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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10  来源:本网  点击量:1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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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3日

在广元市昭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光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届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昭化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狠抓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切实强化服务保障职能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服务举措,拓宽服务途径,努力做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昭化城区至广元快速通道拆迁补偿系列案件办理,严格把握证据标准,批准逮捕9人,提起公诉29人。综合运用刑事、民事等多种法律监督手段加强征地拆迁领域综合治理,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对涉及拆迁对象的实物指标和安置人口进行逐户清理核实,限期依法追缴多领取的各类补偿款。结合征地拆迁领域发案特点、规律,加强调研分析,积极向区委、政府提出加强管理、堵漏建制的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全面强化基层依法治理。通过打击危害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干部“微腐败”,强化基层治理,确保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依法查办了元坝镇泉坝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文书共同贪污案,配合区纪委制作警示教育片,既加强了村社基层组织治理,又推动了全区投资环境的改善。

全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守护“绿水青山”,依法起诉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5件5人,通过“两法衔接”(1)信息平台,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件3人。会同区法院对1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在案发地昭化古城公开庭审,通过公诉说理的方式,指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生态危害,给现场旁听群众和游客上了一场生动的生态法制教育课。

全力服务脱贫攻坚。立足全区工作大局,开展“脱贫攻坚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全覆盖”活动,先后深入红岩、丁家、朝阳、卫子等乡镇和区教育、卫计、农业、审计等脱贫攻坚牵头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讲20余次,检察长在全区警示教育大会上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全区干部职工尤其是基层干部的廉洁意识。深入开展驻村帮扶工作,顺利实现年度脱贫目标。

二、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加强平安昭化建设

针对刑事犯罪新情况和社会矛盾新特点,立足检察职能,扎实做好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37件69人,移送起诉案件136件261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53人,提起公诉162人。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人、起诉4人;批捕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8人、起诉88人;积极参与打黑除恶、禁赌禁毒等行动,批捕11人、起诉16人;严惩电信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4人、起诉16人。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0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防止错捕错诉,体现打击声威,维护一方平安。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涉案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采取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落实法律援助、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特别检察制度。对5名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且本人认罪悔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封存犯罪记录8条。走进中小学校园举办以“拒绝毒品、拒绝性侵、拒绝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制讲座6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各界人士畅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初偶犯、过失犯,经审查决定不批准逮捕8人,决定不起诉13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2),建议办案机关对7名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司法办案风险评估和预警处置机制,对5件可能引发不稳定风险的敏感案件,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和化解责任,及时做好风险预警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成功化解1起多年信访积案,有效维护了十九大期间社会稳定。加强国家司法救助(3)工作,对6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3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三、全面落实反腐倡廉部署,大力推进惩防职务犯罪

坚决贯彻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贪倡廉的新期待,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惩,努力营造清正廉明的政务环境。 

大力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切实以办案成效回应群众关切。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件8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2人,其中大要案5件7人,通过办案追缴赃款600余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围绕区委工作重点,积极参与快速通道案件调查,及时发现快速通道拆迁工作中国家工作人员单独实施,或伙同普通群众共同实施涉嫌贪污的职务犯罪线索,根据市检察院统一安排,与苍溪、旺苍县检察院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件17人。

主动顺应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的新部署,顾大局、讲政治,做好原侦防部门转隶的各项工作。提前部署“清理积案线索、清理赃款赃物”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积案消化处理和案件线索清理排查工作。对即将转隶干警逐一开展谈心谈话和思想引导,确保侦防部门“人心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及时配合做好编制人员、办公办案设备的划转移交,确保监察体制改革在我区顺利推进。

扎实推进精准预防工作。坚持专业化预防和社会化预防双轮驱动,构建多层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开展预防调查和案例分析 5件、预防警示宣传教育 23场次,受教育人数1700余人,接受行贿档案查询89批次。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预防渎职犯罪和社区矫正领域预防职务犯罪讲座2场次。结合案件查办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邀请发案单位相关干部职工参会,分析涉案单位在理想信念、法纪观念以及管理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建议,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再发生。

四、筑牢维护公平正义防线,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维护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保障和促进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不当立案、违法取证等问题,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件,依法追捕漏犯3人,追诉漏犯3人。依法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健全“两法衔接”机制,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案件线索4件。

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坚持“实体与程序”审查并重和量刑“畸轻与畸重”审查并重理念,依法审查法院判决、裁定96份,对1件刑事案件提请抗诉,并获市中院改判。全年共出庭支持起诉156次,切实增强了监督实效。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强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入矫73人、解矫67人;依法监督财产刑执行案件1件,监督公安机关对1名裁定收监执行的脱管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网上追逃,并收监执行。针对社区矫正工作发出书面检察建议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构建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督促起诉等多元化检察监督格局,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份均获采纳;始终将监督重点放在民生领域,加大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支持起诉13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获法院胜诉判决,促进了矛盾化解和权益保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份均获回函,努力助推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

