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邓海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崔文东一行率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督查组赴我县实地调研督导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逸风,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督查组一行冒着大雨先后赴五权、普济、三江镇等地实地查看了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掌握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现状、周边环境等基本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现场讨论了保护工作方案。 调研结束后,督查组一行来到县革命烈士陵园,在县革命烈士纪念碑前,督查组和陪同领导以整齐肃穆的列队,面对巍峨耸立的纪念碑,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向革命先烈默哀、鞠躬并敬献鲜花,表达对革命先烈无限的敬仰与无尽的怀念。 邓海国强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乡镇要抓好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多争取项目资金,切实把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好、管理保护好,努力打造成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瞻仰纪念活动常态化的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县检察院要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积极与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协调,把《检察建议书》作为抓手共同营造尊崇烈士保护纪念设施的良好氛围、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水平。 马逸风要求,积极支持检察机关英烈设施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结合本次专项工作的开展,编制规划,积极争取资金,结合文旅开发和红色文物保护,进一步抓好英烈设施保护工作工作。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局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保护英烈纪念设施,并强调要本着记录和传承历史,激励和教育后人的原则,站在对历史高度负责的角度,切实抓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和日常维护管理。
旺苍是川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区域,有着光荣的革命历史和尊崇烈士的传统。旺苍县检察院秉承服务旺苍发展的理念,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促进检察工作,着力保护旺苍烈士纪念设施。
今年8月,旺苍县检察院在经过充分调查和公开听证后,针对全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现状,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下一步,旺苍县检察院将立足实际,研究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措施,并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完善沟通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切实提升全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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