对国家耕地占用税流失等问题,通过举行公开听证、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补征耕地占用税4696万余元,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并入选全省2021年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努力淬炼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化学思践悟,制定支部学习计划24期,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全覆盖讲授专题党课,开展专题讨论15次,高标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用好用活本土红色资源,开展主题党建活动5次。深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民生实事10件并全部办结。

严肃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开展“四项”教育,集中学习49次。动真碰硬查纠整改,开展谈心谈话5286人次、个人事项填报4轮次,排查梳理6+2”顽瘴痼疾50条,兑现“自查从宽”政策23人;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83件。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抽查各类案件321件,梳理问题案件39件。抓实问题整改,制定出台整改方案3个,以点带面细化整改措施。精准施策建章立制,新建或修订制度11个。

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抓实纪律作风整顿,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整治内容和目标,共查摆问题143个,制定措施238条。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全部实行“限期销号”。强化检察权运用,开展检务督察45次,印发督察通报6期。压实领导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138件,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凸显。加强干警专业能力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调训200余人次,开展业务交流会、读书分享会14次。第一检察部被省检察院表彰为扫黑除恶先进集体,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能手,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对口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及各界群众10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参与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充分为检察工作“把脉问诊”。积极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15件次。深化检务公开,运用“两微一端”,发布各类检察动态信息1138条,公开法律文书209份。

各位代表,回顾2021年苍溪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在这里,我谨代表苍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苍溪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向全县人民表示诚挚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理念、举措还不够精准,针对性、实效性还不足。二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持续做深做实,检察理念更新要持续加压发力。三是距离“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仍有差距,法律监督质效还要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紧盯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苍溪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为我县全面实施543”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突出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政法工作条例,对县委和上级院交办的重要工作、重要事项,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反馈报告,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二、倾力服务大局,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绘就平安画卷。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重点领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上下深功夫,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助推苍溪经济社会发展。

三、强化法律监督,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水平。持续更新司法理念,进一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更高水平的需求,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紧盯不敢、不善、不规范监督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履行好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主导责任;同时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全面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强化精准监督、类案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强“等外”领域探索,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四、加强自身建设,在提升履职能力上展现新风貌。认真总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市干部纪律作风整顿经验,着力用好建章立制成果,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保持严的主基调,坚持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检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步落实检务督察等自我监督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抓实科学管理,优化考核办法,促进检察人员自觉、能动、创新履职。

各位代表,接续奋斗开新局,砥砺前行谋新篇,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善谋善为的信念、善作善成的担当,实心干事,争创一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有关用语说明

 

1.“四大检察”:是指检察机关具有的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

2.“十大业务”:是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犯罪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3.“断卡行动”:是为打击、治理、惩戒实名制办理手机卡、银行卡(包括单位和个人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以出售、出借、转借等方式提供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或者其他违法犯罪的行为。

4.“四号检察建议”:是指2020428日,最高检就窨井施工、管理、养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的检察建议。

5.“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202171日起,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的专项活动,为期6个月。专项活动主要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轻罪案件羁押率过高、构罪即捕、一押到底和涉民营企业案件因不必要的羁押影响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以及羁押背后所反映的以押代侦、以押代罚、社会危险性标准虚置、羁押必要性审查形式化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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