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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检察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05  来源:本网  点击量:2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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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7

在苍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苍溪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邓长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我院在中共苍溪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按照“党建聚魂、学习增智、亮点添色、规范固本”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深入、持续开展,被国家检察官学院职务犯罪研究所确定为全国唯一实践基地,在全市检察机关绩效考核中荣获一等奖,为实现全县“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服务意识,围绕大局开展工作

    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始终坚持县委的绝对领导,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进行谋划,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全县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具体措施,得到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的肯定。加强对鸳溪镇脱贫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积极为帮扶村鸳溪镇凤山村协调解决农网改造、人畜饮水、服务中心等项目资金,各项脱贫政策落地见效。

惩治刑事犯罪,打造平安苍溪。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4人,起诉239人。严厉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2人,起诉15人;严厉打击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捕1人,起诉66人。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52人,不起诉17人。坚持案件办理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重大案件适时介入快捕快诉机制,提升司法质效

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主动融入社会管理格局,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整合“信、访、网、电”诉求表达渠道,受理控告举报线索19件,群众来访41件,检察长接访30人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滥伐林木案件33人,非法狩猎案件12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办理涉毒案件12件21人,到校园举办禁毒讲座2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向8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8.7万元。

二、加大惩防力度,推进廉洁苍溪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惩防结合,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加大查办力度。集中精力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涉及民生民利、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查处,立案侦办贪污贿赂案件1015人,大要案率、起诉率均为100%,人民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5件6人,结合办案追缴赃款300余万元;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6人。严厉查处扶贫移民领域中的职务犯罪行为,岳东镇原书记王德富、原镇长张绍荣被立案查处,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和一年六个月。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窝案、串案,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原院长黄桢等3人被立案查处。对不作为、乱作为依法打击,2名行政执法人员对违规违法建筑监管不力,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立案侦查,分别被判处拘役6个月和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刑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创新预防工作。深入推进“协会预防”模式,构建社会化预防大格局与国家检察官学院职务犯罪研究所、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开展检所共建、检企共建工作强化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行业预防,提出预防检察建议7件,其中1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一等奖,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4次。开展“预防文化年”活动,深入机关乡镇企事业单位开展预防宣讲14场次,编印并送发预防专刊《梨城清香》4期600余册,制作的动漫短片《村干部的“紧箍咒”》被选送到检察院展播,参加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比赛获二等奖。开展预防调研,撰写的《坚持“五个围绕”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纵深发展》《“三维精准预防”服务精准脱贫》被省检察院转发。

三、履行监督职能,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审判等环节的法律监督,促进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5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6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6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8人,追诉漏罪11条。向侦查机关、审判机关书面提出纠正意见23件次,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4人,已改判1件1人,其余2件市检察院已提出抗诉。强化刑事立案监督职能,提升刑事立案监督实效,与县公安局会签了《加强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后续跟踪监督工作意见》,切实纠正立而不侦、侦而不结以及不当立案等情形,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多措并举拓展案源,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交流沟通,不断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5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4件,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监督3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12件。对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规范城乡房地产开发建设秩序,主动与国土、住建等涉建领域行政监管部门协商,会签出台了《关于加强涉建领域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的实施办法》,强化对涉建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经验被省检察院全文推广。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加强刑罚执行监督,杜绝超期羁押,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6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5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被全部采纳,工作经验《“五强”工作法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健康发展》被省检察院转发。积极推进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工作,制定出台的《对强制医疗执法活动实行监督的规定》被市检察院推广。不断规范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着力解决脱管、漏管和虚管等问题,纠正各类违法情形15件,《立足检察职能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

四、提升素质能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育检,强化从严治检,突出素能培养,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项整改“回头看”,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两个责任”,紧紧围绕执法办案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案件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通过权力运行监督平台、检察人员过问案件记录等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出台了《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实施方案》《检务督查办法》等“九方案两办法”,制定了“工作白板”、工作月清单和督查督办制度,发出督查通报15期,提升检察效能。

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或通报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意见和建议。办理人大交办案件2件,集中走访代表委员8次。向县人大专题汇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邀请县政协视察检察工作。向代表委员印送《代表委员联络专刊》3期,发送手机短信18期。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诉讼进度324件,公开法律文书185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工作会议、参加重大活动、旁听庭审6次,监督自侦、公诉、控申等执法办案活动20余次。

注重业务培养。制定《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方案》,开展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争创活动,组织10多名干警赴国家检察官学院参加专项培训。坚持一案一评”、审观摩制度,提升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发挥“梨韵法学社”的作用,组织法学沙龙,开办案件讲坛,开展法律文书竞赛活动,加强人才培养。先后有6名干警被省检察院、市检察院表彰。

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启动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遵照“以案定额、以职定额”的原则,遴选产生28名员额制检察官,确定检察辅助人员33名,司法行政人员8名,搭建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组织,人员分类改革基本完成。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制度,参加庭前会议13次,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15次,多媒体庭审示证188次,切实增强指控犯罪的能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团结拼搏、开拓进取,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开展。在这里,我谨代表苍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表示诚挚的谢意,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县十三届党代会一次会议和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我县全面实施“2344”发展方略,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贡献。

更加用心地服务全县大局。全面贯彻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找准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改革、服务经济、促进发展,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进行思考和谋划,服务脱贫攻坚、项目投资、产业发展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确保县委的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更加坚定地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办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职务犯罪。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集中开展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持执法办案化解矛盾、规范执法防范矛盾、源头治理消除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更加主动地保障民生民利。推动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维护生态环境。依法监督、妥善处理民生案件,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便民措施,推进文明窗口建设,加强检民联系。加大涉检信访案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更加扎实地履行监督职能。准确把握新时期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守法治的生命线,加强检察监督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加强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创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更加自觉地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升职业道德水准。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统筹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班子队伍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全面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夯实科技支撑。狠抓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

更加深入地推进司法改革。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基本要求,制定检察官责任清单,配套出台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决策辅助机制、业绩考评机制,进一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涉法涉诉信访、检务公开制度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各位代表,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开启了我县决战脱贫奔康攻坚和深入实施2344”方略的新征程。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围绕中心,忠诚履职,同心同向,务实担当,为我县决战决胜“三大主战场”、建设生态康养旅游强县工作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1、“协会预防”:职务犯罪预防模式。苍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的领导下,推动成立了全省第一个“预防职务犯罪协会”,促进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社会化。

2、“九方案两办法”:苍溪县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初制定出台的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的九个方案和两个办法,具体包括《党建工作方案》《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方案》《特点亮点工作方案》《规范化建设方案》《宣传工作方案》《科技应用工作方案》《检察室工作方案》《青联工作方案》《工会工作方案》及《绩效考核办法》《领导值周办法》。

3、“工作白板”:苍溪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制定的日常工作提醒方式。具体做法是:将常态化工作制作成固定表格(白板)予以张贴,时时跟踪监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4、员额制检察官:员额制检察官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司法改革目标。具体是指检察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检察官的人员限额,员额一旦确定,在一定时期内不能改变,没有缺额就不能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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