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公告   2023-09-04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听证会公告   2022-12-01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 聘用制协警考察(政审)的公告   2022-11-22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 聘用制协警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2022-11-14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 聘用制协警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2022-11-13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 本院动态

“检察蓝”+“消防蓝” 共筑平安旺苍建设

发布时间:2023-05-19  来源:本网  点击量:1719  
分享: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5月17日,旺苍县检察院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了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动员会。

图片

      会上,县消防救援大队侯光勇大队长分析研判了今年来的消防安全形势,通报了对全县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检查情况。同时,根据《通知》要求提出几点建议: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消防安全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二是兼顾日常工作与专项工作。严格落实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工作,稳步推动日常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三是加强沟通交流。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举措,主动对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共同推进全县消防安全工作。

图片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增波表示赞同,并提出几点意见: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将此次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向县委政法委报告,持续抓好后续落实情况。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元化形式宣传提升专项监督活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三是打造学习课堂。依托县检察院“红城检察研习所”,县消防救援大队“红城微课堂”,分别就刑事犯罪和消防知识进行宣讲,进行消防安全演练,促进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双提升。四是应邀参与事故调查。针对涉及刑事案件的火灾事故,检察机关提前就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立案追诉标准、证据收集固定保全、调查方向等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提升办案质效。五是加强社会治理。针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对相关监管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持续推进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下一步,旺苍县检察院将继续落实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为推进平安旺苍建设贡献力量。

上一篇 下一篇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为民路1号      电话:0839-5550990

COPYRIGHT 2019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技术支持:程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