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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07  来源:本网  点击量:1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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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0日

在广元市昭化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邓长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昭化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以能动检察履职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把讲政治要求更深融入检察履职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根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党的百年奋斗中汲取智慧力量,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制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聚焦群众“脚底下安全”,开展“问题窨井盖”专项整治;守好“群众钱袋子”,持续开展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通过实打实的检察服务举措,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检察履职。

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巩固良好政治生态。抓好集中学习,将“四项教育”深度融入日常学习、融入检察工作,使学习教育真正触及灵魂、发挥作用;做深思想发动,组织干警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实施细则》等政策规定,全体干警如实填报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全覆盖签订教育整顿承诺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核查,确保问题线索全面起底、顽瘴痼疾应改尽改;强化建章立制,严明纪律要求,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治长效;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回头看”,所有规定动作均落实到位,达到了筑牢政治忠诚、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的目的。

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守政治纪律规矩。深入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通过专题教育、自查整改、建章立制等方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区委联动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全面整改反馈问题。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党组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事)件12件次。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及最高检“实施办法”,如实填报34件次。持续开展流毒专项清理,规范干警网络言行,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锚定新时代坐标,在服务大局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护航民企健康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示范试点,助力“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昭化做法。审慎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对2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构罪不起诉决定。如在办理我区一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刑事案件时,为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根据案件事实、情节及性质,依法对其作出构罪不起诉决定,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加强与工商联协作配合,建立检察官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开展检察官送法进企业活动10次,为民营企业提供专业化法治宣讲及咨询服务,聚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份,积极推进基层治理。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要求,办结信访14件、答复来电来访27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紧紧围绕昭化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15件不批捕、不起诉、控告申诉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向16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7万元。

持续助推乡村振兴。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统一部署,选派政治、业务过硬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到王家镇文星村。28名干警联系145户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户,入户监测其生产生活情况,防止出现返贫。针对王家河漫水桥影响周边近5000余名群众汛期出行安全问题,主动对接镇政府、职能部门,竭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三、聚焦平安昭化建设,在司法为民中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9件89人,批捕25件65人,不捕4件2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5件217人,起诉95件175人,不起诉15件20人。严惩网络电信诈骗、盗窃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83人;依法打击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19人;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非法制造、持有枪支犯罪12人;聚焦长江“十年禁渔”,守护绿色屏障,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起诉8人。

着力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不起诉19人,如在办理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女儿、外孙二人死亡单方交通事故的刘某某交通肇事案时,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兼顾天理国法人情,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精准适用认罪认罚起诉152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52人,法院已判案件中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9.07%。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构建羁押必要性审查一体化机制,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提出变更建议10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0人,推动非羁押诉讼模式,依法保障被羁押人人身权利。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批捕1人,起诉2人,对提起公诉的2人均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实刑,并对其中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适用“从业禁止”。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次。深入开展“一号检察建议”【2】专项清理活动,对辖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履行入职查询、强制报告职责等法治宣讲。加大涉及未成年人重大利益民事、行政案件的检察监督,办理1起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件。针对辖区内彩票投注站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的行为,向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堵住了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彩票的源头。

自觉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加强监检衔接配合,派员提前介入卫子镇原党委书记姜某某受贿案,区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某受贿案的调查工作,对案件事实、定性、需要补充的证据等,书面反馈提前介入意见。审查起诉环节,检察官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强化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主动退赃,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出庭公诉环节,检察官结合案件的证据和事实有力指控犯罪,当庭开展警示教育,2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四、聚力维护司法公正,以检察监督满足人民司法新需求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8件,纠正漏捕同案犯1人,纠正漏诉同案犯4人。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8件次,提前介入案件20件。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积极参与全市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就社区矫正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

民事检察精准发力。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44件,审结43件,受理数同比上升193%,提出监督意见采纳数上升230%。其中,受理生效裁判监督3件,终结审查2件;受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12件,提出纠正检察建议12件,采纳12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14件,提出纠正检察建议8件,采纳7件;受理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申请支持起诉15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13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引导当事人平等尊重对方合法权益和正确裁判权威,促进公平原则落实。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共13件,审结率达100%。注重维护司法公信力,对法院审判并无不当、当事人申请监督理由不成立的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积极促成当事人息诉服判。其中,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件,终结审查1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7件,终结审查1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件,均书面回复。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

