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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04  来源:本站  点击量:1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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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2日

在广元市昭化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光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4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强化执法办案、强化社会治理创新、强化队伍建设,忠实履职、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紧扣全区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发展大局

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全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库区移民。将服务库区建设作为政治任务,除坚持对口联系移民,推动农民移民安置、结余资金分配、迁建集镇建设等工作外,我院积极关注库周交通复建工程,深入查找工期严重滞后的原因,依法查办代建单位、亭子口公司等单位相关人员系列受贿案件4件4人,既推动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复建等级公路全部竣工移交使用,又理顺了移民补偿的调整机制,得到了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促进经济发展。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努力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优质司法服务。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12人,提起公诉17人。批捕制假售假等犯罪嫌疑人3人,起诉3人。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净化市场竞争环境的作用,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将被禁止市场准入或降低资质等级,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推进依法治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通过强化对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公安机关已立案5件。结合司法办案释法普法和“法律七进”,增强全民守法意识,与区妇联、区教育局实施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宣讲活动7场次,受教育学生达2000余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对环境资源的监管职责。

二、推近平安昭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宽严相济,正确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注重依法办案。截至2014年11月25日(下同),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6件51人,审查后批准逮捕25件50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7件136人,审查后提起公诉62件131人,依法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逮捕起诉电信诈骗犯罪7人,运输、持有、贩卖毒品犯罪5人,开设赌场犯罪2人,组织卖淫犯罪5人,依法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3起,发挥了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注重以宽促和。从宽处理未成年人、老年人、初犯、偶犯、邻里纠纷等轻微刑事犯罪,对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捕1人,对证据不足或微罪案件,依法不起诉5人;促使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2人,及时修复社会关系,有效地减少了社会对抗。办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3件,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注重矛盾化解。积极促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受理群众举报6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件,对在管辖范围内的,及时导入司法程序,通过立案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支持起诉、检调对接等方式,依法办理12件。对不属管辖范围的,认真提供司法意见,引导信访人依法向其他司法机关或政府主管机关反映诉求。全年无涉检信访积案和涉检越级上访案件。

三、促进廉洁昭化建设,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

在区委的领导和纪委的组织协调下,形成反腐败合力,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

从严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全年查办贪污贿赂案件7件9人,同比上升75%和125%,均为大要案,案件全部侦查终结并起诉至人民法院,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0余万元。坚持文明执法规范办案,规范传唤、讯问、查询、扣押、冻结等侦查行为,依法全面收集证据。与区纪委密切配合,依法查办了区水务局原局长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犯罪等一批典型案件。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查办了昭化镇村社干部贪污侵占国家和集体资金犯罪3人。

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全年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4人。对嘉陵江河道砂石资源监管活动中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依法立案侦查。查办林业系统玩忽职守案件后,该局迅速启动全区木材加工厂安全排查,并邀请区安监局对所有木材加工厂负责人讲授安全知识,有效防止了该行业再次发生安全事故,既教育了干部,又加强了行业监管。

全面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五进”活动,邀请省院正厅级巡视员周力为全区机关干部进行预防专题讲座;深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国土资源、林业、卫生等系统和部门,开展警示教育9场,受教育800余人次。加强派驻昭化检察室工作,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开展乡镇预防职务犯罪巡讲6场次,加强乡镇干部和基层组织工作人员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四、强化诉讼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坚持有罪必究,探索建立刑事案件立案通报、撤案备查制度,监督应当立案而未立案1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件,提出引导侦查和完善证据意见8条,纠正漏捕2人、漏诉4人。坚持疑罪从无,严防冤假错案,监督撤案4件。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出庭支持公诉131人,提出量刑建议58人,就非法证据排除、瑕疵证据完善等参加庭前会议12次,减少了庭审中不必要的对抗和冲突,提高了司法审判效率。注重从事实认定、刑期计算、赃证物处理等方面对判决、裁定进行审查,对认为法院事实认定有误的提出抗诉1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15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的监外执行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等问题5件。对1名因病监外服刑人员再犯罪案件予以逮捕收监;组织社区矫正人员20余人次旁听庭审预防再犯罪。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赋予的多种监督手段,构建了多元化的诉讼监督格局。受理各类监督案件线索7件,经审查后,向区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和检察建议2件,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对正确判决、裁定进行息诉服判 4件,促进依法定纷止争。

五、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党中央对政法队伍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全面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以“三严三实”为作风建设指南,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检”专题教育活动,共梳理系统内外意见26条,制定整改措施32项,建立完善制度11项。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三公”经费下降26%。加大对窗口岗位和检风检纪的检务督察力度,全面提升工作标准,狠抓内部精细化管理,以实际行动接受群众检验。

强化领导班子建设。紧紧围绕创“四好”班子的目标,班子成员积极主动谋划和推进全院工作,真抓实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纪律,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带头廉洁自律,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凝心聚力,对重要事项、干部任免、重大经费支出等,都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理清了发展思路,确定了争创“全省先进基层院”的奋斗目标。在市院和区委的关心支持下,调整领导班子成员1名,领导班子被区委表彰为“好班子”。

