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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16  来源:本站  点击量:17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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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2日

在广元市昭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光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6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导向,以争先创优为目标,以提升业务为抓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落实反腐败斗争新要求,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6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2人,所办案件中大要案7件7人。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5件5人,区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有罪判决2人,通过办案追缴赃款120余万元。加大查办严重行贿犯罪力度,根据市检察院指定管辖,查办在工程招投标领域围猎干部、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2件2人。

突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结合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制定了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着眼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突出查办发生在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处了梅树乡相关干部贪污、受贿案,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涉农惠民资金的监管和使用。结合案件中发现的情况,坚持对腐败“零容忍”态度,继续查办了四川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川东分公司员工在我区过境管线施工过程中贪污土地补偿款案,为全区投资建设项目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启动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在全区项目资金管理暨预防职务犯罪视频会议上向全区干部职工作“扶贫、涉农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先后深入香溪、紫云、黄龙以及区林业局、区安监局等乡镇和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7场次,组织元坝镇村社干部到剑阁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次。会同公安机关召开惩治和预防公安民警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联席会,并对渎职侵权线索移送和案件查办进度通报机制进行了规范。结合办案发现的的管理漏洞,提出预防检察建议6份,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7次。

二、把握社会治理新形势,努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3人、提起公诉155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两抢一盗” (1)、涉毒犯罪嫌疑人55人、提起公诉58人;把握社会关注热点,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批捕起诉诈骗我区群众财物的海南儋州、河南安阳诈骗团伙犯罪嫌疑人20人,努力守护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全力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2)要求,建立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机制,确保不枉不纵打击犯罪。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全部说明理由,加强释法说理;对重大复杂敏感刑事案件,提前介入9件,就侦查方向和收集、完善证据提出建议和意见,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注重发挥律师在防止冤假错案方面的特殊作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49人次,对辩护律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依法核查和采信其合理意见。

运用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等工作,对主观恶性不大、双方达成和解、邻里纠纷引发以及未成年人初犯、偶犯等轻微犯罪,依法不起诉4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跟踪帮教和教育预防,深入昭化中学、昭化职中开展禁毒知识法制讲座。探索建立留守儿童权益联动保障机制,对1名被电网击伤致残儿童申请法律援助,提供司法救助金,同时依法启动支持民事赔偿起诉程序;坚持诉访分离,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共办结信访案件21件,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主动邀请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参与接待信访群众1次,为5名刑事被害人提供了国家司法救助,加强接待室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省级文明接待室验收。

三、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切实强化法律监督

强化刑事侦查和刑事审判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和不当立案,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7件,纠正漏捕2人、漏诉6人。运行“两法衔接” (3)信息共享平台,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公安机关立案2件。进一步加大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件,发出量刑建议70份,就非法证据排除、瑕疵证据完善等参加庭前会议6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切实增强了监督实效。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活动,对在册103名社区矫正罪犯逐一核查,督促相关部门纠正违法行为7件,并将1名脱管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网上追逃。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4)案件4件7人,建立防止久押不决案件长效机制;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清理活动,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2人。

强化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推动健全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依法审查处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5件(含市院交办其他法院案件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行政执行不当的,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件。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请监督案件,及时做好息诉服判工作,依法维护法治权威。

四、着眼检察工作新发展,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高质量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队伍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职业良知不断增强。切实担当脱贫攻坚应尽职责,院领导深入帮扶一线,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实际困难。投入帮扶资金5万余元,积极协调项目资金,帮助发展产业,19户贫困家庭顺利脱贫。我院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驻村帮扶先进单位”。

大力提升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规范执法、文明办案,全面运行全国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受理分流案件179件,发出流程监控通报5次,采取形式审查与实体审查相结合的方式,把好案件出入口关。规范涉案财物管理,认真执行涉案物品款项登记、流程管理制度,开展涉案财物清理2次,涉案财物管理无差错,工作经验被市委政法委转发推广。组织评查办结案件12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检察公信力。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检察队伍的要求,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改革。通过全省统一笔试、业绩考核、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省遴选委员会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首批员额检察官(5)11名。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出庭公诉创新,应用电子卷宗系统进行证据分析、出庭示证5件,申请通知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5件次,有力支持了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上发挥作用。会同区人民医院建立医疗救助协作机制,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努力强化检察科技应用。结合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建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安全规范的办案工作区,同时建成远程接访系统、侦查指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信息系统。运用司法会计、文证审查、手机取证和话单分析等技术手段,办理各类技术案件22件。按照“全面、全部、全程”和“审录分离”的要求做好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全年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询问重要证人等14人次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累计时长200余小时,做到全程可回放、可追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介发布检察信息2000余条,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不断提升。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接受区六届、七届部分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检察工作2次。开展“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20余人“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执法办案17人次,执法办案更加文明规范。继续推进检务公开,公开各类案件诉讼进度166件、起诉书8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条,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弛而不息提升队伍素养。积极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院干警树立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把心思和精力凝聚到干工作、抓办案上来。抽调干警18人次参与市院跟案学习,增强业务水平。立足于解放思想、开拓视野之目的,组织全院干警分业务条线到省内宜宾等6个先进基层院学习取经,就侦查办案、未成年人检察等方面工作加强学习。不断提升队伍法律素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从业资格的干警占全院干警的45%。一年来,先后有10个集体和9名个人获省市区表彰,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等省级荣誉,院党组被市委宣传部命名为“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典型示范单位”,我们深刻地体会到,检察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院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主动性还需加强;二是少数案件的办理效率不高,司法公信力没有得到及时体现;三是个别干警的素质能力和专业水平还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四是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部分干警思想准备、能力储备还不充分。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7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贯彻落实区第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内外监督,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实现我区同步全面小康、建成宜业宜居宜游幸福美丽昭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要更加积极地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始终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全区工作大局,继续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力度以及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上下功夫。服务和保障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严惩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腐败犯罪,坚决查办征地拆迁、招投标等环节的职务犯罪,为昭化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进一步健全与扶贫、民政、财政、农业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涉农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精准监督,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二是要更加全面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决拥护和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在执法监督、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围绕工程建设、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热点问题,在改革全面推开前继续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促进和引导广大干部依法履职。扎实做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着力防范和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又注意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努力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和改进涉检信访工作,强化网络舆情研判和应对,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内部矛盾,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

三是要更加深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明确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的权力责任清单,构建职责明晰、权责统一、运转良好、监管到位的工作机制。深化内设机构整合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措施,用审判定罪量刑的标准规范约束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打造“12309”为民综合服务平台,努力让改革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内生动力。

四是要更加严格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把队伍建设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突出抓好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确保队伍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重监督制约,重模范带头,重廉洁自律,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善于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二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走提升干警素养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不断提高昭化检察队伍的综合实力。坚持从严治检,强化检务督察,严明执法纪律,确保执法公正。三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体系。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忠诚履职,扎实苦干,努力开创昭化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有关用语说明

1、两抢一盗:指抢劫、抢夺和盗窃犯罪案件。

 2、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司法改革制度,是指在坚持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前提下,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以审判为中心,对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通过法庭审判进行裁决。

3、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指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保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4、羁押必要性审查: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5、员额检察官: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思路和总体要求,为推动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和精英化建设,建立检察官员额制度,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进行分类管理。员额检察官独立办理案件,独立对办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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