公益诉讼检察有效开展。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公共利益受损问题,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7件,终结审查2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提出的诉前检察建议已全部整改并书面回复,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探索建立公益损害赔偿机制,追偿环境资源损失5000元,补种林木1412株。结合实际,开展“石材加工厂”“农药包装废弃物”等环境污染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2份,均已整改回复。完善配合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合力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形成了公益保护合力。

五、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以有力举措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抓实素质能力提升。压实司法责任,组织开展重点案件评查、专项评查、常规抽查,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依托检察工作网,强化信息化办案方式运用,为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打造学习型机关,搭建“周五课堂”学习平台,开展“周五课堂”集中学习13期,强化政治学习、理念更新,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结合“三类人员”分类管理,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干部轮训、专业培训和中检网检察业务专题班50余期,多途径、多渠道提升干警专业素能。

抓牢司法公信力提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常态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通过开展全覆盖式走访、举办“同舟共济,检护明天”等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检察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检察公开听证、检察公开宣告等各种活动50余人次,听取案件当事人和各方意见,促进提升司法办案的社会效果。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44条,公布法律文书105份,通过“两微一站”检察传播新媒体矩阵发布检察动态182条,进一步拓宽了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渠道,提升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和知晓率。

一年来,我院先后荣获省市区集体表彰13次、个人表彰14次。第一检察部荣获四川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1名干警被表彰为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1名干警被选树为广元市政法英模,2名干警分别被表彰为广元市优秀政法干警、广元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昭化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新的更高水平的司法需求相比,仍然存在差距。一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举措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部分干警司法办案“三个自觉”【3】理念还需进一步转变;三是队伍整体素能还需进一步提升,从严治检还需持续用力。对此,我们将聚焦问题,切实改进。

 

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昭化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区第八次党代会、区委八届二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抓实“质量建设年”【4】,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城新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是保持政治清醒,以更实行动践行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维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始终以严实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成果,坚持不懈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用心用情办好“小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强化大局意识,以更优履职保障高质量发展。紧扣区第八次党代会、区委八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能动检察。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检察保障措施。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加大依法打击和深挖细查的力度。持续推进监检衔接,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通报、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不断增强反腐败合力。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始终。找准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体现检察担当,服务保障“四城新区”建设。

三是聚焦民生民利,以更深情怀护航美好生活。坚持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为民司法,通过依法监督,促进职能机关依法履职、切实纠错,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抓实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全面落实高检院关于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的要求,建立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机制,努力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把未成年人保护“两法”【5】落实落细,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重点推进“法治进校园”,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进一步落地落实,努力让校园更安全、让家长更放心、让社会更安宁。

四是立足“四大检察”,以更实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着力做优刑事检察,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精准化,提升诉讼监督的能力,发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同步监督。同时,密切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联系,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健全民事诉讼精准监督机制,努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稳步做实行政检察,把化解行政争议作为新着力点,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加强行政检察类案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继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聚焦法定领域履职与注重探索拓展相结合,力求更好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益。

五是坚持强基导向,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抓好基层院建设工作,健全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设专业化检察队伍。抓实“三培育三引领”【6】,以省、市院领导联系为契机,通过上派下挂等方式加强人才培养。压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加大对司法办案重点岗位和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持之以恒从严治检,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和区委七条措施,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谱写新时代昭化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2.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3.三个自觉:指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4.质量建设年:最高检党组研究决定,把今年确定为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带头促进全系统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关键,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推动检察政治建设、履职能力水平整体提升,进一步做到做实战略前瞻、理念先进、办案精细、素能过硬、基础坚实、管理科学。

5.未成年人保护“两法”:指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此次修订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相关制度措施,对未成年人加大了保护力度,从多角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6.三培育三引领:是全省检察机关贯彻最高检党组和张军检察长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部署而开展的为期三年的基层院建设专项行动。“三培育三引领”即培育基层院建设工作典型,引领提升全省基层检察工作水平;培育基层检察产品特色品牌,引领提升“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培育基层优秀办案团队(小组),引领提升检察素能和贯彻检察工作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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