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7年广元市检察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面试成绩、总考分排名及体检的公告
广元市检察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已顺利结束。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现就2017年广元市检察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成绩、总考分排名及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总考分排名
详见《2017年广元市检察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总考分汇总及排名表》(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名单
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详见附件。
(二)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规定组织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考生参加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定于2017年12月25日。
请进入体检考生于2017年12月25日上午8点30分到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广元市万源新区翠云路)报到集合。报到需携带笔试准考证、个人有效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报到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体检费用自理(预计400元)。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保持空腹12小时以上。
3.体检须完成所有定制项目,请配合医生务必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否则无法出具体检报告。
附件:《2017年广元市检察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总考分汇总及排名表》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12月18日
2017年广元市检察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成绩、总考分汇总及排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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