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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争做文明广元人,共建美丽广元城”文明创建活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11-11  来源:本站  点击量:2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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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争做文明广元人,共建美丽广元城”文明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将我院参加活
动时间、人员安排如下,各科室负责人落实好人员,按要求时间参加。
荣山人民检察院文明劝导活动安排表
八月时间人员、安排 2013年8月6日(星期二)) 2013年8月14日(星期三) 2013年8月22日(星期四)
李瑾、李莉 张文萍、孙秀兰 吴勇、杨超
九月时间人员、安排 2013年9月6日(星期五) 2013年9月14日(星期六) 2013年9月22日(星期日)
韩伟、丁鹏程 殷觉非、杜伟民、安全、李建明 杨韬、刘宓、郭志荣、李瑾
十月时间人员、安排 2013年10月6日(星期日) 2013年10月14日(星期一) 2013年10月22日(星期二)
张文萍、李莉、孙秀兰、杨超 吴勇、丁鹏程 殷觉非、杜伟民
十一月时间人员、安排 2013年11月6日(星期三) 2013年11月14日(星期四) 2013年11月22日(星期五)
安全、李建明 杨韬、韩伟 郭志荣、刘宓
十二月时间人员、安排 2013年12月6日(星期五) 2013年11月14日(星期六) 2013年11月22日(星期日)
李瑾、李莉 张文萍、孙秀兰、杨超、韩伟 殷觉非、杜伟民、李建明、丁鹏程
注:1、劝导地点为:利州东路(老城转盘口--东坝平桥路口)
    2、劝导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00—9:30、下午17:00-19:00;星期六至星期天:上午8:00-11:00、下午16:00-19:00。
    3、上表中每组第一人为该组领队,负责召集本组人员按时到岗。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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