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公告   2023-09-04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听证会公告   2022-12-01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 聘用制协警考察(政审)的公告   2022-11-22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 聘用制协警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2022-11-14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 聘用制协警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2022-11-13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 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为“米仓山茶”贴上“护身符”

发布时间:2022-05-31  来源:本网  点击量:1931  
分享:

       近日,旺苍县检察院向县市场监管局送达了关于保护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米仓山茶”的检察建议。
  据了解,今年4月,“米仓山茶”商标注册人四川米仓山茶业集团公司向旺苍县检察院反映,一些商家未经公司授权,擅自使用“米仓山茶”商标销售茶叶产品。旺苍县检察院调查发现,某电商平台的一些商家以及一些线下实体店铺未经授权使用“米仓山茶”字样或者“米仓山茶”商标图案销售茶叶产品,误导消费者,损害商标注册人利益,并且销售的茶叶产品质量安全也无法保障。
  根据今年3月最高检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统筹保护食品安全,旺苍县检察院向县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查处侵犯“米仓山茶”商标权的行为,规范“米仓山茶”区域公共品牌的使用。目前,县市场监管局执法部门已依法对该案立案调查。
  省人大代表何旭伦对旺苍县检察院能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护航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表示,2021年1月,旺苍县检察院牵头,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九部门制定了《关于大力保护中国农产品标志性品牌“米仓山茶”的意见》。该院通过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让“米仓山茶”保护机制真正发挥作用、见到实效,成为了“米仓山茶”品牌的“护身符”。

上一篇 下一篇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为民路1号      电话:0839-5550990

COPYRIGHT 2019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技术支持:程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