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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4  来源:本站  点击量:1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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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0日

在广元市昭化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光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5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的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坚持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13-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84人,受理审查起诉233人。经审查,共批准逮捕71人,提起公诉195人,同比分别上升42%和48.6%。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的严重犯罪,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5人,起诉17人,办理了被告人刘荣勇非法制造爆炸物案,消除了公共安全隐患;突出打击在我区频繁发生的“两抢一盗”等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17件31人,提起公诉17件36人;依法办理67人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系列诈骗案,涉案总金额高达200余万元;经上级指定管辖,批准逮捕毒品犯罪13件1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3件2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件5人,因案情重大移送市检察院起诉10件15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我区社会治安稳定。

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保障民生民利。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主动服务民生、保障发展。对1件破坏土地资源的犯罪行为提起公诉,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行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决打击合同诈骗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促进市场经济有序化、规范化,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共批准逮捕1人,提起公诉13人;结合网络发展实际,依法起诉王军波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严厉打击网络犯罪。

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着眼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对涉嫌犯罪但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险性较小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人;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探索轻刑快办制度,提高司法审查效率,审查起诉时间由过去平均23天缩短为15天;对亲友邻里纠纷等原因引发的2件轻微案件促成刑事和解。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司法保护,坚持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预防相结合,落实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实行审慎办理、双向保护原则,对2名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将1名涉罪未成年人纳入学校管护帮教,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从快批捕起诉,依法从重打击。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升公共安全水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推动社会治安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配合区法院将欧克成“丢包”诈骗案进行社区公开庭审,教育群众正确识别诈骗犯罪,得到了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坚持检察长接访,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全年共接待群众信访23件次,依法办理20件次,对不属管辖范围的,认真提供司法意见,引导信访人依法向其他司法机关或政府主管机关反映诉求。尽心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为5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近亲属提供救助金。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执法办案,在区电视台播放我院法制宣传作品2期,把检察宣传融入全区依法治区工作大局之中;利用法律“七进”、举报宣传周、禁毒宣传月、庭审进校园(社区)等活动,深入社区、乡镇、学校等开展普法宣传10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300余人次。

二、坚决惩防职务犯罪,努力推进反腐倡廉

全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件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2人,通过执法办案,为国家、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积极查办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经上级检察机关指定管辖,立案侦查省食药局市场处原处长、市残联副理事长等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2件2人。办案中,我院坚持文明执法,规范办案,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将律师的知情、会见、阅卷等权利落到实处。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 立案查处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受贿案,有力打击了医疗卫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专项惩治危害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为保障党和政府的民生“礼包”真正进入百姓腰包,针对涉农惠民资金和国家补贴“雁过拔毛”、“跑冒滴漏”问题,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的涉农惠民、政策性补贴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查处梅树乡相关干部贪污、受贿案,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涉农惠民资金的监管和使用。

加大渎职犯罪查处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问题,积极查办破坏环境资源职务犯罪,立案查办区国土资源分局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规范了我区土地资源管理秩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立案查办1件公安辅警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

注重提升预防实效。认真剖析行业性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形成综合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服务科学决策。立足办案,根据发案单位在人事、项目管理中的漏洞,向发案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3件,并适时开展案件回访,帮助相关部门堵塞漏洞、完善管理。统筹业务部门及派驻检察室力量,深入部门、乡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讲6次,受众500余人次。拓展预防宣传新途径,通过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微信、微博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公开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提升预防实效。深入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受理查询20余次,把好全区工程建设以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关。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大审查把关力度,坚决排除非法证据,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

加强侦查和刑事立案监督。深化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坚持重大案件主动介入和一般案件适时介入,共提前介入案件9件,参与案件分析讨论8次,对收集和完善证据提出建议和意见,均被侦查机关采纳。对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程序违法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重点加强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4件,纠正漏捕2人、漏诉5人,有效维护了法律尊严。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发出量刑建议57份。注重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罪名确定、量刑情节等方面对法院判决、裁定进行精细化审查,发出非抗诉检察建议3件,提出抗诉1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对于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发表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探索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格局,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件,经审查后,依法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件,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件,发出的检察建议均被采信并书面回复。促成民事申诉案件和解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4件,终结审查1件。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完成监所检察科向刑事执行检察局更名工作,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工作6次,全面掌握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针对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积极开展特赦罪犯专项同步法律监督工作,确保8名特赦对象符合条件,特赦程序依法合规。

四、积极探索检察改革,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着力构建服务民生新机制。延伸监督触角,发挥昭化检察室职能作用,推进基层执法监督和基层法治建设。派驻昭化检察室着力加强对村务公开的监督,与昭化镇人民政府共同会签《关于深入推进昭化镇村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提升该镇村务公开水平,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接待群众21人次,开展执法、司法监督6次,参与乡镇化解基层矛盾5件,群众对村(社区)“两委”满意度有新提升。

