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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职能

发布时间:2020-07-10  来源:本网  点击量: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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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院内设了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政治部等4个机构,具体职能如下: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承担综合性绩效考核相关工作。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制定实施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本院职工工资发放,以及内部保卫、办公场所、公务车辆、枪支弹药等机关管理工作。

2、第一检察部。负责对广元监狱罪犯出入、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生活卫生、禁闭和警械具使用、监管安全等执法活动的检察监督。负责对广元监狱巡回检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检察建议案件,办理罪犯脱逃、非正常死亡等事故检察案件及巡回检察发现问题的相关案件。对广元监狱侦查的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广元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和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减刑、假释以及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广元监狱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广元监狱刑罚执行检查监督中发现的各类犯罪案件线索,依法移送。协助上级院对广元监狱司法公正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负责处理广元监狱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开展对罪犯的法制宣传教育。

3、第二检察部。负责组织开展对广元监狱巡回检察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工作。负责检察技术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受理广元监狱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4、政治部。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司法警察执行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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