强化干警队伍建设。启动争创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活动,推进“八化”建设;注重执法能力的提升,组织干警27人次参加上级院各项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努力提高干警运用法律的能力;抽调干警12人次参与省、市院专案组办案,提升运用法律突破案件的实践能力;立足解放思想、开拓视野,组织干警到市内、省内共6个先进基层院学习取经;组织干警到广元廊桥参观我区“五区”发展图片展,增强发展的信心;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提请区委解决5名干警的职级待遇。4名干警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有效缓解了检察官断档的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奋力拼搏的氛围,有力推动昭化检察健康发展,全院9项工作被区委、市院表彰为先进集体;8名干警被区委、市院表彰为先进个人;敬业模范冯子荣同志的先进事迹先后被四川法制报、广元日报、广元电视台、中国新闻网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彰显司法公信

坚持“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切实强化自身监督,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行使。

着力强化内部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组织会前学纪8次,深入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加强检务督查,全年共发出督查通报4期;认真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梳理全院存在的慵懒散浮拖共性问题15条,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成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整合案件监督管理、条线内控、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资源。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136件案件全部实行全程动态监督管理,提出纠正意见13次,发出流程监控通知3份、办案期限到期预警29次,开展案件风险评估3件、重点案件质量评查11件,突出强化对案件流程和涉案款物的日常监管,将执法办案全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突出对领导干部和“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开通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网上举报平台,通过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和谈心谈话等方式,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2014年我院干警没有发生违纪违法的情况,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区“两会”期间,组织干警到各代表团、委员小组旁听讨论,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并专题研究整改措施;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诚恳征求意见;走访驻区省、市人大代表8人次,面对面听取意见;向区人大代表赠送《代表委员联络专刊》2期,发送手机报1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1次,向政协常委会通报检察工作1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对职务犯罪嫌疑人讯问13次、搜查2次;尊重侦查权、审判权对检察权的司法制约,维护人民法院正确裁判;依法保障律师在检察环节的执业权利,接待律师36人次,免费提供电子卷宗17盘,并在门户网站上建立了律师预约平台,着力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问题。

努力深化检务公开。推进检察权阳光运行,以检务公开倒逼规范执法。依托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和一线窗口,建成网上、掌上和实体三条检察为民服务渠道,整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控告申诉、诉讼服务、法律咨询、律师接待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办理和在线自助服务。在全区28个乡镇开展为期一月的检察宣传,发放检务公开卡1500余份,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快捷、全面地了解检察工作;升级改造官方微信“昭检正义”综合平台,微信听众可直接在该公共平台享受到查看诉讼进度、查看法律文书、一键举报、网上咨询和律师预约等一系列服务,全年共公开各类案件诉讼进度、结果、法律文书136件,发布微信信息 68条。对3件存在争议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依法公开审查、公开答复。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和自身队伍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连续两年获全市检察系统绩效考评一等奖,亭子口系列案件办案组被荣记三等功,昭化检察室“1+2”工作模式获省院领导肯定批示,推行的“侦捕诉审辩”五联动办案机制被省院转发推广。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地感谢!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检察职能履行与新时期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执法办案的力度仍需加大,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诉求的方法有待进一步丰富;队伍能力建设步伐仍需加快,人才培养、交流、使用等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市检察院工作部署,牢固确立“小院要有大作为、院小要有大贡献”的理念,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主要任务,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建设各环节,争创“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以推进依法治区为主线,更加深入地参与源头治理。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决定》,充分发挥检察监督作用,积极向区委提供司法意见,坚持司法办案与法治宣传、源头治理相结合,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环境。继续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共享,促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通过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法治引导,弘扬全民守法意识。

二、以维护和谐稳定为核心,更加有效地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平安昭化”建设,主动加强司法协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力度,努力减少社会治安隐患。拓宽接受群众举报渠道,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机制,依法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高度重视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移民、支农惠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切实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大力惩治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行为,探索开展民生领域公益诉讼活动,努力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诉求。

三、以保证公正司法为要义,更加积极地推进检察改革。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围绕推进严格司法,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检察监督,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四、以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为目标,更加扎实地推进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突出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为检察业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以增强监督实效为导向,更加广泛地接受监督制约。提升接受人大监督的刚性,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监督执法办案。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打造新媒体时代检务公开新模式,常态化开展案件公开审查、听取律师意见、案后回访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拓展接受监督的广度,加强与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健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机制,建立新闻媒体跟踪监督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体系。

各位代表,法治蓝图催人奋进,检察机关重任在肩。新的一年里,我院将继续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积极开拓、扎实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为预防和减少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检察机关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由行业主管(监控)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简称“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保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指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发的,融办案、管理、监督、统计于一体,保障全国四级检察院资源共享的执法办案信息平台。

“法律七进”:指《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及省委相关会议部署的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寺庙、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

“1+2”工作模式:指昭化区检察院创新推出的以派驻昭化检察室为平台,以强化基层法律监督和职务犯罪预防为发展方向的“一体两翼”基层服务工作模式。

“八化”建设: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中提出的实现基层检察队伍“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的“八化”目标。

“五个过硬”: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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