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廖富明等同志转正定级的通知
院各部门:
经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组织部批准,同意廖富明、陈彬、徐宾、罗洲昌等四位同志按期转正,任区人民检察院科员,任职时间从2014年11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滨河路五十五号 电话:0839-8622000
COPYRIGHT 2019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技术支持:程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