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任命张兆伟同志为书记员的通知
院各内设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命:
张兆伟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红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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