探索建立检务公开新途径。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正式上线手机APP“昭化检察”,建成以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微信以及手机客户端为媒介的多渠道、全覆盖检务公开体系,使昭化检察各项信息轻松跃然于网友指尖,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拉近了检民互动友好关系,使沟通更直观、更快捷。全年共公开各类案件诉讼进度、结果、法律文书190件,起诉书9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5条。

不断深化“两法衔接”新机制。全面完成“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与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对接,实现资源共享。注重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实现“两法衔接”工作正规化、常态化,先后召开联席会议3次,走访行政执法单位4次,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行政执法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逐渐提高。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打牢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根基

全面贯彻从严治检的要求,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坚定信念忠诚使命。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大力加强党组班子建设。着力提高党组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要事项、干部任免、重大经费支出等,都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共召开党组(扩大)会11次;召开检委会3次,审议重大疑难案件3件。坚持把信念教育、思想引领贯穿始终,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严从实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组织专题党课等主题活动6次,加强思想动员和舆论引导,最大限度凝聚正能量。院领导班子连续四年被区委表彰为“四好班子”。

着眼素养强化队伍。突出核心执法能力培养,强化实务技能提升,广泛开展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通过组织观摩庭、开展业务竞赛、选派干警赴高等院校接受培训等形式,努力提升检察干警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组织干警参加浙江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等各类实训达30余人次,分别到省内宜宾、自贡等地先进院学习,进一步开阔干警视野。全院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已达12人,招录硕士研究生1人,有效优化队伍结构,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先后有9个集体、16名干警立功获奖,8名干警在省纪委、省检察院抽调办案中表现优异,荣获嘉奖。

正风肃纪从严治检。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从检各项规定,使干警做到明高线、知底线、守纪律、讲规矩。层层“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制约。组织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检察机关办案纪律、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专项检查和检务督察,干警全年无一例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抓住司法办案关键环节,通过主动上门收集意见、走访座谈、案件回访考察、“两会”会场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查摆出司法不规范问题5类14项,均列出清单,逐项销号,做到“见人、见事、见案件”,案件质量明显提升。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制度,共进行同步录音录像22人次,同录时长150余小时,所有同步录音录像材料均及时妥善保存,案件办结后及时规范化归档;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手续,做到严格执法、文明办案;规范应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加强对案件办理流程监控、动态监管,案管部门发布案件预警信息30条,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5份;推行电子卷宗应用制度,共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51人次,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光盘49张,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六、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履行宪法义务,切实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项工作调研。全年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书面报告法律监督工作1次,主动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参与重要活动15人次。严格执行人大对检察人员监督制度,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人员2人。凡涉及人大代表职务犯罪案件都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认真梳理区“两会”代表提出的全部3类9条建议,逐一对照整改落实。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区政协通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1次,广泛听取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执法办案,全年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执法办案7件14人次。着眼实现“看得见的正义”,邀请政协委员、基层社区代表、律师等多方人员,对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案件实施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深度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途径。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届,也以不同形式,对检察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宝贵的支持,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建院20余年来第一次荣获省检察院表彰。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和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有的检察干警服务大局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改革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有差距,特别是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和村社干部的警示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随着修改后三大诉讼法新增职能的实施,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一线干警办案任务重、压力大,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四是队伍监督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司法规范化和过硬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抓严抓实。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区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绘制了“十三五”时期昭化发展的宏伟蓝图,检察机关面临的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更加艰巨、使命更加光荣。2016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持续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司法规范化和过硬队伍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昭化“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更加注重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重点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继续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准确把握涉企案件法律政策,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努力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要更加注重深化平安昭化建设。围绕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涉毒、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惩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认真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结合办案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三要更加注重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换届选举、扶贫开发、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持续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和追逃追赃力度。深入开展预防调查、犯罪分析和预防对策研究,切实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和村社干部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四要更加注重加强诉讼监督工作。推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对刑事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机制,强化对基层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增强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五要更加注重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锲而不舍整治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善创业的过硬领导班子,确保昭化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继续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坚持不懈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置身我区跨越发展的新征途,面对检察工作发展的新机遇,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宜业宜居宜游,幸福美丽昭化”作出积极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司法救助:指对遭受侵害或民事侵权等情形,通过诉讼无法得到有效赔偿且生活困难的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或其他当事人,采取以适度发放救助金为主要措施的国家救助制度。

法律七进:指《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及省委相关会议部署的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寺庙、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检察机关为了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储存,并依照规定为有关行业主管(监控)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由行业主管(监控)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指全国检察机关2015年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过程中查处的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及时进入司法程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打击合力,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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