五、着力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推进司法改革落地见效 

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要求,着力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难题,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攻坚克难。遴选10名员额检察官并全部配置在司法办案一线,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确保各归其位、人尽其才。科学设置检察官办案组、独任检察官两种新型检察办案组织,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检察长、检察委员会、检察官的职责权限。建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轮案机制,促进办案均衡,减少人为因素对办案的影响。推进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常态化,三名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29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案件监督管理、质量评查、履职评价等方式,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不断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改革要求。 

在诉讼机制改革中先行先试。强化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细化量刑建议规范,统一案件侦查标准和移送要求。推动出庭公诉创新,应用电子卷宗系统进行证据分析、出庭示证5件,申请通知“四类人员”(4)出庭3次,有力支持了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上发挥作用。深刻领会和牢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重要论断,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5)工作,主动加强与水务、环保、农林等执法单位的协作配合,完善线索发现、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等衔接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排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份。 

在工作机制改革中不断探索。在全省创新推出检察宣告制度,对检察机关作出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等10类终结性检察决定进行公开宣告。将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证据、情节以及适用的法律向被宣告人公开,并在宣告过程中开展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工作,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促进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检察机关办案依据,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今年已对6名不起诉、2名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以及1名不支持监督申请对象进行了公开宣告。

六、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工作实践。通过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支部组织集中学、干警平时主动学等形式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活动,对标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不断强化干警“四个意识”。加强廉政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组织排查廉政风险点35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67条,制作《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开展各类检务督查18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格局。推行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讲党课和每周五干警集中学习,开展专题党课4场,集中学习10次,强化政治理论和法纪法规学习。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围绕提升干警法律监督、矛盾化解、群众工作和信息化运用能力,加强系统化教育培训,选送干警20余人次参加市级以上各类业务培训。按照“补齐短板,练好内功”的要求,开展理论研讨、业务研究、法律文书评比、公诉论辩等活动13次,切实提高干警综合素能,涌现出一批业务能手。规范案件质量评查程序,强化对司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加大科技强检工作力度,逐步推进信息化手段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办公、办案效率,顺利通过市检察院组织的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成效评估验收。开展了一系列文化育检活动,切实提升干警的文化素养。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制定出台关于规范检务公开、加强内外网管理、加强微信公众号策划宣传等深化检务公开的办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视察检察办公办案场所,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5次。加强“两微一端”平台和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发布各类检察信息244条,案件诉讼进度150条,起诉书102份,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努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提升检察公信力。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基本原则,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走访驻区省、市人大代表18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检察宣告等活动共31人次,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真诚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有力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一年来,我院门户网站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百佳检察门户网站”,被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级最佳文明单位”,先后有10个集体、12名个人受到各级表彰,院领导班子连续5年被区委表彰为“好班子”。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检察工作的特色亮点还不够明显,检察影响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我院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引导和教育全体干警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从昭化工作实际出发,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及时调整工作重心,适应新时代,担当新使命。认真思考谋划检察工作服务脱贫攻坚摘帽决胜战的举措,狠抓司法办案,强化过硬队伍建设,谋求新发展,彰显新作为,为昭化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适应新时代,全力保障发展大局。一是围绕建设,准确把握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主动服务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增强工作前瞻性和主动性,依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犯罪,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全面落实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司法诉求。三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环保专项行动,不断加大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努力守护绿水青山。 

  二、担当新使命,着力强化司法办案。一是积极适应平安建设新特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积极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严格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任务新要求,加强与区监察委的工作衔接,不断提高刑事诉讼环节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质效,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三是积极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将检察监督贯穿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各个环节,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彰显新作为,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一是继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对员额检察官的履职保护和评价机制,构建完备的检察监督体系,提升检察工作质效,落实司法责任,促进司法公正。二是不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深入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对于经过诉前督促程序具备诉讼条件的,适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三是统筹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运用和管理,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检务保障、队伍管理等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化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助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四、谋求新发展,全面提升队伍素能。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贯穿检察工作始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确保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加强专业化建设,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岗位练兵,推进专业化人才培养、专业化组织建设。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主动性和“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健全完善科学的管理机制、有效的监督机制、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各位代表,新时代的前进号角已经吹响,伟大中国梦的巨轮已经扬帆起航。站在新时代的新起点上,我们将胸怀理想、脚踏实地,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的各项决议,同心同德、同向发力,用法治的双手勾画昭化更加和谐美丽的发展蓝图,为奋力实现脱贫攻坚与全面小康双重跨越,加快建设现代化产城一体城乡融合绿色发展的昭化新区而努力奋斗!


有关用语说明

 

1、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指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保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2、羁押必要性审查: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3、国家司法救助:指国家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等情形,通过诉讼无法得到有效赔偿且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或其他当事人,采取以适度发放救助金为主的救助制度。

4、四类人员:指的是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侦查人员。

5、公益诉讼:2017年7月,全国人大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公益诉讼,指的是特定国家机关和相关社会组织,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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